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来,湖南闻令而行,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实施了一批“统一改革”,更积极作为,主动探索,推出了一批
“自选改革”,为湖南发展破题试水,也为全国深化改革探路。
迄今,湖南在9大领域共实施175项试点改革任务,其中国家试点改革任务97项,自选改革探索任务78项。截至2016年底,已基本完成101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在经济领域,共开展59项试点。如,在浏阳等13个县市开展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赋予试点县市40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7个市州、15个县市、28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
在农村领域,共开展21项试点。如,在沅陵县开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国家试点,探索形成3种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互助组织类型;在长沙、株洲、湘潭等地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国家试点任务,治理技术、治理模式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生态领域,共开展58项试点。如,在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区域、衡阳市、宁乡县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城乡环境同建同治、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长沙、常德分别开展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国家试点,常德36项“海绵城市”范例工程全部建成。
在文化领域,开展了4项试点。开展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家试点,组建了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8家省管国有文化企业,中宣部先后五次推介。
在司法和社会领域,开展了29项试点。如,在长沙市开展轻刑快速办理工作国家试点,对适用案件实行集中报捕、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审理,办案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承担国家综合医改试点任务,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改革评估】
全国首份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结合的全面评估
本轮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目标时间是2020年。省委改革办此次发布的评估报告,可以说是一份改革中期评估报告。
记者了解到,这份全文1.4万字的改革评估报告“出炉”历时半年之久,采取自我评估加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在全国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