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所有质疑中国互联网没有隐私的人,都要带着忏悔的心情,认真阅读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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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识字少,或者懒得看,可以看下我的转述版本——
一个在脉脉上加V认证为“哔哩哔哩员工”的小哥哥,在脉脉评论区,用力劝其他人也来B站工作,他分享的理由是非常私人的,“B站,能睡小姐姐。我睡了四个”。
看到一个被加V认证成本司员工,头像被换成B站logo的人,肆意得瑟自己在公司,怎么成为一个渣男。哪怕是小破站,也是不能忍的。
按照脉脉公布的规则,凡是加V认证的,不是要通过公司的邮箱认证,就是提供名片和工牌的。
于是B站把脉脉告了,要求说清楚这个加V的男人是谁。
脉脉有没有义务把这个人是谁说清楚,法院认为是有的。
法官甚至和脉脉进行了近乎于下面这般的对话——
“脉脉,你是有义务讲清楚这个用户是谁的”。
“我不能说,我要保护用户隐私”。
“如果不说,我就认为根本没有这个用户,这个帖子是你自己发的”。
“就是有,就是有,但是我不能说”。
在判决书里,法官说了几句狠话——
“如确系淘友公司(脉脉的运营主体)所述,涉案评论为用户发布,其未参与涉案行为或进行教唆、帮助,不应承担相关责任,淘友公司作为用户信息的持有人,理应向本院提供,用以证明其系信息存储空间,可因此免责,但在本院向其反复释明的情况下,其仍拒不提供该用户信息,
有违常理
。
同时,在本院明确告知其法律后果的情况下,淘友公司亦明确表示其清楚并愿意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故淘友公司应当对其无法提交涉案评论用户信息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淘友公司未提交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加之其经营的网站亦无任何信息足以证明涉案评论系其他用户发布,
本院依法认定涉案评论系淘友公司发布
。”
“长此以往,可能导致一些网站经营者以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为名,借助用户发布之名义随意直接实施侵害他人权利或合法权益的情况,导致他人利益受损。”
在法院的认定里,这条在B站睡了四个小姐姐的评论,是脉脉自己发布的。
主审法官甚至点出了,这种平台假装存在一个用户,随意造谣的危害性。
这个官司,脉脉被判赔偿B站30万。
但是脉脉依然死扛着不说用户是谁。
脉脉CEO林凡几天前发表的社交媒体里,他说“这么多年来,为了保护员工平等发声的权力,我们拒绝了无数投资人和CEO的删帖/查信息的请求,也因此接了无数官司,就是为了大家放心安全的发言,我们不会泄露发言者的信息”。
其实我不太能懂,员工炫耀自己睡了公司4个小姐姐,为什么是员工平等发声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难道是因为大佬睡了公司小姐姐的行为,终归会被媒体察觉么?
再小的个体的混乱,都值得被看见?
真是无法想象,对于用于隐私这么有保护洁癖的,跟几年前要求用户注册时,必须授权脉脉使用通讯录的,是同一家公司。
2020年工信部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通报
在中国判决文书网上,输入脉脉,你会看到一些神似的案例——
比如2019年,网名“张先生”的运维工程师,在脉脉上放话说,“北大的败类:boss直聘CEO赵鹏”,“不自由毋宁死,今天下午一点去北大,两点去清华,三点去最高人民法院,四点去新京报,跟无耻下流的boss直聘决一死战”。
“张先生”都如此不在意暴露自己的行踪,但在boss直聘起诉脉脉的庭审中,脉脉拒绝了法院要求提供“张先生”姓名的要求。
再比如同在2019年,网名“王重阳”在脉脉发表了职言帖,“大家好!我是爆料王重阳!我是怎么说的?瓜子二手车被裁员的我一点不同情你们!这位实名澄清的你在裁员名单里面么?信重阳!得永生!”
在瓜子起诉脉脉的庭审中,脉脉也拒绝提供“王重阳”的真实姓名。
拒绝法院的要求就算了,反正脉脉也经常拒绝,但这份拒绝,直接挡住了广大瓜子人得永生的可能性。
诉讼高发的,是脉脉的“职言”版块。
2018年8月,被相关部门联合约谈的脉脉,被责令关闭其匿名版块,“匿名”版块随后升级为“职言”,近乎承袭了匿名发言的全部功能。
匿名社区和职言,有没有如林凡所说“保护员工平等发声的权力”,我觉得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