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无适合岗位可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最终确定)与通过资格审查数1:6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为报名当天下午),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4年8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