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诗性正义
徐昕 教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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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两高及公安部酝酿新司法解释,仿真枪入刑或松动

诗性正义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3-08 15:36

正文

徐昕按:从 刘大蔚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的申诉和再审,到天津大妈赵春华气球射击摊案,我不断呼吁个案推动法治 :1、公安部提高枪支认定标准,先恢复至2001年的标准,枪口比动能大于16焦耳/平方厘米;2、呼吁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将仿真枪的定罪量刑区别于真枪;3、枪支管理应分类分级,仿真枪的管理区别于真枪。


两高及公安部酝酿新司法解释,仿真枪入刑或松动.......从记者的报道来看,事情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摆射击摊获刑的天津大妈赵春华,二审被改判三年缓刑,在女儿王艳玲陪同下于除夕前一天回到家中)


“两高”及公安部酝酿新司法解释

仿真枪入刑或松动


看看新闻Knews

记者张正磊


前言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近期将制定有关枪支鉴定和判罚的新司法解释。此前1月16日,公安部公布《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这被视作仿真枪管理调整的一个信号。


2017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侯欣一提出的一项提案,在假枪真罪案频出的当下,吸引了包括数十万枪迷、军迷在内广大网民的关注。


“对枪支实行严格管控原本无错,但枪支的认定标准必须合理。”在这份名为《关于提高枪支认定标准的建议》的提案中,侯欣一如是说。


侯欣一援引公安部数据表示,2011年至2015年,中国“破获非法制造贩卖气枪、仿真枪等各类枪支案件9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万余名”。为免刑事打击面过度扩大,侯建议枪支认定标准宜回归2001年的16焦耳/平方厘米(2001年《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另应依杀伤力大小实行枪支分类分级管理。


在搜狐网3月5日推出的2017全国两会提案建议排行榜中,侯欣一提案的投票数高居总榜单第四,截至3月7日下午2时24分共获69736票。



(2017全国两会提案建议排行榜上,侯欣一提案高居榜单第四)


这不是政协委员第一次建议修正枪支鉴定标准。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和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已提出类似的建议。蔡学恩还建议将仿真枪案作为治安案件处理,更在今年提出应对仿真枪管理加快立法。


相比侯欣一提案获得的高度关注,公安部却相当低调。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近期将制定有关枪支鉴定和判罚的新司法解释。“具体不清楚,反正公安部正在召集各方面的专家商讨。”2月27日,南京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痕迹鉴定室主任明小刚,在电话中含蓄表达了可能会有的改变。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就此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求证,同时询问司法解释具体内容与公布时间,但除最高检回复已将采访函交由业务部门处理外,截至发稿时最高法院与公安部还未回复。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分析,新司法解释不外乎以下三条路径:一是公安部认定枪支标准的规章不作为判决依据,二是根据枪支分级区别量刑,其三可能是一个综合性意见,即根据犯罪故意、主观故意、危害后果做出权衡。


“根据枪支分级区别量刑的可能性更大。”徐昕判断道。在他看来,出台新司法解释,意味着对旧司法解释进行修改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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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推动入刑“松动”


徐昕口中的枪支标准规章,是指2010年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这一编号为“公通字[2010]67号”的文件,修正了2001年8月17日公安部发布的枪支认定标准,首次明确采用2007年制定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判据》——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然而,看看新闻Knews记者检索相关文献发现,同以枪口比动能为指标,中国(国际)制式枪支标准为277.5焦耳/平方厘米;2008年《福建警察学院学报》刊登的《非制式枪支杀伤力标准的实验研究》一文中,弹丸穿透皮肤最小值为16焦耳/平方厘米;香港《火药及弹药条例》与澳门《武器及弹药规章》的枪械标准为7焦耳/平方厘米。换言之,2010年公安部枪支认定标准,分别约为前者的1/154、1/9与1/4,显示出中国(内地)严控枪支的态度。


枪支认定标准大幅调低的一个显著后果,便是枪形物入刑案件激增。侯欣一检索判决数据库发现,2014年至2016年,涉枪案件连续三年近8000件,其中绝大多数为仿真枪案。毋庸置疑,此类案件判决后引发了巨大争议。


不过,在“仿真枪第一案”王国其案辩护律师周玉忠看来,当人们普遍将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作为“仿真枪”、“玩具枪”入刑“原罪”时,实际忽略了以下两部司法解释才是“元凶”:一是2001出台、2009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是2014年9月10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梳理涉枪案件相关判决书发现,广州小贩王国其多次被判实刑,天津大妈赵春华摆射击摊获刑案,都是据前者做出的判决;网购24把枪形物的刘大蔚,则是据后者被认定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王国其案、刘大蔚案和赵春华案一审判决中使用的两部涉枪司法解释)


不过,就涉枪案件判罚而言,法官与检察官的意见并非铁板一块。福建省高检基层工作处处长黄予、浙江省高院法官虞伟华都曾撰文反对仿真枪等气枪案件入刑;过去一年,在仿真枪、玩具枪案进入公众视野后,相关判决也出现了松动。比如,长达7年讼战后,广州小贩王国其终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并拿到43万元国家赔偿;刘大蔚案历经一年多申诉获再审决定;今年春节前夕,天津赵春华摆射击摊获刑三年半案,二审时被改判缓刑;因十年前购买的仿真枪被起诉的辽宁鞍山退伍军人于萌,也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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