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昨天的一场,@马昊伯 为群主,来自美国的Jeffrey Wernick 博士是嘉宾。
目前,“Token经济是区块链时代最重要的东西”这个概念已基本成为共识,那么Token时代还需要股权吗?
这个主题暂时仍然不会有答案,实际上,邦女郎认为,新旧经济模式交替的阶段,共存和两种模式各有进退才是普遍发展规律。
来看大佬们对此的激辩。
问:
公司股权跟区块链
token
的关系,投
token
还是投股权?
我觉得投股权,是跟团队绑定。投
token
是看好一个产品未来的发展。拿
linux
基金会举例子,会有好多公司参与开发,红包、
ubuntu
,每家公司都有股权。一家公司可能不只做一条链,比如腾讯家大业大,做好几个产品有好几个
token
,但是可能这家公司只能持有一部分
token
。我现在的策略是公司持有
token
,可以让好扑这家公司股权也有价值体现。股东们退出还是可以传统方式退出,卖点老股啥的,当然不知道能不能上市。
如果之前就有投资了股权,应该同时投资
token
,如果是全新结构之前没有股权,是可以直接投资
token
,完全基金会模式运作。有些项目需要实体公司运营,可以在基金会名下设立实体,如实验室来运作。
股权和区块链
Token
的差别,一,股权是中心化组织的经济行为的产物,股份大小是差异,有话语权、控制器、利益分配等表现;
token
,目前还是区块链经济体的产物,相对去中心化。另外,
token
拥有的数量大小,并不意外着话语权的大小,以及对项目的控制权。二、股权的主体是公司,有限公司,盈利机构;区块链的
token
,主体是基金会,非盈利的机构;
问:
如果是平台
token
呢?股东和
token
是什么关系?比如
ht
,
bnb
ht bnb
应该是初始阶段公司持有所有的
token
,然后卖出之后算公司收益吧。股权的话可以分红?当然也可以按照重大资产分配分
token
。其实
bnb ht
,是公司盈利,然后又根据
ht
比例分。而区块链应该是区块链这个网络自己盈利,然后根据
token
分。平台币可能跟
btc/eth
这样的纯去中心化网络,是有区别的。
所以公司利润再按照token分就比较复杂,税呀啥的。区块链系统本身的利润就是token,我觉得股权价值跟token价值不该变成二选一。当然了,帮主当初跟我说,要啥公司,全部社区,搞个基金会。这么也行,但是怎么让资本在背后长期支持,也是个问题。
问:
之前是股权结构的项目本身就有各类资方,还是用交易所举例,你的业务模式是手续费盈利,这时候你团队发型
token
了,交易手续费一半返给
token
持有人,投资人利益应该如何保障?
Token
分
security token asset token
和
utility token
大家现在大部分讨论的都是
utility token, token
本身不对应资产和股权
所以只有使用价值,来评估价值只能拿货币属性来评估。宏观经济学看货币很重要指标都是跟流动性挂钩的
就是伟星说的
分三种流动性,一种是“消耗”的流动性,往往铆钉了商品与服务的部分价值;第二是使用的流动性,往往是被相信的或者被规定的;第三是投资的流动性,被很多人预期相对价格波动。
pos token
上不了交易所就是因为
pos
代币被认定为
security
。我觉得投资
token
核心先要想清楚投资的是哪类
token,
然后再看不同类别来看不同的基本面。
Utility token
如果没有很强大的使用场景,其实真正核心的指标就是给的价格和能不能上
top5
交易所,因为流动性可能都是交易所来的。
问:
做个假设,要发生关联:公司股份总数与
token
数量,对锚。
1
币
=1
股,在二级市场流通,模拟股市。那么问题来了,这区块链项目的形态到底是什么?公司是中心化,项目是分布式,持股是公司股东,和社区。这样的话,
token
的意义是?
股份跟
token
没有关联,
token
是这个去中心化产品的,股份是公司的。
问:
目前,中国不让做
ICO
,与发币行为,目前,很多国内区块链创业者,采用国际基金会的形式
+
海外
ICO
,或者机构间私募的形式,筹集资金,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这些创业者是否未来面临司法风险
?
正确的形式应该是怎么样呢?
理论上讲中国成立的组织和个人在去年
9
月七部门公告出来后就都不能发代币融资了。现在主要还是通过在海外设立发行主体的方式规避管辖权。有没有司法管辖权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发币主体,融资渠道,投资人国籍等。所以实际操作上还是通过技术手段避开。监管大框架各国都有,但现在
token
属性存在争议,另外发币也良莠不齐所以监管收紧是必然的。各国在缺乏判例和具体适用成文法的情况下也很难说没有风险,因为还有行政命令和其他监管手段。监管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个人觉得美国和香港的焦点目前在币的性质上,如果是证券就要接受强监管。是不是证券就有一些判例和标准或者说
test
,这个相信有牛人已经提到了。这两个地方还是鼓励创新。同时立法者和业界也保持着沟通。谈不上有什么唯一或正确的方法,要个案分析,看实际的业务,商业逻辑,
token
权益的约定。相信监管机构也是会透过现象看本质的。
“3点区块链群”特意邀请了来自美国的jeffrey wernick 博士,他对比特币的发展很熟悉,分享了美国关于比特币的政策问题。
比特币已经被定义为资产所以自然受到保护,并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也没有执法权。资本本身是受到保护并且不能监管的,但是交易会受到美国国家税务局(
IRS
)的监管,因为买卖有增值税问题。
ICO
项目受到
SEC
的检查,不受其欢迎。
Jeffrey Wernick
:我认为在美国关键是交易所。如果有信任的投资者,注册更像是私募,更广泛是就是
IPO
,交易所就取决于多大的分布了。
SEC
就开始学习去中心化交易所和自我监管的框架,希望对
ICO
的制度有创新,他们鼓励创新,他们不想模仿私募和
IPO
现有的规则。
销售时才会征税,
IRS
从
Coinbase
那要交易记录,但是他们对实际交易的位置并不熟悉。如果被视为货币,就会有更多的监管和管理自由裁量权。但是没有财政收益,会使它合法化为金钱,就免税。现在它是受保护的财产,征税是由于销售时获得了收益。许多参议员和国会议员对比特币问题都很小心。因为他们中很多人的孩子都有比特币,他们要避免家庭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