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应聘科研、教学、学术期刊编辑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智库成果;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七)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专业等相关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我院43个用人单位,共计拟招聘184人,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招聘范围说明
1.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一般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前出站,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3.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工作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前入职报到。
4.留学人员:已取得或将于2024年9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认证,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二)招聘专业说明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3)。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报名资格。
如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