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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马蓉婚变大戏的多重视角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6-09-03 07:14

正文

来源于共识网,作者彭小华。原文链接:http://www.21ccom.net/html/2016/yingshi_0831/7298_all.html


【摘要】每个看戏的人都可以在其中看到自己,借此机会照一照自己有多少的人性、兽性、魔性、神性。

  一

  8月14日凌晨,知名演员王宝强微博宣布与妻子马蓉离婚,半个月以来,该消息已经在十三亿中国人中引发了九十多亿人次的关注。

  有没有哪一部大片牵扯这么多人的情绪?有王宝强名人身份的原因,不乏看热闹的人,很多人则出于关心当今中国社会广泛存在的一个婚恋现象:出轨,以及出轨的认识与处理。

  王宝强自身和媒体共同完成了王宝强和马蓉的形象建构: 王宝强是老实人、忠诚的丈夫,爱妻子、爱孩子、孝敬双方父母,勤奋工作,结果,妻子马蓉却出轨了,而且出轨对象是自己的合作伙伴,由于他不掌握财权,妻子背着他转移了财产,他连打个离婚官司的诉讼费都只能找人借。透过这个叙述框架,王宝强是倒霉透顶悲情至极的无辜丈夫,马蓉是机心重重邪恶淫荡的坏女人。舆论对王宝强的同情心被重重地刺激起来,强烈谴责马蓉的同时,要求法庭让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失去婚生子女抚养权、少分财产或者净身出户。

  舆论对出轨方激烈的惩罚要求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很大的距离。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现行婚姻法奉行无错离婚的原则,并不追究国人似乎非常反对的出轨行为,也不惩罚出轨方、更不追究第三者。这与国人文化心理中余绪犹在、严惩出轨(尤其女方出轨)的传统观念很不一致。

  早些年,“秦香莲”(包括男性)们受到普遍的同情,他们悲情十足、理直气壮求助出轨方单位、妇联、媒体,给出轨方、第三者造成巨大压力,发动所谓的“婚姻保卫战”,现在,这些机构不再介入私人生活,不帮忙管束“陈世美”了; 双方的父母、亲人、朋友一直都是婚变时重要的倾诉对象,但是求助需谨慎,很多亲友并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起反作用、使事情复杂化的情况倒是不少。他们大多数人的情绪成熟度、理性水平、婚姻认识水平和处理关系问题的能力,往往并不超过当事人本身,看起来好像是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常出些加剧矛盾和对立的馊主意。

  二

  从王宝强的声明和情绪反应可以推测,像很多人(尤其是女性)一样,他进入婚姻时大概有这样的潜在预设,第一,自己的爱人不会、不应该出轨;第二,如果我很好、我这么好,我的爱人不会、不应该出轨;因此,当爱人出轨了,他也像很多人一样措手不及,愤怒、委屈、崩溃,进而就是追杀,让对方受到谴责、付出代价。

  曾经爱的誓言,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可能高估了自己爱的能力,甚至我们根本就误解了爱。本来,“我爱你”的意思是你好可爱、你吸引我、我喜欢你。只要你对对方的这种感觉在,你的爱的感受、体验就在,哪怕对方不接受、不回馈,你仍然可以享受爱对方的快乐和幸福;而实际上,当我们说 “我爱你”,其实是在说“我需要你”,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所以,我希望你跟我在一起。如果对方对自己也有同样的感觉,两个人就恋爱了、结婚了。后来,虽然你仍然感到对对方的爱、喜欢跟对方在一起,对方却不那么爱你、觉得跟你在一起不那么快乐和满足了。

  说到底,如果爱人和自己在一起感觉快乐、幸福、满足,她为什么会移情别恋?如果爱人不快乐、要离去,如果真爱她、关心她的快乐, 不是应该成全她吗?

  当然,能够付出这种不求回报、不牵绊对方的爱的人,必定是一个自我比较独立、成熟的人。他为自己的情绪负责。他尊重自己的感情。他认为自己的感情有价值、有意义。如果不被对方接受,他都不需要一个解释,更不会以任何理由指责、勉强; 他珍视自己的自由、快乐和幸福,也同样珍视别人的自由、快乐和幸福。他的快乐、幸福不以别人的存在为条件。他关心自己在关系中的快乐,同等程度甚至更为关心对方的快乐。如果他的存在不能带给爱人快乐和幸福,他会于心不安,他甚至会主动退出。

  在王宝强和马蓉的关系中,一般认为王宝强是付出比较多、得到比较少的一方,马蓉是付出比较少、得到比较多的一方。从物质的意义上,这么说可能是成立的,但是,如果从爱的体验、婚姻幸福感、满足感的角度讲,可能恰恰相反。从网友整理的历年王-马的视频、微博互动看,他对马蓉和他们的婚姻是很满意的,他对马蓉的爱的宣示也是十足充分的,但是马蓉对他的感情表达就一直有所保留,幸福感、满足感不如王宝强。无怪乎她是出轨的那一方。

  其实,每一个进入婚姻的人,面对的是这样的基本事实,第一,任何人的婚姻,无论自以为有多好的基础、多深厚浪漫的爱情、怎样的山盟海誓,都不能保证配偶或者自己不移情别恋、不出轨。这与真实的(不是希望的、想象的)人性有关。人性多变的。此时的爱不释手,到此时的避之不及,都是真实的——具有当时条件下的真实性。男性的感情在关系中更易变。男性出轨的比例远高于女性。

  话说,国内舆论对于男性出轨是比较宽容的,这次马蓉出轨引起这么激烈的反应,愤怒抨击马蓉出轨的人们以为自己很不能接受出轨,其实,正如有外国朋友指出: 中国人不是不接受出轨,只是不接受女性出轨,中国社会以不平等的态度对待男性出轨和女性出轨。

  第二,不是因为你人好、你对配偶好、或者你条件比较优越,配偶就不会出轨——这些好只是你主观认为的好,可能也是外人、舆论认为的好,但并不等于配偶认可或者在意。你好到天上,配偶不动心也是枉然。要相信,没有人傻到觉得配偶好、跟他在一起快乐、幸福,而还要出轨。婚姻中的感受,冷暖自知,唯有当事人可以判断,外人,只能理解、尊重。

  据中国离婚统计报告,中国人的离婚率连年上升,离婚理由中,出轨占了一半的比例。出轨已成为中国人婚姻最大的威胁因素。每个人进入的婚姻都不是感情的保险箱,每个被出轨的人都有络绎不绝的同路人。

  三

  有人可能得出结论说,婚姻的风险太大了、越来越不稳定了,不结婚算了;有人提出要签订婚前财产公证,免得离婚时被人财两失; 有人想到不能让财权失控。

  不结婚当然没有出轨、婚变的烦恼,但是也失去了获得婚姻幸福与快乐的机会;如果非常看重财产,采取防范措施,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可能有助于减少离婚时的财产损失,也可能会给婚姻生活投下不信任的阴影。

  多数人还是会进入充满不确定性、有情感变化、出轨、离婚风险的婚姻。如何避免配偶出轨、保障自己的婚姻安全?这是一个无确解的问题。

  有人从防范、威慑、控制配偶着手。各种各样的驭夫术、驭妻术教的多是这一套,我们的社会明里暗里流行的也是这一套心法。不说成功的概率如何,起码有碍建立高品质、充分信任、彼此个性充分发展和张扬、互相滋养和成就的婚姻关系。

  有人以自我提升和自我完善为主。他们理解婚姻是生活的一部分,婚姻可能会发生变化,伴侣的爱可能消失,并不把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寄托在另一个人(人是有缺陷、不完美、不可靠的)的情感稳定上;他们理解婚姻的基础是爱,爱不是伴侣的无条件赠与,而是来自自身对对方的情感感召和唤起,正如自己爱对方,也是因为被对方吸引、对对方感兴趣。因此,保持爱情就是保持彼此的吸引力、相互的兴趣; 也因此,如果对方出轨,就意味着自身对对方不再有足够的吸引力,那么,我们要指责对方对自己不感兴趣吗,或者逼得对方直白告知:“我就是对你没兴趣!”——这样到底的话,我在离婚纠缠中听得很多。你可以责怪出轨方嚣张、可恶,但这份屈辱一半也是自制自取。

  如果还爱对方、还想跟对方在一起,自我检讨、改进不足,恢复吸引力,才是真正有效的办法;指责、威慑、吵闹,适得其反。

  维持爱情、保住婚姻的问题,就成了保持吸引力的内外在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努力。努力也不保证成功,但是,即便这一位配偶不再被自己吸引,即便配偶被第三者吸引、出轨,却可以因为自身比较独立、强大,受到的打击比较小,重新赢得爱情的机会比较大。

  如果说一个人不爱自己的配偶、移情别恋没什么好指责的,出轨却仍然是一种道德缺陷,因为涉及到对婚姻忠诚义务、忠诚约定的违背,大多数的出轨还有另一个普遍的道德问题,那就是对配偶撒谎、欺骗、蒙蔽,一边享受婚姻的权利,一边逃废婚姻的义务,这样,出轨者在追求自己的自由的同时,妨碍了配偶的选择自由,暴露出自私、残忍的面目,可鄙、卑劣。

  如果说当代婚姻法不谴责、惩罚出轨者,理由是感情、婚姻属于个人生活领域、不宜干涉,其它外在力量和权威也无助于约束人性、制止出轨,那么,基督教信仰可能是具有很强管束力的外力(当然要经由个人的内化)。基督教不像法律和世俗文化承认、尊重人性,而视人性为败坏、需要规训和敲打,同时,基督教非常强调婚姻忠诚,强烈谴责出轨和离异,并提供具体方法帮助夫妻改善关系、加强亲密。选择基督徒做伴侣、与伴侣一起加入基督教,也许有助于约束人性,减少出轨风险,强固婚姻。

  四

  无论是严防死守、自我提升,还是借助信仰等外力,作为与两性(本文不涉及同性情感关系)关系一样古老的出轨现象仍然不可能杜绝。出轨可能落到任何人身上。如果落到自己头上了,怎么办?

  有的夫妻吵了、闹了,出于种种原因(现实中,基于感情因素的不占主流),还是决定维系婚姻。对于这些夫妻,如果出轨给双方关系造成的伤害没有得到治疗、克服、超越,关系的质量可能并不高,很多夫妻此后一辈子都生活在持续的冷战、热战中,从个人快乐、幸福的角度讲,这样的婚姻难说比离异好。

  不少的夫妻选择离婚。

  离婚对双方当事人的人品是一次巨大的考验。

  为数极少的出轨者可能诚实地面对自己出轨的事实以及配偶的情感伤害,会有羞耻心、愧疚心,并愿意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有的被出轨配偶能够面对事实,克制怨恨、报复这类恶毒的情绪,保持尊严,体现理解、宽容和善意,并不穷追猛打,在财产分割方面的要求合情合理。善意能够换来善意。这样,夫妻能够进行平静、友好的协商,不激发彼此人性中的恶,离婚牵动面比较小、互相的伤害也比较小,为彼此日后的友好相处打下基础。

  看王宝强婚变舆论,相对于成年人的恩怨纠葛和财产处置,对于婚姻中的两个未成年子女的安排,关注很少。当事人似乎也主要沉溺于自己的情绪和财产问题。关心什么,当然是当事人自己的决定。不过,成年人婚变中,真正无辜、可怜、无助的是孩子。家庭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父母是他们的天空。父母婚变动摇了这个基础,他们被动接受失去与一方父母生活的机会。成熟、负责任的父母最关心的不是自己的情绪,或者为了争夺财产与孩子的双亲之一大打出手。他们会首先关心孩子的未来生活、成长,优先考虑孩子的安排。考虑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他们不是以孩子为要挟、打击、惩罚对方的武器,而是以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为中心,心平气和,综合评估,谁更适合抚养孩子,就让孩子跟着谁,而另一方,就做好支持、辅助工作。父母离异,孩子已经足够担惊受怕,安抚他们的情绪、帮助他们重建安全感,是当务之急。这需要父母双方搁置仇恨,协同努力;对于育有子女的夫妻,关系永远无法真正结束。互相体谅、友好相处,还是互相抱恨、彼此指责,决定了孩子未来得到怎样的陪伴,决定他们世界的安宁与否。

  能够如此思考和行事的夫妻,在中国社会还只是很少数。

  常见的情形是,被出轨方在震惊、恼怒之余,拒不接受出轨事实、拒绝承担自己的情绪责任,对出轨方进行猛烈的追究,责骂、哭闹、败坏出轨方(有时也包括出轨对象)名誉、要求出轨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体现出狠心与贪婪心;在出轨方方面,常见或者否认出轨,或者把出轨的理由归咎于配偶、与感情受伤的配偶针锋相对、反唇相讥,释放出恶毒和残忍。恶意常常也是相互刺激的,而且往往在拳来脚往的过程中逐步升级,结果可能互相激发彼此人性中最自私、丑陋的因子,延长、加剧彼此的情感伤害,离婚后很难友好相处。

  做这样情绪幼稚的夫妻的孩子是很可怜的。很多孩子不仅要承担家庭分崩离析的惊恐、羞耻,得不到家长的心理支持,有些家长还在孩子面前诋毁另一方家长,不少自觉被背叛、被抛弃的一方家长,还不自觉地把对出轨配偶的怨气撒在孩子身上,或者反而向孩子倾诉悲苦、寻求同情和支持。

  出轨往往会给夫妻双方,尤其是被出轨的一方,造成或重或轻的困扰和情绪动荡,在这种情况下,不容易就双方关系做出理智的决定。宁肯不急着做决定,先进行情绪治疗。如果有条件,可以请婚姻家庭咨询师介入。也许婚姻还有维持的机会,甚至经过风雨和再次的确认以后,婚姻有可能变得更牢固更舒适; 即便经过评估,还是决定分道,那么,离婚的决定也可望更理性,争取离得更平和、更体面一些。且把往事封存,把情变对现在和未来的创伤减小到最低程度,缩小在最小范围。

  五

  王宝强-马蓉都是演艺人士,不妨把他们的的恋爱婚姻看作一部大戏。现在已经到了中场过半,接下来如何演绎?

  王宝强会在接下来的剧情中证明自己就是那个自己一直在塑造和扮演、舆论也如此接受的男人和丈夫形象吗?还是说他会颠覆这个形象,呈现给亿万观众一个怨毒、愤怒、燃烧着仇恨火焰的男人,“憨傻”外表下其实深藏韬晦,精明算计,运筹帷幄,最后成功“灭杀”了“背叛”自己的女人,或者机关算尽,被女人打了个落花流水。

  马蓉呢,准备颠覆目前那个花着丈夫的钱、偷人养汉,还利用丈夫的信任、把他交给自己管的钱偷偷转走的邪恶女人形象吗,还是会把这个形象维持到底?她可能会被丈夫证明过失,在精疲力尽中,黯然接受法庭的宣判、舆论的继续审判吗;抑或她筹谋得当,亲夫没有证据、无从指控、无从追究,在法庭上大获全胜,于是拿着亲夫的钱财,在亿万人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与情夫傲然而去?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双方都处于情绪化的状态,剑拔弩张。马蓉一方似乎在负隅顽抗,在王宝强微博离婚声明出来后,立即向法院提出了“名誉权”伤害的诉讼请求。她没有表现出出轨的愧疚,或者转移财产的紧张。那么,她没有出轨、没有转移财产吗?如果这样,她当然无需愧疚与紧张,也有理由起诉王宝强曝她出轨是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或者她的确出轨了、转移财产了,但是她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王宝强方面不掌握法庭要求的证据,因此她可以来个死不认账,或者声东击西转移视线,像有论者分析的借“名誉权”诉讼赢得转移财产、分得王宝强更多未来收益的机会?如果是这样,哪怕她真能够如愿以偿,那也是很糟糕的决定,是目光短浅的表现,是错上加错。且不说法律之外还有舆论,如果马蓉不能证明自己清白(而不仅仅是说法庭不能认定她出轨、转移财产的行为),舆论一定不会原谅她、放过她,她未来的生活会受到舆论的继续干扰;更何况,法律之上还有道德、良心,以及头顶三尺无所不知的神明,或早或迟,或轻或重,每个作伪、作恶的人都难逃审问。

  不知道马蓉有怎样的境界,有怎样境界的父母以及朋友圈,如果马蓉果然出轨、转移财产,希望马蓉自己,也希望她的父母及朋友圈不要给她出下作的主意,不顾道德良心,撒谎、作伪,而要诚实面对自己的过失并承担责任。这是她挽救自己名声、形象、灵魂的一个机会。

  王宝强已经得到了主流舆论的同情和声援,昔日的伴侣、两个孩子的母亲已经遭到了舆论的鞭挞。他会乘胜追击,用尽法律手段追杀她,使她在名誉扫地的同时,在经济上也无所得或者尽量少得吗; 还是说曾经听闻过佛法、知道缘起、因果、轮回法理的他可以对妻子、孩子的母亲、不成熟的姐妹,有一些悲心、恕心,适可而止,防卫而不进攻,给对方留一些颜面和余地?如果王先生依法追究妻子,在法律、世俗的意义上当然无可厚非,不过显然也说不上高明,无助于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这本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对社会没有多少正面的示范价值,他的形象不会提升、反而会下降,未来的气象、事业一定受损。

  亿万的观众对故事的结局有什么期待呢?会等到什么样的结局呢?

  每个看戏的人都可以在其中看到自己,借此机会照一照自己有多少的人性、兽性、魔性、神性。

  特别致谢

  夫君、汉学家白亚仁、婚姻法教授、基督徒姐妹张星、思考者、创新教育实践者青苔参与了本文话题的讨论,贡献了见解。

  在我忘情写作的几天里,亚仁悉心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贡献了西方人的婚姻观,充当魔鬼代言人,给我提问,鼓励我一遍遍完善思路、修改文章;

  张星阅读我的初稿,赠送我讲基督教婚姻观的文章、基督教婚姻辅导手册,丰富我的思考角度;

  青苔阅读我的初稿,提出她说的“尖锐”、我觉得“诚挚”的批评,促使我思考的深入。

  注:作者是关系研究者、咨询师,佛学研习者、基督教慕道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