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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价值线 小精
导读:近期,租房者的利好不断。
昨天(7月28日),无锡发布“租房可落户”的新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发现,郑州、扬州、济南等多个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酝酿提出类似举措。其中,把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范畴成新趋势。
业内人士认为,若租房不能落户,租购同权便无从谈起,租房落户有助保障租赁群体权益,更多城市或跟进。
昨天(7月28日),在无锡市政府召开的2017年度市政府第四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无锡市政府宣布了一条大消息——租房可落户!
新修改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提出,取消60平方米购房准入要求,租房者也可申请落户。
新规提出,凡在无锡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无锡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条件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
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无锡落户政策放宽是“人才强市”
买房落户这种政策的好处是可以推动城市的快速发展,促进城市化的进程。
不过当房价已经高到超出人们一般的承受能力的时候,买房落户政策的存在可能长远来看反而会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因素。因为当人们看到对于高房价无力承担时,往往选择离开。
从人口的流量变化上,其实我们也可以看到房价所带来的影响。
就拿无锡来说,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人口增加119万,从518万增长到637万,年均流入12万左右;而从2010年到2016年,无锡市人口6年间一共仅增长14万,目前为651万。仅仅6年,无锡市的人口流入速度从年均12万,降至年均2万多。
因此,为了扩大自己的城市吸引力,尤其是高端人才,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通过放开户籍政策,通过取消购买,增加租房落户的条款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给无锡的城市吸引力助力的。
无锡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洵表示,一个城市的发展有赖于产业的支撑,同时也需要人口的导入,还需要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不断完善。无锡是一个宜居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还是比较大的,这次无锡新的户籍制度改革也是推行“人才强市”。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无锡,郑州、扬州、济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拟提出“租房可落户”的举措。
郑州明确:在县 (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城镇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但无本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统一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济南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扬州也明确,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国有经济组织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
可见,取消购房落户政策,将租赁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的范畴,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曾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个文件,规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在租房落户条件方面,各地门槛高低有别,多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的年限来划定。
无锡为租房落户设置的门槛是: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同时,居民之间签订的未经过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不能作为落户条件,须租住经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才能办理落户。
郑州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设置了在郑州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条件;
扬州要求拥有稳定就业并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5年;
济南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
此外,对于一些重点人群的落户条件,一些地方还进行了进一步的放宽。
比如,无锡明确,对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全面放开户籍准入,只需在无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且不设定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条件,可按实际情况将户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赁住宅、单位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中。
“此类政策充分说明当前热点三线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和租赁制度改革的导向,预计后续其他城市也会跟进,这将有助于保障租赁群体的权益。”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自中央明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基调后,近期,推进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制度陆续出台。
从住建部等中央部委表示要立法明确租购同权,并将推向全国,到广州、武汉等地已经提前开始积极探索租购同权政策,可以预计,未来租购同权肯定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想要落户,买房可能是唯一的途径。
而现在,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苏州杭州等二线城市为代表,越来越多的城市逐步取消买房落户的限制,转而采取积分制等落户模式。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告诉记者:近来广州、无锡出台文件,实际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整个住房体系向租赁市场倾斜是必然趋势。
这些举措说明旨在缩小租户和业主的权利差异,但“租户想要跟业主一样享受无差别的、同等质量的社会公共福利是不太可能的,放眼全球都没有这样的例子”。
租房可落户,可谓是“租购同权”在户籍领域的体现。未来,承租人还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
“由于入学等重要公共福利都与户籍挂钩,若租赁不能落户,‘租购同权’就无从谈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记者表示,租房可落户有利于租赁关系稳定,而租赁关系稳定的核心其实是产权中的资产收益和使用权中的公共福利。
此前,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随后,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未来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这12城会否加入“租房落户”的阵营?张大伟认为“肯定会”。
“租房可落户”政策,在赢得叫好的同时,新的担忧也开始出现。是否会引发房租的新一轮上涨?
张大伟认为,鼓励租赁有两个办法:要么是直接增加租赁房源,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在做;要么是增加租赁权利,但要先征得房主同意或者保护其应有权益。“如果只想与房主分割权利,则可能引发租金上涨。”但他也担心,基于租赁关系的立场不同,房主一般不会愿意承租人落户,这就可能引发权利分割的冲突,关键是要看政策细则如何设置与落地。
近日,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公布了一份《全国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北京、上海、深圳、三亚四地人均每个月一半的收入都拿来交了房租。而在全部50个城市中,人均房租占收入比超25%是租金过高城市有42家,占比高达82%。
很多人惊呼,不但买不起,很快就要租不起了!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政府越来越重视房屋租赁问题,或将有一系列政策配合稳定房租。
前几天住建部会同其他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在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方面,《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
此外,住建部已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单位。
在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看来,这些极具针对性的举措旨在优先满足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的租赁需求,主要是流动人口、大学生等人群。而这类需求具有明显的偏好特征:流动性强,平均换租周期6-8个月;租金支付能力差,一线城市单间承受能力在3000元左右,二线城市在1500元左右;通勤便利性要求高,靠近交通枢纽。
短期来看,租赁市场恐怕不会立即发生较大变化,但从长远来看,租赁政策的逐渐完善会对平稳租金以及健全租赁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未来,租房市场的发展,出租者和承租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而且应该相称。租房市场要繁荣,就必须让承租者“租得安心、住得放心”。否则,承租者时时刻刻可能被赶跑,不公平待遇随时可能到来,这样的租房市场缺少可持续性,即使能够存在,也只是一个低端的不受欢迎的市场。
租房市场也应该是多层次的。市场经济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差异性。不同市场主体有不同的需求,能够满足不同市场主体需求的供给者往往可以占得市场先机,获得更多的市场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