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一篇流传很广的文章,一位前网易的员工“控诉”身患绝症的自己被公司暴力清退。
我搜了一下事情的最新进展,网易回应正在核实这件事,所以文章的真实程度和后续进展目前还不明朗。
本文先不评论这个事情的真假,我想谈谈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如果各位不幸也遇到这样的事,希望能帮你理清思路,做出合理的选择。
01、“HR,我劝你要善良!”
在群里跟大家讨论这件事时,大家意见都各不相同。
有朋友说:“HR如果不这么把员工挤兑走,那先走的就是HR自己,而且节省赔偿金多半也是公司的要求……”
还有朋友说:“员工维权成本比较高,也比较难。很佩服当事人的勇气……”
大家的背景都不同,所以说的都没错。而我的观点是,做人要尽量善良。
于公司而言,
需要实现的目标是盈利。当大环境不好时,裁员无可厚非,但并不代表具体办事人员要突破底线。
我们不奢求公司要多么温情,但最起码也应该维护好员工最基本的权益。
退一步讲,即便公司没钱赔偿,HR肯定还能想出其他方法。
那种双手一摊,“我尽力,我没办法”的人才真是应该被开除。
而至于为什么我说要“善良”,原因至少有
以下三点:
首先,我们如何对待世界,世界最终就会怎样对待我们。
有人说:“按这个路数发展下去,最后被裁掉的就是HR”,这话没错,也是正常现象。HR裁员之前就应该想到有这么一天,你不按规定赔偿别人,也就别指望公司能按规定赔偿自己。
其次,圈子太小,要有整体感。
专业圈子非常小,小到有时超出我们的想象。“做事不留余地”的名声传出去,HR以后再找工作就难了。
之前工作的公司有位HR做事非常绝,后来才知道这位是老板的小姨子,公司不倒她永远能做下去。即便如此,这人也没少做噩梦,毕竟做了太多缺德事。
最后,为人善良也是给自己一个交待。
午夜梦回的时候不会惊醒,不会失声痛哭。
正心诚意,修己安人。
02、归根到底是成本与收益的问题
跟一位HR朋友聊起这件事,他说:
“类似开除员工的方法在某些公司已经成为常规。”
何谓
“常规”,就是沿袭下来经常实行的规矩,通常的做法。
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裁员
应该就是按劳动法给赔偿金,如果员工确实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要进行相关认定,再不行就走劳动仲裁流程。
可是在有些公司,恶心员工,让其自行离开成为了“常规”。
这样的做法在以前也许可行,但如今员工的维权意识加强,再继续这么做下去,怕是不行了。
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
认识也不同。HR认为“给公司省钱没错”,员工则想着“我要拿到应该属于我的钱”,其中并没有对错,
涉及到的是成本问题。
如果我是那位员工,会直接走人,主要是没有时间耽误。年轻时,我觉得自己有本事,走到哪儿都能找到一份工作,没必要跟混蛋较劲;到了中年,我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走过一半,不必耽误时间,仍然没必要跟混蛋较劲。
大好时光还是跟家人和朋友在一起,我个人的时间成本更精贵。
还是那句话,任何时候任何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正确的。与此同时,每个人会根据自己的成本计算法则做出相应的决定,这个没有对与错,只有合算不合算。
03、
如果突然被裁员的是你,你
准备好
Plan B了吗?
很久之前看过一篇写裁员的文章,
叫《联想不是我的家》,文章题目就是核心,没有哪个企业真的是员工的家,双方是纯洁的金钱关系。
退一步讲,即便没有经历裁员,员工到了所谓的“35岁”
之后,也很难指望公司能提供如现在一样丰厚的薪水。
那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对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