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清白之人无罪,是积德行善
——陈良英法律援助案札记
徐昕
今天,我和肖哲本来要到重庆长寿办理孔祥文案,但应陈良英及家属请求,抽空到@荆门市中级法院。我提交了辩护手续,并跟主审法官水双沟通意见。
水双法官给我们的印象非常好,我们对案件如何妥善处理进行了坦诚的交流。他的姓很特别,也给我们以司法公正的期待。“
灋,刑也。
平之如水,
从水,所以觸不直者去之,从去。”
我们认为,上访是法定权利,陈良英不构成犯罪,并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其实是个小案子,但当地视为重大敏感案件,法官表示,是否开庭要合议并向院长汇报,有结果会及时通知我们。
陈良英坚持自己没有犯罪,要求彻底无罪的判决。陈良英也跟我承诺,只要依法判她无罪,她丈夫的事情就不再上访,只通过合法途径申诉。若二审仍被判有罪,她将坚持申诉,态度坚决,要抗争到底。
陈良英取保期间,遵守规定,表现良好,已经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法律的目标,不外乎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安定,让家庭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安宁,让政府更加轻松。二审法院判陈良英无罪,将从根本上解决陈良英一家的问题,能实现一个家庭的幸福,亦能达致地方的和平,还能落实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完美统一,接近正义的最高境界。如果判陈良英有罪,则很可能导致冲突延续或激化,一个回归正常的家庭重归上访路,政府也会给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判一个本无罪的人有罪,等于让其一生背负罪犯的恶名,让家属成为犯罪分子的家属。而判一个清白的人无罪,是洗冤昭雪,积德行善。
陈良英被控寻衅滋事案,我们将坚持无罪辩护,一审@钟祥法院 判缓刑,值得赞赏,但也留有遗憾,希望@荆门市中级法院 依法审判,宣告陈良英无罪。
今天,天气异常,突降雨夹雪。荆门飘雪,维权不易,辩冤白谤,永无止境。
20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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