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31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jjbd21)
记者丨谷枫 杨坪 北京报道
不论是回头看2016年,还是展望2017年,“脱虚向实”都将是证监会工作的核心。
2016年12月30日,深交所围绕“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出台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此举对资金“脱虚入实”有规范和促进作用。
提及2016年资本市场关键词,“监管”一词当仁不让。但监管并非盲目,今年以来证监会在上市公司以及机构业务等多个层面的监管均指向“脱虚向实”。
刘士余主席也在2016年上交所会员大会上强调,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坚决纠正脱实向虚自娱自乐。
与此同时,2016年12月16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因此,不论是回头看2016年,还是展望2017年,“脱虚向实”都将是证监会工作的核心。
一路向实
2016年春节之前,“脱虚向实”的监管第一枪便已打响。证监会暂停了包括PE在内的类金融机构在新三板的挂牌及融资。
在谈及为何暂停这一类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和募资,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讲道:“此前新三板市场上,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也就是PE的管理公司频繁融资,融资金额和投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
事后来看,在新三板募资高达100亿的中科招商将大部分募集的资金用在了抄底A股和购买不动产,具体有多少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不得而知。
“设立新三板这个市场、发展这个市场的目的是要服务实体经济。一些机构募集资金的投向不是实体经济的话就需要特别注意。”一位接近全国股转系统的人士也表示。
除了新三板市场之外,推动“脱虚向实”也在A 股并购重组市场有所体现。
近年IPO融资规模因为多种原因规模并不大,相反在国家一再鼓励和支持之下,并购重组市场的规模远远超越了IPO融资。
因此,证监会层面也在企业并购重组端严控资金“脱实向虚”。2016年9月证监会修改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在打击壳资源炒作,严控忽悠式重组等多个层面落实促进资金“脱虚向实”。
“在过去的几年,上市公司‘不务正业’为了炒作市值,四处重组并购转型定增。而上市公司重组并购后的结果是主营业务没有做好,开辟的第二业务也没有做好。今年证监会在并购重组端的监管将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产业。”一位中金公司投行部人士认为。
华泰首席策略分析师戴康也指出:“《办法》的修改是证监会‘脱虚入实’的延续,重组新规进一步清晰了”脱虚入实“的信号。”
证监会“脱虚向实”的另外一条路径在机构业务端,这一端监管的核心思路是去杠杆化。
分管机构业务的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也在2016年多个场合屡次表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近期李超出席某论坛时的一次讲话,他讲道:“部分机构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业务转移等途径,在不同属性的业务之间腾挪资产,将业务从监管较严的市场转向监管相对宽松的市场,变相规避监管规定。有的产品‘明股实债’,以‘资管’之名行‘借贷’之实、叠加杠杆,风险在不同产品、不同机构、不同市场间传导,削弱了宏观调控、审慎监管的有效性,增加了系统性风险的隐患。”
其中两项政策最具有代表性,首先是证监会2016年指导基金业协会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
另外一项,则是在基金子公司野蛮生长数年后,2016年末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
“目前管理层希望能够发展直接融资,引导资金脱虚向实,而证券类机构过多参与的通道业务、类信托业务则仍然是在间接融资体系内加剧资金空转,严重阻碍了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当中。”一位基金子公司的高层曾指出。
而李超也特别指出,机构应当 “紧密围绕实体经济,真正创造服务实体经济的创新产品”。
对于,2016年证监会在脱虚向时方面做出的努力,2016年12月30日齐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指出:“针对上市公司严控忽悠式重组,打击壳资源炒作,而在资管行业,降杠杆,去通道化,这些表态和举措,都是可以说明证监会在推动”脱虚向实“。资本市场现在很多资金都在加杠杆,这些问题确实比较严重。”
协同促进
事实上,“脱虚向实”并非证监会一个部门所能独立完成。在2016年中,证监会也协同其他部门共同监管和引导。
“脱虚向实的核心,我认为还是要对表外业务要进行限制,这一方面证监会能做的工作有限,需要同央行以及银监会这些机构多协同。”前述中金公司人士讲道。
2016年11月初,部分券商和基金公司接到各地证监局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机构加强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并展开自查。
通知中明确禁止了“不得为客户提供融资或者变相融资服务”等五种情形。
而这份文件也被看做是与之前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42号文)及证监会八条底线等降杠杆文件的进一步配套。
42号文曾提及非信贷资产分类要实行穿透式监管,此次证监部门要求券商资管不得为非标资产规避监管提供服务或便利,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和银监42号文实现了“协同监管”。
除此之外,在2016年末,证监会联合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也可以看作是证监会协同其他部委推进“脱虚向实”的案例。
李迅雷便指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是值得做的,有利于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因为‘脱虚向实’是一个大的概念,大的概念下,一定要把更多的钱用来做实业。”
“PPP是国家战略,是解决我国‘脱虚向实’的重要抓手。国家通过PPP 的形式将这些钱从虚拟经济中‘挤出’到实体经济中。同时,房地产、制造业增长势头减弱,以政府为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会挑起大梁。推进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毫无疑问会加速有效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促进相关企业订单落地,改善现金流、降低表内杠杆、优化盈利能力,最终达成促进资金脱虚向实的目的。” 另有一位光大证券研究员2016年12月30日对记者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