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辅岗位的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
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岗位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占分值50%,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占分值5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入围成绩须在60分以上)组织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完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面试评审专家组评定,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设主任评委1名。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5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网站栏公布。
(二)教师岗位的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第一阶段:初试
根据岗位特点,要求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岗位通过试讲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教学科研能力;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岗位(不含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岗位)通过笔试的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具体详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
第二阶段:面试
岗位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初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网站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