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旁听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告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定于2016年12月27日至29日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
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旁听议题
1.听取关于《上海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上海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2.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法院执行工作及其改革情况的报告。
三、旁听报名
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旁听申请。旁听名额15名。
四、旁听报名方式
1.12月21日(星期三)至2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00,通过上海人大网(网址:http://www.spcsc.sh.cn)提出旁听申请。
2.12月21日(星期三)至2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00,来电(电话:23119192)提出旁听申请。
五、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