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朗西埃:《林中的马克思》
译|蓝江
四、费尔巴哈的空间
我们一见你看到,费尔巴哈的名字出现在朗西埃的早期文本中,既出现在本书的文章中,也出现在朗西埃提交给阿尔都塞编辑的《读〈资本论〉》的文章中。在这些文本中,一般来说,人们认为费尔巴哈对青年马克思有所影响,马克思后来与之保持了距离,但费尔巴哈的人类学要逊于马克思的成熟时期的思想。对阿尔都塞和青年朗西埃来说,费尔巴哈的人类学与黑格尔携手并进,给出了一种基于原初的人的类本质的历史目的论。然而,在《阿尔都塞的教训》一书中,朗西埃重提提到了费尔巴哈的这个目的论的标签:“费尔巴哈并没有说人的本质是历史的起源……相反,这种本质是在与自然的关系中来界定的,在费尔巴哈看来,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空间共存,其设计目的与时间唯一性截然相反。”
在1974年出版这本《阿尔都塞的教训》中,这一引用并不意味着承认费尔巴哈的非时间的空间本身具有任何有益的作用,而只是重新定义了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之间的关系,倾向于对马克思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而不是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概念。然而,我认为,正是这种通过空间思考的“时间关系”后来成为朗西埃对平等理解的特征。空间共存将时间差异悬置起来,提供了逻辑框架,而这种逻辑框架正是在多重时间共存的理念中发挥作用的。例如,从朗西埃提出他关于历史中时代错误的论点的方式中可以看出这一点。朗西埃把不合时宜的时间性作为历史性的条件:“正是由于这些转换点、这些跳跃和这些联系,才存在着一种创造’历史的力量。‘同一’时间中所包含的时间线的多样性是历史活动的条件”。
然而,朗西埃的真正兴趣可以说不在于历史的偶然性,而在于一种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要求摒弃对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人的思想可能性的任何区分。它针对的是那些认为过去的人们 “生活在另一个时空 ”的历史学家。历史学家认为过去的人们 “生活在另一个时空里,生活在另一个思想世界里”,并以这种方式引入了思想生命之间的不平等。因此,在第一个层面上,论证的目的是解释历史中的某种演变差异;在第二个层面上,论证的目的是为平等或同一性奠定基础;第一个层面引入了异质性,第二个层面则侧重于同质性。在后一个层面上,朗西埃使用了空间隐喻,而这正是费尔巴哈影响我们的地方。
通过空间隐喻,朗西埃将不同的时间转化为不同的“场所”,并将它们设想为存在于同一共存领域。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指出,工匠无法参与政治,因为他们缺乏自由时间,必须待在工作场所。他们“没有时间去其他地方,而只能待在(他们)被安排占据的场所——这意味着[他们]没有时间在广场上聊天,也没有时间在集会上做决定”。值得关注的是,朗西埃直接将柏拉图式城邦空间秩序的僭越问题与历史时间秩序的僭越问题联系起来。所以,不同历史时代之间的更迭呈现为同质性空间运动的类比,这种运动无处不在的可能性被转移到了时间上,这种态度解构了作为有组织差异原则的时间。于是,通过时代错位的方法,朗西埃转化了“威胁到柏拉图城邦”的历史,即“工匠摆脱了他们的历史条件,他们需要自己自己的场所中,不只是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务’。”朗西埃的对工人解放的历史研究采用了一种方法,他拒绝采用“按照‘之前’和‘之后’依次排列的历史的情节”。他的工人话语穿越了各个历史前提,仿佛他们全部平等地在空间中展现出来。这证明了朗西埃对民主的形式理解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即“空洞和抽象的空间”或者“由各个彼此断链的场所构成的空间”。
因此,当朗西埃思考多重时间的共存时,他是通过这种拓扑空间来思考的,而这种地形领域并不容易与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组织的具体实践和思想形式相联系。相反,它从这些形式中抽象出来,以便将不同的时间-历史背景纳入“单一的拓扑空间统一体”。正如我在上文所说,这种通过空间性来瓦解时间差异的做法与费尔巴哈有某种相似之处,而朗西耶却将费尔巴哈与阿尔都塞以及他自己对马克思早期影响的早期解释割裂开来。朗西埃本人最近也承认了这一点。在谈到费尔巴哈时,他说:“时间经典地否认的是共存。当然,空间应该是共存的形式,这意味着为了把时间视为共存,你必须以某种方式把它变成一种隐喻,往往是通过空间。”对费尔巴哈而言,时间性按照差异,通过“进步的程度和阶段”,排列了“不同的区域、哲学、时间和人民”,但空间也可以让我们思考“各个时代的共性,平等和同一性。”费尔巴哈所说的共同、平等和相同,指的就是人的本质。尽管朗西埃对任何关于人的本质或同一性的正面表述都持谨慎态度,但他与约瑟夫·雅各托一样,为人与人之间作为思维存在物的某种同一性下了赌注:“在人类的所有思维活动中,都蕴含着相同的智慧。”抽象的空间性允许对历史时间进行拓扑分析,为他提供了一个智能框架,使他的方法能够构成对这种平等的正式呈现。这使他能够在不同的历史-时间语境中“创造一个共同的思考空间”。
在阿尔都塞的启发下,时间共存作为一种思考历史的方法,与费尔巴哈的人类本质思想相联系,通过超越时间性带来的差异的空间共存进行思考。当然,朗西埃思想的具体优点在于他能够同时进行两种思考,即同时从时间差异性和抽象或括弧空间共存性的角度进行思考。在朗西埃的著作中,费尔巴哈式的空间并不是作为一种和谐的共存出现的,而是作为一种论战逻辑,针对历史语境的时间差异以及据称附着于它们的思想可能性而提出的。它构成了某种虚拟共存,绕开了历史-时间(以及社会)差异。如果这种方法结合了阿尔都塞的时代共存思想和费尔巴哈的空间概念,作为一种思考平等的形式,那么它也使得朗西埃的思想成为某种康德主义——这使我们回到了本文开头所讨论的朗西埃对马克思的批判,朗西埃后来的思想与马克思的批判形成了一种特定的断裂的连续性。
五、目的王国
让我们回到《理性与私人利益的辩证法》上来。正如我们在第一不分中所看到的,朗西埃对青年马克思的解读是建立在康德式的普遍性(法律)与特殊性(私人利益)之间的反二元辩证法之上的。这种辩证法无法从历史的角度来思考现实,无法理解现实的演变,它的运作方式被朗西埃称为两个术语之间的“本体论区别”,就像康德对意志的理性决定和经验决定的区别一样。马克思没有从时间演进的角度,历史地看待封建主义与现代世界之间的差异。他的推理建立在一个激进的鸿沟之上,他无法解释立法者的实践,而只是假设法律的普遍性与这种实践相对立,假设真正的人类世界与仅仅是动物的世界相对立。
现在,为了将朗西埃后来的立场与他早期对马克思的批判联系起来,我们可以说,他不再将特定的思想和实践形式与特定的时代联系起来,他不再将思想实践的可能性与历史上的社会条件联系起来。相反,朗西埃后来接近青年马克思的康德立场,而不是他在1983年批判马克思时所持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事实上,我们在朗西埃后来的论述中发现,他的推理明显呼应了这种康德主义,有时甚至明确承认了这一点。朗西埃不仅从民主代议制所代表的利益的特殊性出发来批判这种制度,而且他总是通过实践者不具备任何特殊品质来定义真正的民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