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项统计范围包括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承销绿色债券(含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低碳转型债券、科技创新债券、乡村振兴债券(含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一带一路”债券、民营企业债券(含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中标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统计结果摘要如下:
一、绿色债券。
2024年度作为绿色债券主承销商(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50家,承销(或管理)148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1674.05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69只,合计金额961.64亿元。
二、低碳转型债券。
2024年度作为低碳转型债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共18家,承销24只债券,合计金额267.9亿元。
三、科技创新债券。
2024年度作为科技创新债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共60家,承销539只债券,合计金额6136.86亿元。
四、乡村振兴债券。
2024年度作为乡村振兴债券主承销商(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38家,承销(或管理)54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482.21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16只,合计金额194.01亿元。
五、“一带一路”债券。
2024年度作为“一带一路”债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共22家,承销19只债券,合计金额233.55亿元。
六、民营企业债券。
2024年度作为民营企业债券主承销商(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55家,承销(或管理)430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4619.22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284只,合计金额2450.75亿元。
七、地方政府债券。
2024年度参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证券公司共86家,合计中标金额6870.78亿元,合计中标地区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