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流井区为例,2016年至今,新增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占比91.4%,2016年破获毒品刑事案件中合成毒品刑事案件占比高达94%;近一个月打击处理的16名毒品犯罪嫌疑人,以及查处的61名吸毒人员中,“90后”成绝对主角,其中竟然还包括不少“00后”。
20日至21日凌晨,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和郭家坳派出所先后抓获了熊某等三名吸毒人员。经审讯,三人交代吸食冰毒均来自同一人。
不知道姓名,按惯例相互之间称“哥”;对方驾驶一辆北京现代汽车,车牌尾数为“331”;车上通常两人,其中一人发型奇特称其为“卷毛”;交接毒品地点均为11路车总站附近。
21日下午,一张大网以11路车总站为圆心迅速铺开。当天下午3点,民警在一栋居民楼下发现嫌疑车辆,蹲守两个多小时后,“卷毛”现身——进入单元门后,蹲守民警通过开关防盗门发出的声响判断其进入了底楼的一个房间。
当晚八点,“卷毛”以及刘某前后脚迈出房门,被蹲守民警先后抓获,随即在刘某身上查获了少量毒品,在刘某家中发现了两支长枪和两发子弹,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据了解,涉案五人均为“90后”,其中三名吸毒人员当中两人20岁、一人21岁。
20日凌晨,五星街派出所在某酒吧现场抓获的10名吸毒人员(吸食K粉),年龄分别为19岁两人、18岁一人、17岁四人、16岁两人以及15岁一人。连办案民警都感到震惊,如此众多的未成年人,在公开场合公然吸食毒品。其中一位吸毒人员称:“以为就像抽烟一样……”
据了解,吸食传统毒品海洛因人数逐年下降的同时,吸食合成毒品人数则增长迅速。
“以2013年为界,之前吸食传统毒品人数占优,2013年和2014年基本上是对半开,到了2016年,吸食合成毒品人数占比超过了62%。”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王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比这个数字更加惊心的是,2016年至今,全区新增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占比91.4%;2016年破获毒品刑事案件中合成毒品刑事案件占比高达94%,破省级目标案件4起均为合成毒品案件,破获千克以上毒品案件3起均为合成毒品案件。
王凯表示,禁毒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一个很明显的界限,吸毒人员中年轻一批的大多吸食合成毒品,年纪大点的普遍吸食海洛因。
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抓获毒贩(资料图片)
毒品案件因其隐蔽性、吸贩毒单对单交易的特殊性,通常“无人报案”,因此也不存在破案率一说,从发现线索到侦办都需要民警主动出击——换一种说法就是,毒品案件的增长并不意味着毒品泛滥,只是说明了公安机关为此做了大量工作。
近一个月,从5月25日到6月24日,自流井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联合各辖区派出所一共打击处理了16名毒品犯罪嫌疑人,一共查处了61名吸毒人员。
据了解,这个数字的背后是禁毒大队民警连续四周无休。“从抓获、审讯到录入警综平台、各环节审批到最后体检、送看守所或者是戒毒中心,整个过程需要12小时到24小时。”王凯表示这只是查处一名吸毒人员所需时间,至于打击处理一名毒品犯罪嫌疑人则耗时更长,包括前期侦查、蹲点抓捕等等,往往要好几天,就连“称量毒品”这一看似简单的环节,也要完全按照相关程序,封袋、抽样、送检等等。
据了解,吸毒人员中无业人员占比超过六成,为了获取毒资往往采用扒窃、入室盗窃甚至是抢劫等犯罪手段。因此毒品案件增多、打击力度加大导致的一个后果是刑事治安案件大幅下降,社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人民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据悉,今年以来,自流井全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了44.73%,特别是辖区扒窃案件同比大幅下降78%。
王凯表示,近段时期查处的吸毒人员中呈现两个特征,一是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多于城市;二是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多数中途退学。
“这说明了禁毒宣传尤其是校园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王凯解释道,吸食传统毒品海洛因人数逐年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坚持不懈大力宣传的结果。
“提起海洛因,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成瘾后的惨状,共用针筒传染的疾病以及浑身溃烂的情形。”王凯说:“和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对身体造成的损坏不同,合成类毒品损坏的是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因此初次吸食人员往往被告知吸毒可以提神、吸毒可以减肥,并且还不会上瘾。但事实并非如此,吸食合成类毒品和吸食传统毒品一样,不仅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依赖性,并且危害极大,吸食后会出现和醉酒类似的症状,严重者会产生幻觉伤己甚至是伤人,各地纷纷出现的毒驾等就是吸食合成类毒品后的表现。”
据了解,近段时期,自流井区各辖区派出所纷纷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等活动。除了发放宣传资料,还有“常见毒品仿真样品展示”,包括鸦片、海洛因、大麻、吗啡、冰毒、摇头丸等在内的14种毒品仿真样品。
“至少能让他们今后看到类似物品后,产生防范的心理。”王凯表示,禁毒宣传教育不单单要进城区校园,更要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校园,那里的孩子能得到禁毒宣传教育的机会更少。在宣传方式上,他建议要增加趣味性和推广智能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禁毒示范学校。此外,他认为禁毒宣传教育应当全年推广,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可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