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海波论经济:这根本不是私人纠纷。而是银行与房东的房租优先偿还权之争。然后才是失去优先偿还权的一方,与蛋壳打官司。自始自终,房东与租客,都不应该有任何传统,一切传统的起点,就是银行在甩流氓,蛋壳在耍无赖,政府不作为。
租金贷的问题,不在骗子公司,而在银行。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租金贷,本身是抵押贷款,也就是骗子公司以房屋使用权抵押,向银行贷款,租客是贷款的偿还者,而骗子公司是中间的担保人。
所以,房主是没有权力赶走租客的,租客只有在未及时偿还房租贷的情况下,由银行向骗子公司催款,骗子公司再向租客催款,或者赶走租客。
房东与骗子公司,签署的是使用权出租代理协议,银行只有在房东签署代理协议的基础上,才会发放租金贷,所以,房东去骚乱租客,完全是赤裸裸的犯罪,应该直接抓捕归案。房东唯一能做的,就是与骗子公司打官司,亦或将银行一并告上法庭,以自己对代理协议不知情,银行没有在审核过程中,征询自己意见,存在严重过错,而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而申请将租客的租金,优先偿还自己的房租,余下部分偿还银行贷款,后续由银行继续向骗子公司催款。
所以,目前参与的律师,都是恶意隐瞒这中间的逻辑,为强权做掩护的同时,假装留下鳄鱼的眼泪。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租金贷,本身是抵押贷款,也就是骗子公司以房屋使用权抵押,向银行贷款,租客是贷款的偿还者,而骗子公司是中间的担保人。
所以,房主是没有权力赶走租客的,租客只有在未及时偿还房租贷的情况下,由银行向骗子公司催款,骗子公司再向租客催款,或者赶走租客。
房东与骗子公司,签署的是使用权出租代理协议,银行只有在房东签署代理协议的基础上,才会发放租金贷,所以,房东去骚乱租客,完全是赤裸裸的犯罪,应该直接抓捕归案。房东唯一能做的,就是与骗子公司打官司,亦或将银行一并告上法庭,以自己对代理协议不知情,银行没有在审核过程中,征询自己意见,存在严重过错,而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而申请将租客的租金,优先偿还自己的房租,余下部分偿还银行贷款,后续由银行继续向骗子公司催款。
所以,目前参与的律师,都是恶意隐瞒这中间的逻辑,为强权做掩护的同时,假装留下鳄鱼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