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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编制管理 | 公立职业技术高校招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

心理人文就业汇  · 公众号  ·  · 2024-05-27 11:15

正文


敦品  励行               技强  业精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第三批人才招聘公告

(专业课教师)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为阜阳教育学院,1998年始办高等职业教育,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现就2024年第三批人才招聘工作(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02

人才招聘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聘专业课教师65人(详见表1),公告同时在阜阳市人才工作网、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点击查看大图)

03

人才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中的资格条件,同时符合《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见附件3);

3.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 2024年7月31日

4.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6);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6.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04

人才招聘待遇

1.招聘人才纳入学校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才符合阜阳市引才政策的可享受阜阳市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

05

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按照有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发送到《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当日起至 2024年5月31日24:00 (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

(1)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除港澳台地区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持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的成绩单中文件以及对应成绩单课程的中文介绍);

(4)报考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最近6个月内);

(5)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见附件6)。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一人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

2.本次人才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均须现场采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5),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学校留存。同时递交与资格审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3.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06

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的形式

专业考核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考核成绩的确定

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考核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考核人员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报考人员专业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官网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07

体检与考察

1.考核通过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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