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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one  · 公众号  · 美文  · 2019-07-17 19:07

正文

它们像暗器一样划过天空,然后在路边的树林里各自飞散。


1


二〇〇三年的春天,舅舅从火车站出来,左手牵着个五六岁女孩,右手牵着个三十来岁挺着个大肚子的女人。


舅舅在广州经商十来年,每年从广州回来两次,一次是四月,一次是过年。他喜欢从广州带一些新奇的东西回来,这一次彻底把所有人给新奇到了。那一年的春天人人都戴着口罩,舅妈也不例外,我看到舅妈眯起的眼睛渐渐僵硬,可以想象口罩下的笑容也凝固在脸上。


舅舅走过来,站在舅妈面前,没有说话,他身后站着一对相互依靠的母女。舅妈也没有说话,眼泪被口罩的海绵吸收。


那年我八岁,因为上学方便,住在舅舅和舅妈的家里。舅舅在广州做生意,挣了一些钱,盖了个三层环绕式的小楼,非常欧式。舅舅和舅妈用深红色的木头代替了大部分的水泥黄沙,使这栋房子看起来像是历经了祖祖辈辈人朝拜的教堂。其实我知道让我住在舅舅家里还有一个原因——舅妈没有孩子,她生不了孩子,因此我妈认为在舅舅不在家的日子里我能给她陪伴。其实我觉得她并不需要陪伴。舅妈生活得很有规律,生物钟科学又健康。她喜欢收拾屋子,上下三层的小洋楼一旦收拾起来可能需要一整天。在天气好的时候,她会在早上弹钢琴,阳光穿过薄薄的窗帘,她在一楼客厅的最中间,穿着黑色的睡裙。我趴在三楼走廊的栏杆上看着她,琴声在楼层之间萦绕。她是个钢琴老师,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教过一个学生。她总是在这个客厅里一个人弹琴,有时候她会起身拉开窗帘,然后绕着钢琴赤着脚跳舞,脚落在地板上,能清晰地听见脚趾骨骼的响声。跳的时间长了会出汗,每踩一步就是一个脚印,然后她会花上很长的时间把脚印擦干净。印象中她在家从来不穿鞋。她养了一只叫舒伯特的金毛,舒伯特是她最喜欢的音乐家的名字。她不常跟我说话,应该说她不常跟任何人说话,但是对我很好。她给我买衣服,还帮我洗衣服,晾的时候非常认真,不允许有褶皱。我所有关于晴朗的早晨的记忆,都是她对着太阳抖衣服然后踮脚挂在晾衣绳上的样子。她有时会去学校接我,然后牵着我的手走回家,路上跟街坊邻居象征性地打招呼,大部分的时候低着头。


从我五岁开始,我就这样和她相处。她从来没有凶过我,甚至没有任何一次不耐烦。有一次晚上十点多,我在三楼听到一声开灯的声音,然后脚掌落在木质楼梯上发出击鼓般的响声,脚步很急促,她敲了敲我房门,说,你睡了吗?我以为她是监督我早点睡觉,于是装作慵懒的声音说,舅妈,我睡了。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有听到有人敲玻璃的声音吗?我起身打开房门,一楼客厅幽暗的黄色灯光穿过三楼的栏杆,在地上形成一道监牢似的影子。我说,舅妈,不会吧,我没有听到。说完我两只手扒在栏杆上,伸头看着楼下,像是教堂般的小洋楼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躲在三楼祷告。那晚我们在客厅看电视,看到很晚,她看着看着睡着了,最后我关灯,关电视,拉上窗帘,然后从她的卧室里把被子抱出来盖在她身上。她睡得安详。那年我七岁,“这世界上孤独的女人最为脆弱”,这个道理我明白得比大部分男人要早一点。


那天,舅舅把那对母女安置在外面宾馆里,然后就去和朋友吃饭了。我和舅妈在客厅里对坐着,面前摆了一桌子的菜。过了很久,舅妈说,你先吃吧。我看着舅妈。舅妈说,没事,你吃吧,不用等你舅舅。于是我拿起筷子狼吞虎咽。舅妈苦涩地笑笑,然后转身又坐在钢琴前面。我埋头吃饭,同时翻着眼睛看着她,我觉得她很难过。她伸出一只手,心不在焉地弹着琴。我艰难地咽下一大口饭,然后说,舅妈,你以后是不是不会再弹琴了?


舅妈的手凝滞在琴键上空,然后慢慢合上了琴盖,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


第二天早上我醒的时候大概是早上七点多,天气难得的晴朗。楼下客厅里的电视机在大声地播放非典相关的新闻,我走出房间向下看,客厅的沙发上坐着那对母女,舅舅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舅妈坐在琴凳上,脚上穿着鞋。几个人沉默着,没有人开口。舒伯特趴在舅妈面前的地板上,尾巴左右扫着地。我知道这是成年人之间的游戏,关于婚姻,关于未来,他们需要沟通,重新做出选择。我穿好衣服,下楼,舅舅看到我,说,醒啦。


我说,醒了,舅舅。


他说,今天不上学吗?


我说,今天周六。


舅舅点点头,看了看沙发上的那对母女,侧着身费力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人民币,从最上面抽出一张来,然后招招手示意我过去,说,你带小妹妹出去玩会儿,舅舅和舅妈有事要商量。我转头看了眼舅妈,她低着头,头发遮住了眼睛,我没办法得到她的态度,站在原地不敢动。


小女孩倒是很听话,立刻从沙发上跳下来跑到我身边,我又看了看舅妈,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把这理解为一种无力的肯定。我想她应该允许我带着小女孩出去玩,只是她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了。我接过钱,打开厚重的防盗门,舒伯特立刻站起来窜了出去,舅妈伸出手想叫它回来,但是它已经消失在门口的花园里。我说,舅妈,我出去了。


舅妈顺势挥挥手。我看着她挥手的样子,像是从冰洞里伸出一只手向我求救,我却不知道能为她做些什么。小女孩从我身边挤了出去,我跟着她走出门。


我带她去吃了早饭,北方的早饭她吃得不是特别习惯,但还是礼貌性地吃完了。然后我带她去逛了家旁边的一个公园,她坐在斑驳的树荫下摸着舒伯特,我在不远处踩着漫步机。夏天快来了,我想如果舅舅没有回来的话,舅妈这个时候应该弹完钢琴,正在晾衣服。毋庸置疑舅妈是很美的,如果她有个女儿,那一定是个温柔的女孩,舅妈一定会责令她穿鞋,就像每次我赤着脚在家里走的时候舅妈总是让我去穿拖鞋,她说赤着脚会着凉,说完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说,我是习惯了这样,你不行。从一个外甥的角度来看,我确实没有在舅妈身上发现什么缺点,除了不能生孩子,这算缺点吗,那个年纪的我不是特别能理解。


我看着远方的小女孩,吃饭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叫李初,小名阿初,她说是她爸爸给她起的。我突然在想为什么舅舅会给她起一个这样的名字,要知道舅舅的最初是舅妈,但是他抛下了舅妈,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了,然后生了个女儿,居然叫李初。远处树荫下的舒伯特被李初摸得很舒适,这只死狗彻底没了立场,我真替舅妈觉得难过。我喊道,嘿,阿初。她抬头看着我,我说,你不怕舒伯特咬你吗?她说,它不会咬我的。我跳下漫步机,看着远处的大狗和瘦弱的小女孩,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来。我走过去,说,阿初,你看过电视里的人骑马吗?阿初说,看过。我说,那你敢骑着这只狗吗?阿初低头看了眼舒伯特,然后拍了拍舒伯特的屁股,舒伯特乖巧地站起来,阿初看到舒伯特那么善解人意,显得很有信心,抬脚就要骑上去,舒伯特往前踏了一步,李初骑了个空。我说,你这样骑上去舒伯特肯定要跑,你这样,你手抱住她的脖子,抱紧了,然后翻身直接骑上去,抱紧了就行。李初将信将疑,但还是双手环抱住了舒伯特的脖子,我托着她的屁股往上一举,她顺利地骑上了舒伯特的背。我说你准备好了吗。李初声音有点颤抖,说,哥哥,我不想骑了,哥哥你抱我下来。我说,那不行,骑上去就不能反悔。然后我数一二三,一跺脚大喊一声,舒伯特快跑!舒伯特箭一样的飞了出去,李初突然哭出来,双手死死地抱住舒伯特的脖子。她一边哭一边叫着我的名字,我玩得正开心,当然不会理她。舒伯特跑出公园,我一边捂着肚子笑一边追了出去,当我追到公园门口的时候,我只看到舒伯特向我跑来,背上的阿初已经不见了踪影。我吓了一跳,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祸,连忙蹲下来,摸着舒伯特的头,我说,舒伯特,阿初呢?舒伯特伸出舌头舔了舔鼻尖,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带路的意思。我顺着公园找,终于在公园的侧门口找到了满脸是血的阿初,她坐在地上,居然没有哭,或者是被吓得哭不出来了。我喊道,阿初!她转头看着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得撕心裂肺,那是我所能想象的一个小女孩哭得最惨的样子。我跑过去,掀开她的头发,鬓角上面有一道大概三厘米的伤口,流出来的血已经在脸上凝结成血泥。我说,别哭了。她没有理我。我牵着她的手往回走,她很乖巧地站起来跟着我,但是仍然在哭,就这样一直哭到家。


家里的谈判已经接近了尾声,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们各自坐在我出门时他们坐的位置上,没有变化。舅妈前一天晚上跟我说过,她不会离婚的,她不会同意离婚的。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抱了抱她。我很少主动拥抱她,印象中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她肚子疼,疼得厉害,当然过了好些年我才明白那是来月经了。当时的我以为舅妈生了场大病。我说舅妈,我叫我爸爸过来带你去医院吧。舅妈躺着,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说,不用,你能帮舅妈去倒杯热水吗?我转身跑进厨房,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她从床上坐起来,喝了一小口,然后两只手握着杯子。我看着她,然后伸出双手环抱着她的腰,我的脸贴着她的肚子,她从痛苦中挤出一个笑容。


此时,她又挤出一个笑容,说,回来啦。


我说,舅妈,李初头摔破了。


沙发上那个大肚子女人闻声立刻蹦起来,左手扶着自己的肚子一步迈到我面前,右手掐着我的肩膀把门缝里露出一个头的我拽进来,然后打开门,李初呆呆地看着她,没有哭,眼神里有些对未知的恐惧,仿佛做错了什么事。这个女人右手搂着阿初的肩膀,左手扶着腰,甩头看着舅舅,眼神里是杀气,仿佛受了万般委屈。舅舅把她的眼神传递给我,好像已经认定阿初的摔伤是我故意为之。我走到舅妈的身后,没有给予他们任何回应。舅舅从餐桌旁的椅子上站起来,抱起李初摔门而去,木质防盗门把门框都震得颤抖,舅妈紧张地肩膀一缩,然后再也没有任何力气,趴倒在钢琴上。


中午李初从医院回来,径直爬上三楼,推开我的房门,头上包着纱布和网,像是在展示自己的伤口以便让我产生内疚。我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说,我伤口那么深。她张开拇指和食指费力地比划。虽然她的手很小,但是我知道她仍然夸张了,真实的伤口并没有那么深。医生用针和线缝起来了。她说。


我又瞥了她一眼,问,怎么缝的?她说,就像缝衣服那样。我脑补了一下舅妈缝衣服的样子,立刻被吓到了,至此第一次对她产生愧疚。楼下传来那个女人的声音,李初,走了!阿初答应了一声,然后嘟着嘴,说我要走了。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应,我说,好,以后常来玩。阿初跑下楼,我蹲在三楼的栏杆后面,看到舅舅站在钢琴旁边,一只手抱起向他奔跑过来的阿初,一只手牵着那个怀了孕的女人。舅妈没有出现。舅舅仰着头看了一圈这个房子,眼神唏嘘,阿初在舅舅怀里,扭头看着栏杆后面的我,然后舅舅迈步走了出去。走出这孤岛一般的房子。



2


舅舅带着那对母女在姥姥家住了几天,听说姥姥非常喜欢这个新媳妇儿,尤其是新媳妇儿的大肚子,还有可爱的孙女儿。她只有一个儿子,因此能亲手抱上孙子孙女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我小的时候非常讨厌姥姥,主要原因可能就是她如此轻易地就忘了舅妈,接受了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大肚子女人。长大以后我理解了很多,其实谁是她的儿媳妇她并不在乎,她只在乎那个儿媳妇能给她带来什么。


然后舅舅就带着阿初和那个女人又回了广州,每年依然是回来两次,只不过是直接带着妻儿回姥姥那,再也不回那栋小洋楼。他走了以后我又陪着舅妈在那里住了三年,我周末回自己家,平时都在舅妈那里。那年四月,舅舅又回来,去我们家吃饭,正好我在家。他跟我妈说让我回来住,我妈听到以后没有说话。自打舅舅和舅妈摊牌以后,舅妈和我们家这边的联系越来越少。舅舅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知道你跟你舅妈处得还行,但是你要记住,你跟我有血缘关系,跟你舅妈没有。你舅舅永远是你舅舅,但是你舅妈是可以换的。我妈在一旁依然没有说话。


我十一岁那年,正式结束了和舅妈一起的生活。我在那里住了整整六年,舅妈很难过,帮我收拾了一整天的衣服。她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立场留下我,她失去每一件东西的时候都是这么的沉默又无力。我楼上楼下地检查还漏了哪些行李,舅妈就一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叠衣服,整理我的几个箱子。差不多收拾完以后已经是傍晚,我上三楼,站在栏杆前,看着一楼客厅里的舅妈。舅舅和舅妈分开以后,家里就再也没有大动过,栏杆的红色油漆已经脱落得差不多,再也没有曾经的庄重感。大梁上悬挂着一只带着水晶吊珠的电灯,看起来摇摇欲坠,我早就让舅妈找人来把它拆下来,她一直答应我但是我一直没有看到有人来。舅妈的钢琴上蒙着一块红色的防尘布,那一年我一语成谶,她真的没有再掀开这个钢琴盖。


她看起来有些疲惫和苍老,偶尔会抬起头来看我一眼,眼神像是一个懦弱的母亲,看着要离家出走的儿子。


然后我就走了。走的时候舅妈没有看我,而是躲进了卧室。这六年已经是我们修来的福分,我们在偌大的房子里互相陪伴,她总是如此温柔地说话,我总是可靠地陪伴着她。我想她应该比我更明白,我们的缘分寄托在她和舅舅的缘分上。


我已经没办法再陪伴她。


那年春节,舅舅带着阿初回来了。据说那个女人生了个男孩子,旅途劳顿刚生完孩子不便出行,于是只有舅舅和阿初回来了。


第二年春节,舅舅一家四口人都回来了。抱上了孙子的姥姥开心得好几天没睡好,听说抽烟对孩子身体不好,抽了五十多年烟的姥姥为了整天抱着她的孙子,愣是年前年后没有抽一根烟。一直以来都受到最高礼遇的阿初受了冷落,只能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带着她吃遍了整个小城,她很开心,尤其是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她很喜欢雪,缠着我给她堆雪人,被我拒绝无数次,我说,为什么,凭什么?她想了很久,没有想出答案来。有一天我正在睡懒觉,突然一双冰冷的手伸进被窝,我不睁眼都知道是谁,我说你干嘛,她说我想到了。我说,你想到什么了。她说你睁开眼看看。我睁开眼,看到她伸手把自己的刘海儿撩起来,说,你看我这道疤,就是你害的,就凭这个,你得给我堆个雪人。我无话可说。


我没有敷衍她,我给阿初堆了个巨大的雪人,为了堆这个雪人我把整个街道的雪都快铲干净了。阿初开心得恨不得晚上抱着雪人睡,我说,阿初,它会融化的。阿初正站在凳子上往雪人的头上插胡萝卜,似乎没有听见我说的话。我说,在太阳出来了以后。阿初从凳子上下来,说,那明天太阳会出来吗?我说,也许会。阿初低下了头。


吃晚饭的时候,阿初端着个碗守在电视机前,姥姥怎么叫她都一动不动,当电视里的播报员说“大雪”的时候,阿初扔下碗冲下楼,一把抱住楼下的大雪人。那晚雪果然越下越大,我带着阿初顺着街道跑了很远,她穿得像个球,跑起来像是被门将给了一记大脚。我们拐弯,跑,再拐弯,再跑,停下来买了个烤红薯,再跑。小城的脉络被飞舞的雪花覆盖,街与街彻底地相连。再跑,阿初停了下来,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她说,我们该回去了,有点晚了,我们跑了好远。她回头看看,我跟着回头看,没有尽头的街道,雪花在暗黄色的路灯下飘扬,下沉,积淀。她从来都有点忌惮我,她说,真的好远,我们回去吧。我知道她是怕了,怕我又害她。我摆摆手说,你回去吧,我有事。她知道我只是搪塞她,追问道,你要去哪?我往前走了两步,脑子里闪过一个人,又回头,阿初的头发上落满了雪,我说,我要去看舅妈,她一个人在家,你妈把舅舅抢走了,她只能一个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想到这么说一句,其实在她问出来我要去哪之前,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我趾高气扬,像一个法官审判着她,觉得很过瘾。


小阿初低下头,几乎要把自己卑微到积雪里。我有一点点于心不忍,但是还远远没心软到愿意安慰她的地步。我说,你要回去就自己回去吧,我要去找舅妈。阿初嘟着嘴站在原地难过了很久,事实上我知道她一个人一定找不到回家的路,我不敢让她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敢把她扔下在这里。过了很久她终于抬起头看了一眼我,像是检查我还在不在。她不知道自己是该一个人摸索着回去,还是应该继续跟我往前走。我搓着手,不耐烦地等待她最后的答案。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我才发现她哭了,小孩子总是说哭就哭。她擦擦眼泪,说,她不是只能一个人,是你搬走了她才一个人。


我咂舌,转过身去不敢看她。她说得没错,是我搬走了她才一个人。


然后我往西跑,阿初跟着我,大概二十多分钟后,我们到了那栋小洋楼。我大概已经两年没有来过这里,我以为我走后舅妈会懈怠点生活,其实没有,院子里的树依然那么精神挺拔,雪花平整地落在草地上,像一大块平整的豆腐。我走上前去,敲了敲门,没人回应,也没有任何声音。我从地毯下面摸出备用钥匙,打开门,阿初站在我身后五米远的地方,没有要进来的意思,她看着我,眼里充满了乞求,她真的很想回家,我知道。她还是个小孩子,但是已经能明白这洋楼里的女人之所以只能孤独地老去,是因为自己降临到了这个世界。她羞愧,又害怕。我像是个污点证人,逼她直面她的羞愧。


我从门缝里探了半个身子进去,里面一片漆黑,有一点淡淡的酒味,我也有点犯怵,不敢动弹。阿初看到我犹豫了,像是抓住了希望,她说,我们回去吧,我爸肯定急死了。我想了一会儿,看看阿初,看看天空,还有纷飞的大雪,然后收回身子,准备离开。这时我突然听到一声瓶子滚动的声音,然后黑暗中走过来一只老狗,它已经十几岁了。它慢慢走近我,一张垂暮的脸慢慢被雪反射的一点点光亮勾勒出来,我看到它眼里荡漾着温柔,像是湖面。我突然流出泪来,然后跑进去,凭着记忆找到了电灯的开关,我看到舅妈躺在满是血迹和玻璃碎片的地板上,她脸上仍然是疲惫的笑容,她说,我就知道是你。语气中有一点骄傲,骄傲自己仍然被人记挂着。屋子里满是酒瓶,我看到舅妈仍旧赤裸着脚,而她的左脚从脚心到脚踝有一道血红的伤口正在往下滴血。舅妈说,我喝了点酒,想跳舞,但是忘了地上有摔碎的酒瓶……我蹲下来抱着舅妈,她也抱着我,她双手冰冷,瘦了一大圈。我慢慢地抱起她,然后扶她坐在钢琴凳上。我的脑子在过去和现在之间穿梭,我想起她对着太阳晾我的衣服,又想起阿初说是我搬走了她才一个人,又想起舅舅当初从这个小洋楼离开的步伐。是的,一切都怪他。门缝被慢慢推开,阿初伸进来一个头,看着我,看着舅妈。


阿初在路边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等来一辆车,我们把舅妈送到了医院,然后用医院的电话给家里打了电话,十几分钟后舅舅就到了。他推开急诊大厅的木门,先看了一眼角落里的阿初,又看了一眼我,然后视线落在舅妈身上。护士正在帮舅妈的伤口消毒,她咬着牙,急促的呼吸代替了粗鲁地喊叫,让人听着更加觉得锥心的肉疼。舅舅转过身,走出急诊大厅,阿初跟了出去,像是犯了错。她总是以为自己犯了错,事实上如果今晚一定有人犯错的话,那个人只可能是舅舅。他铸造了这一切。


伤口缝好以后,舅舅把舅妈背进了病房,舅妈没有任何的挣扎,舅舅也没有推辞。我和阿初坐在隔壁病床上,舅舅坐在舅妈病床旁边的凳子上,他们彼此沉默着,安静到我几乎能听得到吊针里的药水滴落的声音。然后舅舅出门,他去医院门口的饭店给我们弄一些吃的。我想他肯定有些话想说,但是他到底是没有说出口。舅舅出了病房以后,我坐在舅妈床边,我说,舅妈对不起。舅妈摸摸我的头,说,你长高了。然后她看着阿初,说,你叫李初对吗?阿初从隔壁病床上跳下来,舅妈笑着看着她,阿初紧张得半个身子躲在我的身后。舅妈说,你越长越可爱了,几年级了?舅舅带阿初回家过年以来这个问题阿初已经回答了无数次,她说,我一年级了,阿姨。舅妈重复一遍,你越长越可爱了。阿初腼腆地笑笑。舅妈说,看到下雪玩疯了吧,你们广东不下雪的。阿初放松了很多,说,我们同学都没有见过下雪,哥哥还给我堆了个超级大的雪人。阿初把手张开,努力地比划那个超大的雪人。舅妈看了我一眼,很欣慰,应该是欣慰我成为了一个好哥哥。她最后又看了一眼阿初,说,你名字很好听。阿初被夸得有点害羞,伸了个懒腰缓解尴尬。舅妈跟我说,你没事可以回来住住,你的房间我一直都收拾着,随时可以回来住住。我点点头。


舅舅回来了,带了一些馄饨,鸡蛋,还有玉米,放在舅妈床头柜子上。然后舅舅带着我们回去了。临别时我和阿初很默契地都回头看了一眼舅妈,她靠在床头吃馄饨,对我抬了抬下巴,算是告别。我们走出医院,雪越下越大,阿初已经逐渐习惯。



3


在后来的一些年,我在阿初和舅舅回老家的时候,又和她去过几次那栋小洋楼。我一直试着想象舅妈一个人的生活,事实上舅妈一直活得比我想象中要健康得多。她仍旧会收拾屋子,甚至学会了修建院子里的树。但是喜欢上了喝酒。她和阿初说她有时候会失眠,喝点酒才能睡去。阿初说,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她说,那就永远睡过去。她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坐在她的琴凳上试着弹钢琴,尽管我完全不懂钢琴。


在那次受伤以后她开始穿拖鞋,长袜,袜子的长度正好遮住了脚上那道长长的伤疤。那么些年里,她做出或者被迫做出了一些改变,但也有从不曾改变的。她远远看着我,看着阿初,看着舅舅,她说离得远才看得清全本戏,站得近也不是戏中人。


二〇一五年,我在南京读大三,阿初在广州,高三在读,厌学情绪高涨,没日没夜跟我打游戏。那一年受互联网经济的影响,线下门店的生意越来越差,舅舅做的品牌服装代理生意举步维艰,四月份他意外地没有带阿初回老家。五月份姥姥重病离世,他紧赶慢赶还是来迟了一步。等他从广州飞回来,姥姥已经长眠于土地,最后只给舅舅留下一句话——不管日子过得怎么样,那栋小洋楼永远留给舅妈——她指的是“前任舅妈”。老太太一生只认孙子不认人,最后却给舅舅留下这句话。阿初说,人总是在死的时候才能活明白。那个时候,舅舅和那个女人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舅舅带着阿初生活,那个女人带着阿初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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