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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商标”是你的吗?现在发现也不晚

东灵通知识产权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7-18 17:48

正文

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商
让中国企业都有自己的品牌

  你的“商标”是你的吗?恐怕未必。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只专注于产品与品牌推广,当有一天,他们回过头来想把自己经历千辛万苦才创立起来的品牌加以保护时,却发现早已被他人恶意抢注了。

  被抢注的后果就是要么付出高昂代价赎回,要么另起灶另开张。因此失足的企业不在少数。

  如著名的“海信”商标被西门子的子公司在德国、欧洲注册,西门子向海信要价4000万欧元,后来经过多方的努力,海信最终以50万欧元赎回。

  2005年,青岛海信集团历时6年,最终以50万欧元的价格,将被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注册的“HiSense”商标赎回。腾讯公司域名被外国人抢注,最终以100万美元天价赎回。联想因Legend在很多国家被注册,于2003年4月忍痛割爱培育了20多年的Legend品牌标志,启用“Lenovo”。

  其实面对商标抢注,企业并不是毫无办法,他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主张他人系采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了自己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通过对他人的商标提异议或者争议的方式使他人的商标不予注册或撤销注册。

  商标被抢注的救济途径:

  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企业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二、对已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即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对企业来说,品牌是市场竞争的根本,企业应当对品牌保护引起重视。另外,中国商家应该认识到,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完成注册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并不意味着在其他国家也受到保护。商标一旦在海外某国或某区域注册成功,被抢注商标的中国企业就不得在该国或该区域内使用此商标,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若想保护自己的品牌不受侵犯,企业就应当在最初创业的时候就考虑好商标的保护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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