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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來:史書編纂與認識取捨——以陳桱《通鑒續編》切入的考察|202405-30(总第2713期)

宋史研究资讯  · 公众号  ·  · 2024-05-08 18:00

正文

感谢王瑞來老师赐稿

原載《中華文史論叢》2024年第1期

引用時請注明出處



史書編纂與認識取捨

——以陳桱《通鑒續編》切入的考察


文 / 王瑞來


提要: 從《通鑒續編》編纂者陳桱的時代著錄問題入手,將其置於特定的時代背景,考察陳桱的家學淵源與学术交往。在此基礎上,重點闡發陳桱以宋為正統的編纂動機,揭示其試圖超越王朝史觀的意識。不大為人所知的《通鑒續編》以外的陳桱其他著作,亦有竭澤而漁的考述。對陳桱在元末明初政治參與的考察,則具體展示了傳統社會中一介書生在時代大潮翻弄下大起大落的悲劇人生。

關鍵詞: 陳桱、《通鑒續編》、家學淵源、編纂動機、政治參與


引言:陳桱的時代斷限與《通鑒續編》的性質


陳桱是什麼時代的人?著錄或講述《通鑒續編》一書,首先須明時代。對此,《四庫提要》如是說:“舊本題元陳桱撰。桱,字子經,奉化人,流寓長洲,後入明為翰林編修,以附楊憲,遷待制,見《明史》憲本傳。題元人者誤也。” [1] 按,檢視陳桱生平,的確是由元入明,生活於元末明初。對於跨代人撰著之署時,常常困擾著後世的著錄者。從清人編《全唐文》 [2] 、《全唐詩》 [3] ,到今人編《全宋文》 [4] 、《全宋詩》 [5] 、《全元文》 [6] 、《全元詩》 [7] 等“全書”系列,都遇到有作者斷代的問題。

那麼,四庫館臣的辨誤對不對呢?觀察《通鑒續編》刊於書前諸序,皆撰於元至正十年(1350)至二十二年(1362)之間。儘管撰者確實是由元入明,但如果以通常的著作成書或刊行時代為準來看,舊題元陳桱撰原本無誤。檢視能够寓目的《四庫全書》幾個閣本書前《通鑒續編》提要,可以發現這樣的事實。關於編纂者陳桱的時代問題,撰寫於乾隆四十六年(1781)的文淵閣本提要和撰寫於乾隆四十七年的文朔閣本提要,均隻字未曾提及。到了乾隆四十九年(1784)文津閣本的提要纔提出了這一問題。由此可知,四庫館臣最初認定陳桱為元人,並無異議。幾年之後,在文津閣本的寫定時,又對《通鑒續編》提要做了較大的增刪改動,這一改動便作為定稿,一字不易地被《四庫全書總目》接受下來。此後,伴隨著《四庫全書總目》出於“欽定”並不斷刊刻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又對後來的《通鑒續編》著錄形成了誤導。其實,四庫館臣在提要撰寫的後期,貌似嚴謹扯出這樣的問題,實屬好奇志異,節外生枝,平添混亂。清人孫星衍就是這樣處理的:“桱雖入明,而書成于元時,故題元人。” [8]

《通鑒續編》是陳桱以一己之力編纂的史書,通貫兩宋,追溯上古,旁及遼金。在內容上,的確如書名所示,是接續和補充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之作,但在體例上,實際上是對朱熹《續資治通鑑綱目》的續作。關於陳桱編纂《通鑒續編》,迄今學界已有一些研究積累 [9] ,筆者亦有若干相關研究, [10] 但尚覺既有研究仍有未盡之處。對於陳桱的家學淵源與學術背景,以及《通鑒續編》的編纂動機、《通鑒續編》折射的陳桱史觀、陳桱其他著述等問題,本文的考察與既有研究互有詳略,或可互補。此外,本文對於陳桱在明初政治參與的考察,則多為既有研究語焉未詳。因再作探討如下。



一、陳桱的家學淵源與學術背景


編纂《通鑒續編》的陳桱擁有深厚的家學淵源。其祖陳著,寶祐四年(1256)與為文天祥同榜進士, [11] 歷任臨安府通判、知台州, [12] 有《本堂集》九十四卷存世, [13] 《宋元學案》卷八六《東發學案》之下專列有“東發學侶·知州陳本堂先生著”。 [14] 宋亡不仕,“隱居四明山中,嘗推宗《綱目》,著書以紀歷代之統”,撰有《歷代紀統》 [15] 。其父陳泌,“以學問文章世其家業”, [16] “表章家學,訓釋惟謹”, [17] “傳注《紀統》千百言”。 [18] 曾任西湖書院山長、 [19] 饒州路儒學教授。 [20]

對於《歷代紀統》一書,陳桱“束髮受是書,即知先志所屬,嘗申以為圖,傳諸同志,且敷為筆記二百卷,藏於家矣” 。 [21] 觀此可知,陳桱在少年時代就已經開始鑽研史學,像司馬光自學時將歷代史事繪為《歷年圖》一樣, [22] 也把其父祖的《歷代紀統》作圖,並且作了筆記二百卷。《歷代紀統》,原本是陳著以四言有韻的形式教授門生與子孫的教材,從傳說的三皇五帝一直記敘到南宋滅亡的祥興時期(1278-1279),是歌謠體的編年通史。其子陳泌又如治經,詳為增加了傳疏,其孫陳桱又附益以圖表。一部《歷代紀統》,祖孫三代接力作業。這既是陳桱編纂《通鑒續編》的家學背景,又是基礎的史學訓練。同時人陳基就清楚地看到,陳桱“能以家學爲己任,引而勿替”。 [23]

除了直承家學,陳桱還有一個凖家學的學術背景。黃震與陳著是同榜進士。 [24]

這種同年關係,又讓陳、黃兩家結成姻戚。由於有了這種姻戚關係,兩家幾代人的往來都很密切。他母親兄弟的孩子、亦即他的堂兄弟黃玠是南宋名儒黃震的曾孫。

撰有《古今紀要》《古今紀要逸編》《戊辰修史傳》的南宋晚期大儒黃震,由於年齡關係,陳桱似乎沒有直接接觸,但學宗朱熹的黃震著述,特別是道學思想與史學意識,無疑對陳桱有著很深的影響。清人黃宗羲原撰、全祖望補修的《宋元學案》就這樣指出:“陳桱,字子經,本堂先生著之孫也。本堂與東發善,先承其家學,而私淑黃氏之教。尤長於史學。” [25]

從更廣闊的範圍考察陳桱的學術淵源,他跟當時著名的文人圈子走得很近。黃玠與趙孟頫、任伯雨、黃溍、虞集都是朋友。 [26] 陳著曾專門為黃玠擬定與名相應之字,撰有《名外孫黃玠字孟成說》一文 [27] 。黃玠在其文集《舟山小隱吟錄》的《碧瀾侍兒曲》詩序中還提及了陳桱的名字:“吾舅陳汝泉父妾貝氏守義弗嫁,事頗相類。既作是詩,並以寄外弟子章、子經。” [28] 子經就是陳桱。由此看來,黃玠與陳桱兄弟都有來往。

由於這一層關係,陳桱當與上述當時的有名文人也極有交往之可能。其實,元代的文人圈是一種延續自南宋以來的幾代人的穩固交往。關於這方面,從筆者以前對趙孟頫、管道昇、黃公望的考察中都可以觀察到。 [29] 黃玠在上述文章中提及了陳桱的父親,而陳桱的父親同時也跟任伯雨有交往,曾寫有《寄伯雨先生》一詩 [30] ,還跟曾參與朝廷編纂遼、宋、金史的周伯琦是朋友 [31]


二、《通鑒續編》的編纂動機


關於《通鑒續編》的編纂動機,陳桱自己也有所說明。他在《通鑒續編題記》中以設問對答的方式寫道:

余讀歷代史,輯事之大者,為筆記百卷。或見之曰:“子之志勤矣!然周威烈王而下至於宋興,其取捨之審,有逾於司馬公《資治通鑒》者乎?況朱子《綱目》筆削之慎耶?溯而至於唐堯,則金先生《前編》方為世所重,子書無乃複乎?”余曰:“吾備吾繙閱而已,豈覬與諸書並傳哉?雖然,盤古至高辛,傳疑之言,近理有徵者,不可不知也。契丹因俗慕華,其國所志者,不可不存也。宋三百年之治亂興亡,新史繁而寡要,觀者思約而未得也。吾不易舊文,直書見義,仿佛《通鑒》,而規模《綱目》。述近理而刪繁辭,使志學之士開卷,而上下數千年之事得以概見,可乎?”曰:“此則是也。” [32]


從《通鑒續編》的紀事內容看,並不涉及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和朱熹的《通鑒綱目》,也不與金履祥的《通鑒前編》重複。因此,陳桱編纂的目的,按陳桱友人戴良所言,就是“上補金氏之所曠,下接司馬氏之所缺” [33]

關於卷一,陳桱的具體解釋是,對於遠古傳說時代,“近理有徵”的記載,也需要知道,因而據先秦文獻及《史記》、《路史》等漢代以來的著述等歸納而成。而卷二契丹開國歷程,陳桱從“契丹因俗慕華”,即從契丹漢化的重要性出發,認為契丹的歷史“不可不存”。陳桱歸納的契丹以及西夏的早期歷史,也為後人所重,清人李有棠編纂《遼史紀事本末》 [ 34] ,就大量引用《通鑒續編》互證。

接下來陳桱所言“宋三百年之治亂興亡,新史繁而寡要,觀者思約而未得也”一句則很重要。當時,官方所修《宋史》已經完成,但由於遼、宋、金孰為正統的爭議一直沒有解決,最終只好三史分修,不立正統。對此,當時的漢族士人很不滿意。親身參與修撰三史的周伯琦說道:“曩予為太史,時詔修宋、遼、金三史,與待制王理輩,首議統紀不合,私於避忌者,從而和之,如出一口。予遂移疾力辭不就,其書雖成,布在人間,而公論有所不可掩者 [35] 。”張紳在刊刻《通鑒續編》的叢桂堂寫道:“因憶曩時朝廷纂修三史,一時士論雖知宋為正統,物議以宋勝國而疑之。史臣王理因著《三史正統論》,推明修端之言,欲以遼為北史,金亦為北史,宋自太祖至靖康為宋史,建炎以後為南宋史,其言專,其論力,朝廷亦未之從,而卒為三國立史,正統卒不能定。至今大夫士雖以為慊,然終未有能持至當一定之論,以驅天下百世之惑者。” [36]

感到不滿“以為慊”者,自然也包含陳桱。不過,在野的陳桱對官方編纂的正史說得很含蓄,回避而未提及正統之爭,只是說“新史繁而寡要”,讀者不易閱覽。陳桱編纂《通鑒續編》,除了第一卷補前人之缺和第二卷述契丹及西夏前史以外,全書完全以宋為主線敘述,實際上就是以宋為正統。陳桱在《通鑒續編書例》中明確指出:“遼年繫于宋統之下,尊無二上也。”在元滅金、西夏之後,陳桱依然堅持繫統于宋,表示此時“天命之未絕”。對於這一點,周伯琦也看得很清楚,所以他在《通鑒續編序》中讚賞地說:“子經論著,殆與予合,豈可謂世無其人哉 [37] ?”

如果從更為廣闊的視野探索陳桱編纂《通鑒續編》的動機,繁榮的江南印刷出版業,為了迎合宋亡後的民眾故國之思,刊行有大量有關宋代的史書,如《宋史全文》 [38] 《宋季三朝政要》 [39] 《續宋中興編年資治通鑒》 [40] 《錢塘遺事》 [41] 等。社會上的“宋史熱”,加之後來官方修撰的《宋史》面世,都對陳桱立志編纂一部全宋史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42]


四、《通鑒續編》折射的陳桱史觀


陳桱編纂《通鑒續編》,還有一件廣泛流傳的逸事。明人都穆《都公談纂》載:

四明陳子經在勝國時嘗作《通鑒續編》,書宋太祖廢周主為鄭王(原注:舊編書匡胤奉周主為鄭王,今易奉為廢。),雷忽震其几。子經厲聲曰:“老天便打折陳桱之臂,亦不換矣。”後三日,子經因晝寢,夢至一所,類王者居。有人報:“陳先生至矣。”其中坐者,衣黃袍,起坐待之曰:“朕何負於卿,乃比朕於篡邪?”子經心知其為宋祖。對曰:“陛下欲臣死,即死耳。史貴直筆,不可易也。”遂驚寤。後為我太祖所戮。 [43]


這件逸事,或是因偶然而附會,或是陳桱本人的訴說,用以強調其編纂的史書皆為秉筆直書,以起到一種廣告效應。《四庫提要》也有同樣的見解:“此雖小說附會之談,亦足見桱以褒貶自任,乃造作此說。” [44] 不過,董狐筆,齊太史,中國古代史家的確有不畏強權、秉筆直書的優良傳統。由於有了廣泛流傳的這件逸事,陳桱也進入了著名的剛正史家之列。明人謝肇淛《五雜俎》就這樣寫道:“董狐之筆,白刃臨之而不變。孫盛《陽秋》,權凶怒之而不改。吳競之書,宰相祈之而不得。陳桱之紀事,雷電震其几而不動容。如是者,可以言史矣。” [45]

作為《通鑒續編》的敘事主幹,如何書寫趙匡胤代周建立宋朝,的確是繞不過去的問題。上面講的軼事就反映了這樣的事實。如何書寫,很能顯現編纂者的歷史觀。明人祝允明的《祝子罪知錄》難得地收錄了幾則陳桱論宋代人物的言論,多數都是討論如何書寫趙匡胤代周的內容。其一云:“太祖為主將,不能馭眾,以致變之形。若宋人作宋史,為之諱可也。尊《春秋》之旨,以續《綱目》之書,則不得拘世俗之見,以詘大義矣。苟計其後功,而冺其前惡,則君臣之防壞矣。此愚有富人沒而群隸竊有其室之譬,執事是之,豈非以其辭直而義正耶?”這是陳桱寫給後來為他的《通鑒續編》寫下序言的姜漸的信,可見他們是在討論《通鑒續編》的編纂。在陳桱看來,後功不應當泯前惡,君臣之大防是底線。

陳桱還具體解釋了他以如此書法述史的理由:“若以後功遂廢大義不講,君子不取。太祖固有君德,又有天命,然周之臣子也,以臣簒君,罪不容誅。若復予之,則後之人德政之美未可期,而君臣之義已先壞。此愚所以痛心不避流俗之議,而執此筆,豈為周哉?”就是說,陳桱並非是站在後周的立場上來寓褒貶的,而是想為後世垂範。他認為“太祖得國以簒,而治國以仁,功罪不相掩矣”。強調君臣之義不可僭越,在今天看來似乎有著很大的局限性,但如此評價趙匡胤代周,至少在陳桱的時代還是顯得獨立特行,甚至讓人難以接受,所以纔有上述軼事的產生。

在與友人的書信討論中,對《通鑒續編》卷三之始陳橋兵變史事敘述表達方式,陳桱具體解釋了理由:“桱今書之曰‘北漢及遼伐周’,所以稱漢之討也;‘周使趙匡胤帥師禦之’,所以著其受任之重也;‘至陳橋自立而還’,所以明其乘勢而竊發也;‘趙匡胤稱皇帝’,所以誅其心也;‘廢周主為鄭王’,所以志其簒也;‘國號宋’,所以成其奸也。豈不明且簡哉?彼之罪既不可泯,則直書以垂後訓,正《春秋》之旨。”

友人委婉地勸說:“《春秋》之法,為賢者諱。”對此,陳桱回答說:“愚非不美太祖之後功,而欲加以簒竊之名,特以其罪不可掩,使後世之欲仿效之者知懼焉耳。若如執事之言而予之,則天人之際未可必,而凡為君者,將何以自安於群臣之上哉?《春秋》為賢者諱之義,恐不如此。” [46] 使後世的“亂臣賊子懼”,可以說是《春秋》筆法的最大功效。因此說,陳桱這樣寫,是秉持了《春秋》的傳統。

不過,《春秋》又有“為賢者諱”的要求,這似乎又與《春秋》“據事直書,其義自見之法”自相抵牾。所以,陳桱不得不在處理具體史事敘述時,將歷史人物的功過是非區分開來。這也可以視為是陳桱對《春秋》筆法固有困境的突破。其實,作為義理史學基礎的《春秋》筆法,過於強調寓褒貶的歷史垂鑒作用,很容易流於對歷史事實的偏離。陳桱既然以承續朱熹《通鑒綱目》自任,就必須要面對歷史認識與歷史事實如何平衡的問題。

除了北宋代周,在《祝子罪知錄》中,還收錄有一則陳桱論南宋人物的議論:“史謂時論以(張)浚之忠類諸葛亮,然亮能使魏延、楊儀終身不為異同。浚以吳玠故殺曲端。亮能容法孝直,浚不能容李綱、趙鼎,而又沮之,所以不及亮也。” [47] 觀此可見,不以正統泯是非,清醒比較論人物,陳桱的確當得起上述逸事所反映的正直史家而無愧。這一則張浚論,陳桱幾乎是原封不動地寫進了《通鑒續編》卷一八。 [48] 被保存下來了的這一則歷史人物論,可以與《通鑒續編》相印證。由此可以推知,《通鑒續編》中許多夾雜的史論大多也都是反映了陳桱的史識,亦即歷史認識。

從陳桱本人的言論也可以看出,《通鑒續編》不是抄的歷史,而是寫的歷史。寫的歷史,不管是《春秋》筆法也好,秉筆直書也好,取捨論評之際,都處處體現有編纂者的歷史認識存在。

入明以後,《通鑒續編》受到的最大讚揚,就是奉宋為正統。明人陳霆《兩山墨談》寫道:“元人以夷狄㓕宋,既而議修宋、遼、金三史。一時館閣多亡金舊臣,非不知宋為正統,私以宗國之故,恥列於夷狄僭偽,乃倡言元承金,金承遼,遼承晉,為正統所在。而所謂內外華夏之辯,不暇復論,且謂南宋為靖康游魂餘魄。其無忌憚者,至謂建炎以後嘗稱臣於金,遂欲附屬之。會稽楊維禎作《正統論》,反覆千餘言,冀破其說,而漫不見省。然以公論終不可冺也,則略仿南北史例,三國各為紀傳,俾家自為史。《金史》所載,率多吠堯之言,當時不為怪也。後四明陳桱氏作《通鑒續編》,謂宋為正統所在,大書紀年,而遼、金、元分注其下,深寓《春秋》與奪之誼。” [49] 由此可知,元修遼、宋、金三史之際,史臣多亡金舊臣,故貶抑宋朝。而明為漢族政權,聲張承宋,所以陳桱的《通鑒續編》得到普遍讚揚。比如明代人就有這樣的讚揚:“宋史之作不一其人,李燾有《通鑒長編》,陳仲微有《二王本紀》, [50] 陳桱有《通鑒續編》,揭徯斯有宋、遼、金三史,惟陳桱之編為知正閏。” [51]

《通鑒續編》以宋為正統,但其時代分期卻不是從北宋建立的建隆元年(960)起算。張紳序指出:“其凡以為宋自建隆至太平興國四年,無異於五代,故但以甲子書。四年已後,方系之統,以比漢、唐。”為什麼要從北宋王朝已經建立了十多年的太宗太平興國四年(979)起算?因為這一年是北宋平定北漢之年。所以張紳又指出:“宋太平興國四年,滅漢之後,天下混一,斯時為有統,亦猶晉之後,南北為無統,至隋、唐而為有統耳。” [52] 在太平興國四年之前,在陳桱看來,北宋亦與五代無異,掃平割據政權,纔完成統一。

這樣的時代分期,其實是秉承了朱熹的歷史認識。朱熹就明確這樣講過:“有始不得正統,而後方得者,是正統之始;有始得正統,而後不得者,是正統之餘。如秦初猶未得正統,及始皇並天下,方始得正統。晉初亦未得正統,自泰康以後,方始得正統。隋初亦未得正統,自滅陳後,方得正統。如本朝至太宗並了太原,方是得正統。” [53] 接續《通鑒綱目》的歷史敘述,直接將朱熹的這一歷史認識在《通鑒續編》中具體運用,也體現了陳桱的道學歷史觀認同。

這種歷史認識支配下的時代分期不僅獨樹一幟,也有其合理之處。《通鑒續編》的敘述主幹是兩宋史,所以把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作為宋王朝的真正開啟。而記載宋王朝的終結,陳桱也不同凡響,既不是終止於元軍臨安入城接受降表,也不是停筆於陸秀夫負帝蹈海的崖山覆亡,而是一直寫到文天祥就義。明確的意識有無姑且不論,這樣的寫法對以帝王為中心的傳統史觀也有超越。在敘述文天祥慷慨就義之後,《通鑒續編》嘎然中止。對於他著力書寫了三百二十年的幾十萬字宋代史,居然如此吝惜筆墨,竟無一語評騭。究竟是對王朝史觀的超越,還是不便言說?不好揣測,權作無聲勝有聲吧。

如果是在以漢族統治者為主的明朝,奉宋為正統,不足為奇。尚在蒙元統治的時代,陳桱編纂《通鑒續編》以宋為正統,或許隱含有他內心中的民族意識,但顯現出的史識難能可貴。當然,從時代背景來看,客觀上的文網寬鬆與江南漢族士人對主流話語權的掌控,也讓陳桱自然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不過,以宋為正統,也並非僅僅是出於陳桱對這個王朝的偏愛。他在《通鑒續編書例》中表達了這樣的認識:“契丹建國而系於梁、唐、晉、漢、周,尊華夏也。” [54] 這表明,即使不是宋,他也會以華夏政權作為正統的。我認為這並不是陳桱的種族偏見,而是對歷史運行主流的認可。

儘管以宋為正統,在《通鑒續編》書法上,陳桱還是避免褒貶傾向,力圖保持修史者的“中立”。比如,卷九元豐七年十月載:“詔定交阯界,以六縣二峒還之。”檢視作為《通鑒續編》此條記事史源的《宋史》卷一六《神宗紀》,則記作:“詔分劃交阯界,以六縣二峒賜之。”賜是居高臨下的賞給,還則是原屬他人之物的歸還。很顯然,如此用詞,並不是站在宋朝立場的表達。

歷史上的怪異傳聞乃至現象,儘管儒學有“不語怪力亂神”的教條,但書寫歷史則往往難以回避,包括嚴肅的史家司馬光也在《資治通鑒》中記載有不少這類事情。此外,對士大夫的大量奏疏如何處理,歷代正史在處理方式上,有的大量引述,有的概略節要。對於這兩個問題,陳桱有自己的處理方式。這就是他在書前《通鑒續編書例》中所言“災祥之驗於事者,疏議之行於時者則書,不然則否。”“驗於事”與“行於時”,正是對過去時的歷史書寫,這樣的處理方式相當妥善。

無論是公開批評的“繁而寡要”,還是暗自抵觸的不立宋為正統,陳桱儘管不滿元朝官方所修《宋史》,但他編纂《通鑒續編》,主要憑據的依然是《宋史》。這不僅體現在利用《宋史》本紀進行的改編與補充上,還反映在對元朝史臣歷史認識的接受上。例如,在卷一五紹興五年記載宋徽宗駕崩的“太上道君皇帝崩於金之五國城”條之下,有這樣一段話:

史臣曰:徽宗非若晉惠之愚、孫皓之暴,亦非有曹、馬之簒奪,其失國也,特以恃其私智小慧,用心一偏,疏斥正士,狎近奸諛。於是,蔡京以獧薄巧佞之資,濟其驕奢淫泆之志。溺信虛無,崇飭遊觀,困竭民力。君臣逸豫,相為誕謾。怠棄國政,日行無稽。及童貫用事,又加兵勤遠,稔禍速亂,遂致國破身辱,與石重貴同科,豈得諉諸數哉?自古人君玩物而喪志,縱欲而敗度,鮮不亡者,徽宗特甚焉耳。 [55]


這裏的“史臣曰”,看上去似乎是撰者陳桱仿照司馬光《資治通鑒》“臣光曰”那樣的歷史評論,但我們與《宋史》卷二二《徽宗紀》最後的“贊曰”加以比較,便可知完全是從那裏抄來的,只是文字稍有修飾省略而已 [56] 。在我看來,陳桱對《宋史》史評幾乎原封不動地引用,不僅是對其中所述史實的認同,更是對不“諉諸數”的首肯,即不把北宋覆亡看作是天命運數所致。重人事而輕天命,也是義理史學家的難能可貴之處。

在《通鑒續編》中,儘管很少明確標記“史臣曰”,但陳桱在敘事之中,也時而插入有他的議論。這些議論受到了後來史書編纂者的注意。在明人董其昌補訂的同為明人諸燮的《通鑒集要》中,就把陳桱在《通鑒續編》中的一些議論細心地摘錄出來,以“陳四明曰”的形式夾載於相關史事記述之下。檢《通鑒集要》,在宋代部分卷八、卷九摘錄陳桱在《通鑒續編》中的議論凡七條,足見陳桱的歷史認識也引起了後人的重視。 [57] 陳桱在《通鑒續編》中的議論,同樣也能為我們今天研讀這一時期的歷史帶來一定的啟發。



四、陳桱的其他著述


除了這部《通鑒續編》,據明人祁承㸁《澹生堂藏書目》著錄, [58] 陳桱尚撰有《宋史辨》一卷 [59] 。《宋史辨》的成書也與《通鑒續編》有關。清人周中孚《鄭堂讀書記》關於《宋史辨》的提要云:“《續編宋史辨》一卷,顧氏《四十家小說》本,明陳桱撰。仕履見編年類。子經於元至正中撰《通鑒續編》,致嚴於周、宋之際,此編發明其書法也。末有子經之外曾孫高昌古庠題識云:右外曾大父陳公編《通鑒》時與羽儀姜先生往復書一卷,凡十二節。其辨論宋太祖之得國與夫宋之承正統必待於太宗者,詞嚴義正,曉然明白。《續編》既已行世,而此書當時不得附之編首以見其立法之意云云。可見當時群駭《續編》之褒貶,故有是問答詰難也。至沈石田周《客座新聞》載其著《續鑒》時,書宋太祖云‘匡胤自立而還’,忽迅雷擊其案,桱端坐不懾,曰‘霆雖擊吾手,終不為之改易也’,則又神其說而有此附會矣。然是編自當附於《續鑒》之首,如《資治通鑒》之有釋例、修書帖可耳。” [60] 由此可知,《宋史辨》乃陳桱與姜漸關於《通鑒續編》編纂的通信集錄。前面援引的陳桱與姜漸論宋太祖書,即《宋史辨》中的一部分。

與《通鑒續編》直接相關,陳桱還在朋友的建議之下,撰有《通鑒前編舉要新書》,相當於是金履祥所撰《通鑒前編》的導讀書。友人戴良的《通鑒前編舉要新書序》備述此書的撰寫經過:“一日,平江守海陵馬君謂子經是編固所以續司馬氏、金氏之未備,然司馬氏《通鑒》乃家有其書,而金氏《前編》則鮮有也。且其著作之體,大義著於題,而著之所取,則《尚書》、《左氏》為多。《尚書》、《左氏》,學士大夫孰不誦而習也?今若舉其題之要,略其注之繁,因以舊名而刪正之,使與《續編》並傳於世,不亦可乎?況金氏之自序有言,後之君子或以余之所編,刪之為前紀,是尚區區之望也。則是書之述,豈非金氏之遺意也哉?然非博而能精如子經者,亦孰能與於此也?於是子經早夜一心,揆其指意所出詳略之際,以論著於篇。” [61] 據此可知,此書是在《通鑒續編》編成並刊刻後,由平江知府馬玉麟的建議下,陳桱撰寫而成的。

與史學有關,陳桱和戴良等還編纂過一部《治平類要》。戴良序云:“二帝三王悉五百年而一逢,由周之治,乃千餘年而始有漢、唐、宋之為君,然又不得與二帝三王並觀而稱極治之時,何斯民之生於後世者之不幸耶?則夫繼此而有國者,其可不加之意耶?加之意者,亦在乎學焉而已矣。一日,良與四明陳桱論至於此,以為人君之學,舍古昔帝王則無所取征。而古昔帝王之行事,見之於經史者,班班可考。顧以自朝及夕,萬幾出焉,有未暇遍觀而盡察,乃相為摘取二帝三王致治之由,與漢、唐、宋為君之所以然,及先民之格言,史臣之論贊,會稡成書,名之曰《治平類要》,而定其標目凡十篇。君臨四方,蓋本諸道,述《君道篇》第一。人君之職,惟在用相,述《任相篇》第二。將用禦暴,必善馭之,述《馭將篇》第三。設官用人,國之重事,述《用人篇》第四。民為邦本,愛以固之,述《愛民篇》第五。國之所賴,莫重於食,述《足食篇》第六。去亂圖治,非兵不可,述《制兵篇》第七。刑以輔禮,明慎為要,述《慎刑篇》第八。佞口覆邦,貴在能遠,述《遠佞篇》第九。君能納諫,斯無過舉,述《納諫篇》第十終焉。良等俱以空疎之學,謬叨為士之名,其於纂修,固多簡略。然開基之主,繼體之君,苟能潛心於此,窮討而深思之,庶幾由彼漢、唐、宋之為君,以上追二帝三王之盛治,則稽古學古之效,複見於今日,而此書之作,要不為無小補矣。” [62]

無論時移世變,還是江山鼎革,儒學思想所賦予給傳統知識人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一直都沒有泯滅。不能金戈鐵馬,不能運籌帷幄,也要獻計劃策,這也是以天下為己任的超越王朝的責任感使然。這一點,在陳桱和他的朋友這群知識人身上,也有清晰顯現,因而方有這部面向帝王的政治教科書之作。

明人王圻《續文獻通考》卷一七九《經籍考》還著錄陳桱撰有《尺牘筌蹄》一書 [63] 。《大明一統志》卷八《蘇州府·流寓》於亦載:“陳樸,明州奉化人。至正間與弟桱同游吴,遂家長洲。桱博學有史才,所著有《通鑑續編》《尺牘筌蹄》,樸亦有《味道編》《雲軒集》。” [64] 然而清人馮桂芬《(同治)蘇州府志》卷一三九則有不同記載:“陳樸《味道編》、《雲軒集》、《尺牘筌蹄》三卷。錢志云,或作陳桱,奉化人,居長洲。” [65] 這裏所云“錢志”,是指清代有名學者錢大昕所撰《元史藝文志》。檢錢大昕《元史藝文志》卷四,果然有如是記載:“陳樸《尺牘筌蹄》三卷。或作陳桱。” [66] 就是說,教人如何寫信的《尺牘筌蹄》一書,有可能是出自陳桱之兄陳樸之手。《四庫提要》雖然也在存目中收錄有《尺牘筌蹄》一書的提要,但最後一句也表示了疑問:“未必真出於桱也。” [67]

此外,清人王士禎《居易錄》載:“七月二十日,御前發下元人陳桱手錄《賦題備忘》十五卷,蓋備場屋之用者,有嘉靖六年丁亥石東居士跋。” [68] 雖然《賦題備忘》僅見於《居易錄》,但王士禎也是言之鑿鑿。

陳桱應當還有一部著作,叫作《歷代筆記》。這部書儘管沒有任何著錄,但陳桱在《通鑒續編》卷一於“帝堯陶唐氏”之下云:“見金氏《通鑒前編》及桱《歷代筆記》。”於“帝舜有虞氏” 之下云:“見《前編》及《筆記》。”於周“滅商”之下亦云:“已上見《前編》及《筆記》。”這部言之鑿鑿的《歷代筆記》當為完成之作,不然陳桱也不會在《通鑒前編》中反復以互見的方式注出。關於這部筆記,前引陳基《通鑒續編序》,已有述及:“(陳桱)束髮受是書,即知先志所屬,嘗申以為圖,傳諸同志,且敷為筆記二百卷,藏於家矣。”陳桱自己在《通鑒續編題記》中也有提及:“余讀歷代史,輯事之大者,為筆記百卷。”《歷代筆記》的卷數,陳基記作“二百卷”,似當以陳桱自記“百卷”為是。這部陳桱稱作《歷代筆記》的著作,應該跟其祖其父所編《歷代紀統》有關。 [69]

中國古代知識人儘管學有專攻,但訓練則多是全方位的。以史學名家的陳桱,戴良還有這樣的評價:“子經,今世之曼卿也。” [70] 就是說,戴良直接把陳桱與北宋著名詩人石曼卿相提並論。檢視文獻,還真發現陳桱尚有詩作存世,稍為引錄,以見其詩才。明人趙琦美《鐵網珊瑚》卷八載陳桱《送張吳縣之官嘉定分題賦詩得太湖石》一首:“太湖一片石,重巒八面回。影枕碧波月,身駁錦紋苔。岝崿金峰隱,玲瓏翠碧開。玉露浮仙掌,丹霞照天臺。雲淨蓮花出,星虛織女來。相門題品舊,堅貞冠古才。” [71] 按,此詩亦為《全元詩》據以收錄。 [72] 清人吳升輯《大觀錄•元名賢法書》卷八亦載有五言詩:“笄耋清勤德,室家無間賢。檢芝榮始命,擢桂見諸孫。淇竹陰偏綠,銀潢澤永存。傷心長夜月,蹔爾照梁原。四眀陳桱撰” [73] 詩後署“四明陳桱撰”。然詩為《全元詩》所失收。


五、陳桱的政治參與及其命運


陳桱在編纂《通鑒續編》過程中流徙各地。這既與生計有關,也可能與他參與政治活動有關。明人黃瑜《雙槐歲鈔》就講到“四明陳桱嘗事張士誠為編修” [74] 。元末,張士誠起兵,割據江南,一度聲勢很大。所以生活在江南的陳桱參與到張士誠幕府,以其文才成為編修,亦屬自然之事。《雙槐歲鈔》接著講到,“國初徵為修撰,進直學士”。就是說,入明之後,陳桱進入中央政府做了高級秘書。

陳桱進入朝廷後,進一步得到升遷,則是經過了當時權臣楊憲的推薦。焦竑輯《國朝獻徵錄》卷十一中書省所錄國史實錄中《資善大夫中書左丞陽曲楊憲傳》載:“(憲)欲持權,乃創為‘一統山河’花押示僚吏,以觀其從違。附己者即不次超擢,否者去之。人莫解其意。一日,翰林編修陳桱入謁,見押字示之,桱即賀曰:‘押字大貴。所謂只有天在上,更無山與齊者也。’憲大喜,後數日,即奏桱翰林待制。其專恣不法多類此。” [75]

明人沈國元編《皇明從信錄》載:“定翰林院官制,以侍讀學士朱升為學士,陳桱、詹同為直學士。” [76] 明人王圻《續文獻通考》卷四八《選舉考》則具體記有陳桱任直學士的時間,其載:“陳桱,浙江奉化人,洪武初舉明經,二年任直學士。” [77] 不僅記載了時間,《續文獻通考》的記載還透露出新的事實,即陳桱曾參加過明初的科舉明經科考試。明人薛應旂《憲章錄》則明確記載陳桱為直學士在洪武二年正月。 [78]

陳桱成為直學士,家鄉年長的宿儒謝應芳還曾作有題為《賀陳子經赴學士院著作》一詩相賀:“白玉為堂置此身,詩書端不負人人。花生彩筆絲綸美,柳絮宮袍雨露新。日過八磚趨禁署,天開一國用儒紳。吳淞江上漁樵客,也為謳歌寂寞濱。” [79]

成為直學士,也就等於成為了皇帝的秘書。因此陳桱就有了與明太祖朱元璋密切過從的機會。明人黃佐《翰林記》卷六《燕飲賡和》條載:“洪武二年十一月二十有二日,上御外朝,召學士宋濓、侍講學士危素、侍讀學士詹同、直學士陳桱、待制王禕、起居注魏觀 吳琳列坐左右。既而命本官進饌賜封酒飲之。上屢盡觴,中官承旨宣勸甚力。濓數以弗勝杯杓固辭。上曰:‘卿但飲無傷也。’酒終,上親禦翰墨賦《冬日》詩一章,復系小序於首,命各以詩進。濓最先,禕次之,觀、琳、桱、同又次之,素最後,詩以民瘼為言。上曰:‘素終老成,其有軫憂蒼生之意乎?’於是各沾醉而退。” [80]

這樣的日子並沒有多久,陳桱擔任直學士的時間很短,僅僅洪武二年(1369)這一年。明人雷禮輯《國朝列卿紀》載:“陳桱,浙江奉化人,國初舉明經,洪武二年任直學士,本年致仕。” [81] 以致仕記載陳桱終了仕途的史料不止這一條。同書同卷還有這樣的記載:“洪武二年春正月,以朱升為學士,詹同及桱為直學士,未幾以老致仕。” [82] 記載陳桱“以老致仕”,其實是諱言陳桱的不幸身死。清人黃宗羲《宋元學案》卷八六《本堂家學》於“學士陳先生桱”條載:“明初,僑居白下,為翰林學士,以非罪死。” [83] “以非罪死”,說得很含糊。明人都穆《都公談纂》卷上直接說“後為我太祖所戮”。 [84] 明人陸粲《庚巳編》則記載為“洪武中,子經為起居注,坐法死” [85] 。那麼,陳桱究竟是因為什麼事情“坐法死”的呢?

對此,清人談遷《國榷》卷四記載得很詳細:“中書省右丞楊憲為左丞,尋伏誅。憲,陽曲人。少從官江南,諳經史,善辨。上克金陵留用,使張士誠還,除博士所諮議,擢江南行省都事。敏決,頗好陰中,嘗勸上督責之政,不聽。歷司農卿,倍稅浙西,民甚苦之。自河南、山西行省內遷,怙權。更制創‘一統山河’之押,覘僚吏背附。編修陳桱賀其大貴,奏除待制。嗾侍御史劉炳劾罷汪廣洋,又劾刑部侍郎左安善。上覺其枉,下炳獄。太史令劉基併發憲奸狀,引伏。於是,劉炳、陳桱、按察使淩總等俱棄市。” [86] 由此可知,陳桱是受到楊憲的牽連而遭橫禍慘死。 [87]

一個士人為了自己命運的改變而投機站隊,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站錯了隊,從座上賓到階下囚的距離很近。從前面的記載看,在洪武二年十一月,陳桱還跟皇帝一起其樂融融地喝酒歡宴,大概沒過一個月就慘遭棄市酷刑而死。命運翻弄無常,令人感慨。在宋代,士大夫成為翰林學士,等於是成為文人的翹楚,距離政治制高點的執政集團只有一步之遙,由翰林學士等高級侍從成為宰相者為數甚多。在宋代士大夫政治的背景之下,士人多無生命之憂,傳說宋太祖還曾立下過不殺士大夫的誓言。 [88] 在明代,士大夫繼承了宋代士大夫的精神,卻沒有擁有宋代那樣寬鬆的政治環境。所以纔會出現像陳桱這樣的悲劇。

陳桱被處死,人們又聯想到以前他編纂《通鑒續編》而造雷擊的逸事,因而又有了新的附會。明人陸粲《庚巳編》卷七就記載說:“洪武中,子經為起居注,坐法死,臨刑,上曰:吾特為宋祖雪憤矣。” [89] 其實,朱元璋未見得就知道這件逸事,顯然是出於後人事後的附會。

據明人王鏊纂《(正德)姑蘇志》卷三四載:“國朝起居注陳桱墓在陽山東之瓜山。” [90] 就是說,陳桱最終還是長眠在了寓居的蘇州。又據王士禎《居易錄》卷三一引石東居士跋略云:“子經,桱字。無子,其遺書皆歸外孫古氏。古氏自四明徙居余杭。” [91] 前面引述周中孚《鄭堂讀書記》也記載“子經之外曾孫高昌古庠題識”,正與《居易錄》記載相合。此為陳桱之身後事。


結語:陳桱的意義


著者與著作,生產者與產品,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知書當須論人。《通鑒續編》編纂者陳桱是元人抑或明人,從具體的時代著錄問題著筆,以上首先對陳桱的家學淵源與交往進行了考察,由此亦可概見當時士人交遊圈之一斑。圍繞著《通鑒續編》,則重點發掘了陳桱以宋為正統的編纂動機,對陳桱既不滿元人所修《宋史》又試圖超越王朝史觀的意識有所揭示。並且還考述了不大為人所知的《通鑒續編》以外的陳桱其他著作。最後,則具體考察了陳桱在元末明初的政治參與,這是作為《通鑒續編》編纂者以外的陳桱另一面相。這一考察則以一件個案展示了傳統社會中一介書生在時代大潮撥弄下大起大落的悲劇人生。考察不僅意在知人論書,探討那個時代史家的史學思想,還作為一個剖面,試圖呈現一個普通士人的命運。


注 释


[1]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七史部三編年類《通鑒續編》,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頁428。

[2]董誥等編《全唐文》,斷句本,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3]彭定求等編《全唐詩》,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

[4]曾棗莊、劉琳主編:《全宋文》,點校本,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

[5]北京大學古文獻研究所編《全宋詩》,點校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

[6]李修生主編《全元文》,點校本,南京:鳳凰出版社,1998年。

[7]楊煉主編《全元詩》,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

[8] 莫友芝撰,傅增湘訂補,傅熹年整理《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卷四,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頁247。

[9] 迄今為止關於陳桱及其《通鑒續編》的研究,主要有錢茂偉《浙東學人陳桱史學述略》(《寧波大學學報》1992年第2期)、張偉《陳桱史學再探》(《史學史研究》2000年第3期),新近專著則有曹金成《史源與史事:〈通鑒續編〉中的蒙元王朝》,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

[10] 筆者的相關研究論文有:《義理史學的實踐——陳桱及其得失論》,《中華文史論叢》2021年第4期,頁287-310;《元人是正發覆——以為例》,《宋學研究》2022年第3輯,頁238-245;《史學史上一個罕見的特例——陳桱編纂隱衷發覆》,《歷史教學》2022年第7期,頁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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