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
异地转诊就医期限增到6个月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5月1日起,增加黑龙江省传染病院为哈市医保异地转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限结核病)。同时,将异地转诊住院就医期限由原来的两个月调整为六个月。
目前,哈市具有异地转诊资格医院有:
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哈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传染病)、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限结核病)、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职工医保限肾移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职工医保限肾移植)、黑龙江省传染病院(限结核病)。
同时,从本月起,异地转诊住院就医期限,由原来的两个月调整为六个月。
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医院治疗的,可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确定病情并由其提交转诊申请,经转诊医院医保部门确认后到指定的转往医院住院就医,诊疗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申办报销事宜。
省医保
全国1008家医院 住院费直接结算
不用再回哈报销
日前,人社部公布首期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截至2017年5月5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等,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哈市省医保参保人和大兴安岭地区医保参保人可进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以前,参保人在外省住院需要垫付医疗费,复印病志,提供费用明细、结算票据等,再回我省报销。现在,参保人只需在出院时结算自己应负担的部分,其余由就医省和我省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清算。而在外省参加医保,来我省就医住院的参保人,也可在我省32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其中哈市30家,大兴安岭地区2家。
其他直接结算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逐步开通,参保人可登录http://si.12333.gov.cn实时在线查询最新开通情况。
稿件来源:哈尔滨日报微信
记者:于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