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来,湖南闻令而行,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实施了一批“统一改革”,更积极作为,主动探索,推出了一批
“自选改革”,为湖南发展破题试水,也为全国深化改革探路。
迄今,湖南在9大领域共实施175项试点改革任务,其中国家试点改革任务97项,自选改革探索任务78项。截至2016年底,已基本完成101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在经济领域,共开展59项试点。如,在浏阳等13个县市开展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赋予试点县市40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7个市州、15个县市、28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
在农村领域,共开展21项试点。如,在沅陵县开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国家试点,探索形成3种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互助组织类型;在长沙、株洲、湘潭等地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国家试点任务,治理技术、治理模式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生态领域,共开展58项试点。如,在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区域、衡阳市、宁乡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城乡环境同建同治、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长沙、常德分别开展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国家试点,常德36项“海绵城市”范例工程全部建成。
在文化领域,开展了4项试点。开展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家试点,组建了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8家省管国有文化企业,中宣部先后五次推介。
在司法和社会领域,开展了29项试点。如,在长沙市开展轻刑快速办理工作国家试点,对适用案件实行集中报捕、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审理,办案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承担国家综合医改试点任务,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改革评估】
全国首份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结合的全面评估
本轮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目标时间是2020年。省委改革办此次发布的评估报告,可以说是一份改革中期评估报告。
记者了解到,这份全文1.4万字的改革评估报告“出炉”历时半年之久,采取自我评估加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在全国尚属首次。
省委改革办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评估动员了极为广泛的力量,省委9个改革专项小组分别形成自评报告,随后,省委改革办邀请来自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农业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的50多位专家学者组成4个评估组,对9份报告开展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评估组采用实地调研、调阅资料、抽查暗访等方式,确保评估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回顾3年改革,评估报告也指出,当前,湖南改革还存在着在方案设计上操作性不强、集成度不高、针对性不够的问题,在改革推进上协同性不足、平衡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的问题,在举措落实上认识不统一、政策不落地、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必须加强改革系统集成,进一步推进重大基础性改革,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改革探索试点,进一步加大改革督察落实力度,确保我省改革紧跟中央步伐,如期实现改革目标。”秦国文表示。
实施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省政府工作部门从48个减至46个,省直10个行业管理机构全部撤销。市州本级共减少部门管理机构28个,减少正处级机构152个。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保留省级行政权力3722项,各市州本级行政权力保留在3000项左右,平均精简32%。
启动新一轮并乡合村改革,减少乡镇524个,减少建制村17442个,建制村数量从全国第4位降至第9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稳起步。煤炭、钢铁去产能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取消、放开和降低涉企收费88项, “营改增”累计减税100亿元以上。
国企国资改革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省本级专项资金由上千项整合压减到82项。发布PPP项目136个。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55家。
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价格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在全国率先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服务性收费和行政许可(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三个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价费。29个设市城市和10个县(市、区)建立阶梯水价制度,长沙、株洲等9个市执行阶梯气价。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登记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时长普遍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
开放型经济建设稳步推进。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25项。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本地报关率提升至47.6%。
省直党政机关车改基本完成,取消处置车辆1942辆,节约支出近9300万元,节支率达20.3%。市州基本完成市直、州直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全省共新颁不动产权证书近10万本、证明近15万份。
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完成确权面积2164.5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面积的43.1%。
出台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7个国有林场整体通过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