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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护林”是全党上下的共同责任,确保贵州政治生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贵州日报  · 公众号  · 贵州  · 2017-07-10 12:48

正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呈现出向上向善的新面貌新气象,但与自然生态一样,还存在“病树”、“歪树”、甚至“烂树”,形势依然严峻,“护林”大业永远在路上。



全体党员这片“森林”,要护,谁来护?


问题的答案,不仅要明晰责任人,而且要保证责任人之间有机互动,联成一体。部署了任务,不落到具体人的头上,就像发号施令攻占一个山头、却没指定由哪个连队去执行任务一样混乱,注定打不了胜仗;责任分到了具体人身上,还要搭建好责任人之间的有机互动,谁打先锋,谁打掩护,统筹安排好,有机联系成一个整体,胜利方能在望。


谁是“护林员”?


认为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是纪委的事情,这种观点就犯了定位不准的错误。“护林”大业,只要有党员干部的地方就有责任,党委各工作部门、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都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党组)是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纪委(纪检组)是监督责任,各级各单位的领导干部都有“一岗双责”。这充分表明,“护林”是全党上下的共同责任,又各有分工、各有侧重,而且责任人之间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纪委在“护林”格局中,应扮演好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护林”是纪委的核心价值和意义所在,是纪委的主责主业。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不但要防止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更要检视纪检监察机关有没有把该履行的责任履行好了、该抓的工作抓到位了。只盯办案、光会办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眼中有“森林”,担当好“护林员”的责任。市(州)纪委书记要当好市管干部的“护林员”,为市(州)委书记当好“参谋助手”。省直派驻纪检组长就得对所监督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这片“森林”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内设纪检监察室也要按照分工,担起所联系领域的“护林”责任。总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找准定位,把准自己的责任“森林”在哪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共同把全省政治生态大“森林”维护好。


“护林”是全党上下的共同责任,纪委承担主责主业。


用联系的观点来看,就能感悟到这一“护林”格局的精妙之处。社会治理,不管是见义勇为事业,还是扶贫济困的慈善事业,如果是相关职能部门大包大揽,跳“独角戏”是办不好事的,而是需要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同样的道理,“护林”大业,纪委要承担好主责主业,全党上下要承担好共同责任,不同的责任人履行侧重点不同的职责,责任人之间相互联结,才能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的“护林”力量。


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现在,“护林”责任的分解已清晰,“护林员”要迅速到位,并反复学深悟透,在“护林”实践中深学笃用中央精神,坚持越往后越严,确保贵州政治生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撰文:黔清风

编辑晏海艳 胡莹

设计:成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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