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的公共说理重点在于区分“事实”和“想法”。“事实”是公认的知识,而“想法”只是个人的看法。任何“想法”都不具有自动正确性,必须经过证明才获得正确性。证明也就是说服别人,清楚告诉别人为什么你的想法是正确的,理由是什么。想法必须加以证明,提供理由。四种常用的理由是:事实、例子、数据、专家意见。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教育强调“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存在两种辨认方式。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圆形”、“欧洲”、“木头”、“有毒物质”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等。归纳起来便是,事实说:“请你核实”;看法说:“我说对,就没错。”事实陈述是谦虚的、协商的;而看法陈述则是傲慢的、独语的。
七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的要求是:“评估作者在支持结论和立场时所用的论据是否适当、确切、相关,并注意有偏见和成见的例子。”其中注意“偏见”和“成见”是新要求,也是从形式逻辑向社会公正内容过渡。八年级则要求复习六、七年级的“说理评估”,重点在“评估文本的统一性、连贯性、逻辑以及内部的一致性和结构”。
七年级和八年级读物内容比六年级要深,要分析的不当推理和谬误论述也更为复杂。例如,八年级课本中已经有美国经典作家的作品。在阅读作家埃德加·爱伦·坡作品的时候,课本中有一篇含有说理谬误的评论,评论写道:“爱伦·坡的小说、诗歌写的全是心智不宁,甚至疯狂的人物。”教师会告诉学生:这里犯了“普遍泛论”的谬误。常见的泛论表述法包括“每个……”、“所有的……”、“大家都……”、“总是……”这一类用词。评论还写道:“自己精神没有问题的作家是写不出这种故事的,不然爱伦·坡又如何能体会什么是疯狂。”这里犯的是“虚假对立”的逻辑谬误(要么“疯”,要么“不疯”)。其实,作家写疯子可以运用想象,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疯子不可。再有,评论写道:“我们知道,作家都有些怪,特别是那些写恐怖故事的作家。”“我们知道”类似“毋庸置疑”、“众所周知”、“大家都知道……”,犯的是“本来就有问题”的逻辑谬误,因为“所知道”的恰恰是有待证明的。
高中对学生的“说理评估”能力要求比初中有所提高。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九到十年级,“说理评估”要求在说理中必须有对方意识,懂得说理是“对话”,不是“独语”。说理文写作除了形式逻辑,还要讲究结构逻辑(例如,文章不同部分的顺序、逻辑过渡)、能够预先估计和避免读者可能会有的误解。此外,还要求学生注意概说和论据之间的关系、正确理解论据(不望文生义、不曲解、不断章取义)、弄清不同文本的结构、语气、读者(如学术刊物、报纸评论、政治演说等等)。
高中第二阶段是十一到十二年级。这个阶段的“说理评估”对象是“公共文件”(public documents),例如:政府的文告、政策说明、政党文宣、公共服务部门的宗旨、规章、条例、商贸和招聘信息等等。当然,一切发表了的东西,只要议及公共话题都是公共文件,这也就涵盖了很大一部分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既然都是公共文本,就必须接受公众的“说理评估”。凡是印成铅字的,并不一定就在道理上说得通,这是反复进行的“说理评估”要告诉学生的基本道理。
公共说理写作在许多大学里是大学一年级学生——不管是文科还是理科——的必修课。与中小学时期写作仅是英文课的一部分不同,大学里开设有专门的写作课。许多大学写作课有一学年的内容,第一学期注重于基本写作技巧,如描写、叙述、比较、说服、辩诘、评述。第二学期则完全是“说理写作”,又称“分析与研究”。大学生修各种课程,基本上都要写“论文”。“说理写作”是为了帮助学生提高普遍论述能力,不仅是专业写作,而且也是社会生活中的公共说理。
总之,在美国学校,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有一个持续的说理教育过程。从小学四年级算起,光必修课就有10年。这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初中3年,这个时期的学生,教育可塑性最强,有自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能很快将学到的知识吸纳并转化成为习惯。
学校教育重视学生的理性话语能力,从社会作用来说,是一种帮助维护民主公共生活秩序的公民教育。从公民修养、禀性来说,则是一种提高国民素质的人文教育。美国之所以能有比较高的公民素质、国民独立思考能力和公民社会理性,除了这个国家的民主传统之外,重视公民教育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