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2
月
26
日
,
北京昌平区法院的法官马彩云被一名曾经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枪击致死。
2017
年
1
月
26
日
,
广西陆川县法院的法官傅某也被一名曾经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用利刃刺死。
我是一名法官
,
一名女法官
,
一名审理家事案件的女法官。
2016
年
2
月
27
日晚
,
我彻夜难眠
,
泪流满面。曾为同行的先生
,
看着我
,
竟想不出什么词语安慰
,
相怜有恩
,
我知道我的泪水为何而流。
那一夜
,
为了难以忘却的纪念
,
我写下了这首《不眠夜
·
祭》
:
祭
祭一个真实的灵魂
祭华表高耸
祭天平不倾
祭麦穗齿轮紧握
腥红如昨
黑夜
黑夜
那是你倒下的身影
是纷芳的年龄戛然而停
是华彩乐章中的音符不再跳动
是法平如水的青春不再有曾经的妆容
悲痛
悲痛
悲我朗朗乾坤盛世下
歹徒肆意施暴行
悲我昭昭日月天朝中
禽兽泯灭了人性
悲我离离星辰户宅前
罪恶吞噬掉生命
更悲身后辛酸泪不见 荒唐言满眼 我与世人论长短
无声
无声
岁岁结案无数
荣誉满天
让人艳羡
梦想似要扬帆
生生被折煞羽翼
却被视而不见
忘却
铮铮傲骨摆拼的誓言
凤凰涅槃记择他处重现
诀别离去
寂寥无声
没你的四季再无风景
那一刻的凄凉
,
我是真心的祈祷
,
如果有来生可以涅槃
,
希望她能真的可以择别处重现
,
做这一行
,
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
,
实则心酸之至。
“
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
,
云翻涌成夏
,
眼泪被岁月蒸发
”,
残酷的时间
,
终是可以模糊对死亡深刻的记忆
,
一切的一切
,
在鸡年的钟声还没有远去的时候
,
又被这样一个惨烈的消息叠加、覆盖
,
迅速地甚至让人来不及悲伤。
有人说
,
忘不了的人和事才是真的生活。
可是现实的空洞
,
不在于它不够真实
,
而在于它过分真实。
幸福的事
,
有千万种
,
不幸的事
,
却永远只有一种。很多民事案件背后都是一个硕大的悲剧洪流。
太多的不幸改变了太多人的轨迹
,
从富足落入贫困
,
从天伦陷入悲戚
,
分崩离析地是如过眼烟云般的幸福。
只有做过民事法官的人才知道
,
那个卷宗下层层叠叠
,
丝缕交织的爱恨情仇
,
他们是如何明晃晃地考验法官的智慧。法庭不是录像厅
,
回放不了最客观的真实
,
而
习惯了用强势与用肢体解决问题的人们
,
法律只是他们的工具
,
却不是他们的信仰
,
他们坚持自己的
,
就像当初相信自己的真理和拳头一样笃定。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故事
,
法官不得不体会他们的痛处
,
将自己的肉身燃烧于荆棘之中
,
活在当事人的那种绝望里
,
法官的努力显得卑微而弱小
,
浑身解数终换不来行云四海
,
就这样
,
被岁月消耗得一滴不剩
,
却不知道谁可以看到。
他们生存的压力与艰难
,
他们认知的偏执与狭隘
,
没有哪个庭审
,
没有哪份判决
,
能够救赎他们
,
力不从心
,
是我做法官以来愈来愈深的感触。
傅姓法官遇刺之后的新闻背后
,
依旧是
“
世人皆道我凉薄
,
无人念我深情长
”
的评论。看不下去
,
也读不出来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
有事的地方就有薄凉。每一个人的生死
,
都被标注了身份
,
法官更甚。世人看的是热闹
,
公知看的是影响
,
舆论就像墙头上的草
,
忽闪着
,
没有定向
,
却能穿越汹涌的人群
,
走过他们
,
走向你。
威严与人性都被裹挟在泥潭里
,
考验着每一个相似的灵魂
,
什么样的代价才能换取这个世界的闪亮
,
全民的狂欢
,
我们永远不知道。
善良与真诚依旧感动不了习惯性的僵持与偏执
,
只是凉意漫天漫地
,
漫延于心
,
咸咸涩涩
,
悲悲切切。
唐僧取经路过火焰山说
,
有经处
有火
,
无火处无经。言外之意
,
如果要取得真经
,
只能赴汤蹈火
,
没火的地方安全
,
但是却没有经。法治的进程仍需要历尽九九八十一难
,
可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求取真经
,
过程太过凄惨。
法律必须被信仰
,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紧箍咒不能仅仅戴在执法者、司法者的头上,它应该一定而且必须要戴在这个社会头上!
最让人感到快乐的事
,
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
,
有些东西慢慢变成你想要的样子。法官还在员额、案件还在增长
,
可是仍有人安分的工作
,
普通的生活。
最让人感到难过的事
,
无论你多么身心俱疲
,
总会尾随着有下一次的悲伤。每一次喘不上气的灾难之后
,
总还有一辈子的眼泪要流。
时光不会因为谁的离去而停缓下来
,
只是悲欢离合
,
天上人间
,
阅尽浮华与真实后
,
中年的我们已经不起这流年
,
经不起这哀伤。
哀莫大于心不死
,
每一天都是普通的一天
,
无论你过得好不好。旭日升
,
看到希冀
,
夕阳落
,
望见曾经。守着父母变老
,
携着爱人向前
,
看着孩子长大
,
这就是最简单的美好
,
愿我们都能在努力中感受到这一丝丝的确幸。
文 | 江天无尘
来源 |“小法官漫谈”公众微信号
本来是极普通的一个晚上,想起白天盘旋在脑海里的两三个话题,还在犹豫今晚写哪一个是好,忽然被群里朋友转发的消息震惊了!一名法官被捅死,犯罪嫌疑人是其二十多年前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该人对法官判决其离婚心怀不满,今年春节前夕,其看到该法官一家和和睦睦,遂产生报复心理,于1月26日持刀将法官捅死……当我还在为除夕值班出警牺牲的民警哀悼时,我不知道我的一位同仁也在除夕前夜冤死,我们甚至没能及时得知他的死讯,更谈不上愤慨和哀悼。
原来,当我在同情别人、为别人呼吁的时候,其实自己才是最需要被保护和同情的。
一名法官的被自己二十年前处理案子的当事人捅死,这消息还比不上那个逃票命丧虎口的人所引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直至今天,消息才被报道出来,而朋友圈,转发此消息者寥寥且基本都是法官同仁;其他人,鲜有关注更无人大肆讨论。
默默地来,默默地去,一辈子奉献在法院,到头来,却落得如此下场。
正如有同仁转发时的评论“这才是真正的责任终身制!”是啊,还有比这更残酷的吗?二十年前,多么普通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竟然能怀恨在心到如今,并举刀相向,想来都恐怖和寒心。
法官不能拒绝裁判。那些矛盾大的在民政局离不掉的,必然都到了法院。而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法官肯定最终判决离婚,毕竟结婚自愿、离婚同样自愿,一张结婚证也不应该束缚住另一个人的自由。那么,判决离婚,就是法院的错、法官的错吗?如果不判决离婚呢?坚持离婚的那一方是不是又会对法官怀恨在心,会不会也要持刀相向?
正如医生一样,连自己的安全都保障不了,还去救死扶伤还去明断是非,也真是讽刺。
在这样的恶性事件中,法官何错之有?平白无故冤死,这笔账,要找谁算?虽然犯罪嫌疑人被抓了,可是,一切的一切,真得只是个案吗?
如果捅死法官者都不用偿命,那么,只会带来更多的效仿者。杀人无需偿命,为什么不杀?那些支持废除死刑者,如果这名法官是你的亲朋好友,你是否还能坚持你的观点如初?你能给犯罪嫌疑人那么多的同情,为什么不能给无辜的法官多一点同情?让法官来判决杀死法官的人不死,呵呵,多么和谐啊!
难道不应该是人人自危吗?今日他不死,来日出狱后,很可能再把当年判决他入狱的法官也杀死,对于他而言,多杀一个就赚一个,反正自己活够了可是法律还不让他死。
作为法官如何自保?给了我们责任终身制,有没有给我们保障终身制?除了处处追究责任,有没有给我们处处保障?如今法院就是破口袋,什么纠纷都往里塞,而且越是其他部门不能(不愿意)解决的纠纷越往里塞;法官就是出气筒,所有当事人的辱骂、拳头甚至汽油、刀枪都得挨,敢情所有的判决都变成了法官个人欠下的债!
想到自己办案七年来,审结了近2000件案件,涉及到的当事人不计其数,忽然后背发冷,有没有哪位或者哪几位当事人也对我怀恨在心?以后还敢不敢一个人走路了?
有时候颇有种听天由命的意味
,只能祈祷自己不要遇到那样变态的当事人,因为
谁遇到谁倒霉,其内心的仇恨与案件处理过程及结果公正与否无关
,他把生活积累的仇怨全部转嫁到处理其案件的法官身上,将法官作为发泄对象。就像这起事件中,这个犯罪嫌疑人有家庭暴力,还曾因殴打老婆被当地派出所拘留15日,然后老婆起诉离婚,这样的情节,案件在谁手里都要判决离婚,所以你能说这是法官的责任吗?谁判了,他都对谁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法官冤不冤?冤!如何伸冤?将个案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就行了吗?那么对于我们这些仍在一线办案的法官而言,依旧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不知道哪天遇到哪个当事人自己也就搭上了性命。如何通过个案的悲剧,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让悲剧不再重演,其实,才是我们最关心和期待的。
惟愿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