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新一批“千人”申报工作开始啦!这份
申报攻略
请拿好!
用人单位应与申报人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后,再组织填写申报书并按程序报送。对创业人才,北京市委组织部将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并由北京市委组织部统筹报相关平台部门。 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按规定程序报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经北京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创业人才项目。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由北京市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后,统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青年项目。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并由北京市委组织部报自然科学基金会。同时,用人单位通过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上传相关材料。青年项目申报须知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 北京市属金融机构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青年项目)》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由北京市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报中国人民银行。
外专项目。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外专项目)》及相关材料,报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经北京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并由北京市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市属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及非公有制文化单位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文化艺术项目)》及相关材料,报北京市文化局,经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文化部。
申报材料包括
关于申报书及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对创业人才项目,
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
对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新团队其他主要成员的简要情况及成果、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建设具体方案。
对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个人业务自传、策划组织推广过的文化活动证明材料,相关音像材料。
申报书、附件材料表样及填报要求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网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周四),
区内企业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外学人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各用人单位、各主管部门和各区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发挥人才引进使用主体作用,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申报材料文本可在
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