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栾评。法律读库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对1961年完全没有时间概念,那时还没有我。
我对1961的印象多来自父辈,他们说,那是大饥饿的一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草根树皮都快被吃光了的一年,一点不夸张地说:简直要饿死了。
在粮草就是命的年代,小偷,会遭遇怎样悲惨的惩处?
我想讲两个故事。
我想讲两个故事。
我一直很想讲这两个故事。
故事不是来自法庭,不是来自法院档案,而是来自民间,确切地说是来自父辈的讲述。虽然时间已过了五十五年,但故事的真实勿须置疑。
1
故事的主人公叫金亭,是个九十多岁的老人了,身板依然还算得上硬朗。
那时的金亭才四十多岁,家在一座山上住。他们村都在山上,村名也带着个“山”,村民多以砍柴卖柴为生。
金亭能干,常挑一大担柴到三十里外的集市上去卖。那天跟平时也没有两样,金亭一早起床,揣上老婆给乎的玉米面饼子就急急赶路,紧赶慢赶地到了集上已是日上三竿了。虽是冬天,寒风凛冽,但他已累出一身汗,放下柴草,把扁担放在地上,人坐在扁担上歇息。饼子在贴身的布兜里,还热着,着实也有点饿了,金亭伸手掏饼子,准备吃饭了。就在这当儿,他眼睛的余光瞥见柴堆后好象有人在扯他的柴草。定睛再看,没错,一根,一根,又一根,柴草象逃学的小学生,一个个小心翼翼地往外溜。
金亭站起来,草捆后是一个半蹲的女人,和一个不大的小孩,看到金亭,女人慌窘地也站了起来,小孩弄不明白状况,眼睛看着他,还在徒劳地抽着。
金亭就问:大嫂子,家里没的烧吗?
没。女人简短地说。
啊呀,没柴烧可不冻死了,这大冷的天,孩子又这么小。金亭说着就拿起了扁担,说:你住哪里,走,我给你送过去。
女人简直要哭了,她说她买不起。金亭说:今天不卖了,送给你家烧吧,我下一集再来卖。女人拗不过,前面带路,金亭就把柴挑到了她家里。女人的丈夫和婆婆非常感激,一定要留金亭吃饭,金亭也拗不过,只好留下来。
这家的婆婆媳妇把家翻了个底朝天,不知捣鼓出几粒高粱米,熬了一锅很稀的粥。饭端上桌,金亭很为难,他从口袋里掏出饼子,对他们说:我本来带了这个是当午饭的,现在也不用赶集了我可以回家吃,饼子就留给你们吃吧。放下饼子,拿起扁担,金亭匆匆走了。
2
另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叫建信,他比金亭年轻些,应该也还健在。与金亭家住在山上比,建信家的日子要差些,他家是住在沟里的,村的名字就带着个“沟”。沟里的日子不如山上的好,村里很多人外出乞讨,要饭吃。但也有人日子勉强还过得去,建信家就是这样的之一。
建信的孝顺是出了名的,他参加集体劳动干活,空里休息时就寻野菜,挖到了野蒜从不舍得吃,而是洗干净装到兜里,带回去给娘吃。
大家伙一块儿干活,遇到被火烧了的豆子通常会一起搓着吃,这时建信就总要糊了的,糊的他吃,遇到个好的就装到兜里,带回家给娘吃。
建信是个好人,村里谁家盖个房子什么的,都是大家帮忙,主人家管饭。建信从来都是只干不吃,干完了就回自己家吃,遇到主人苦苦挽留,他总是说:日子不好过,能省点就省点吧。
说了半天,该说到小偷的事了。一天,建信发现,他家的地瓜被人偷了(他家怎么会有地?我也没大弄明白,也许沟坎里垦荒的?这事不影响这故事的真实,暂且晃过),那几天天不亮,他就躲在一个岭后,想看看谁偷的。还真被他看到了,偷地瓜的是村里的阿发,称呼起来还得叫他叔。阿发在前面刨地瓜,建信就跟在后面给他往篮子里拾,一面捆着地瓜秧。阿发刨着刨着好像觉到了异样,就回过头来看,这一看脸就红到了脖子根,他什么也说不出,把地瓜倒在地上抓起篮子就想跑。建信抓住他的手,把地瓜重又拾上,说:我知道你家里日子很不好过,你不拿我也得给你送过去,你就拿着吧。阿发流泪了,说:叔,等我有了加倍还你。
最好的惩罚是良心的惩罚,我们有理由相信,建信家的地瓜再没丢过。
至于那偷柴草的女人家,据说差点和金亭家结成儿女亲家。是金亭的老婆不愿意,那年月山里人虽然日子好过些,但朴实的庄稼人知道,那苦不是城里的姑娘能吃的。
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柴草的事,金亭大概早忘了吧,不知那女人家里是否还能想起?地瓜的事,建信大概也早不记得了,不知阿发是否还有印象?但在那辈不少有心人的记忆里,诸如此类的事却清晰地如同发生在昨日,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到来,温暖着时光的岁月,它似乎总是在忆苦思甜时到来,品着品着苦却成了甜,成了绵绵远远切不断的怀恋。
狄更斯有句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对于那个大饥饿年代的描述,或许可以借用并篡改一下此句:那是最坏的时代,那也是最好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