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街
镇(园区)、相关单位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
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
8
号)要求,现就
202
4
年度(第四批)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
应在金山区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登录金山企业服务云(
https://jqfwy.jinshanqu.net,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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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报送至
所属街
镇(园区)、相关单位。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各
街
镇(园区)、相关单位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
本
级审核,审核通过的向区
级(区
经委
)
推荐。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申报方式
(
一
)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应在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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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4
日
期间
登
录
服务云(
https://jqfwy.jinshanqu.net)在线填写、上传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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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上海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佐证材料)
,于
12月4日前将
在线
申请表(一式两份
,普通装订)及
佐证材料(一式
一
份,
浅蓝色封面胶装,需在封面用印并盖骑缝章
)
打印并
报送至所在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过期不予受理。
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
二
)
初审报送
。
请各
街
镇(园区)、相关单位
按照
通知
要求,积极组织本
辖区符合条件的
优质
中小企业
申报,并
根据申报条件
做好
审核
推荐工作
,
于
12
月
10
日
下班前
将加盖好
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
公
章的汇总表、推荐函(见附件
2)以及企业提交的申请表
(见附件
3)
和佐证材料(见附件
4)送至区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各
街
(园区)、相关单位
应及时登录服务云平台同步完成线上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对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请各街镇(园区)、相关单位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简单更名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更名申请材料。
附件:
1.
各镇(园区)联系人名单
2.关于推荐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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