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解
孔子说:“三十而立。”我对此话的理解是:一个人在进入中年的时候,应该确立起生活的基本信念了。所谓生活信念,第一是做人的原则,第二是做事的方向。也就是说,应该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要做怎样的人,想做怎样的事了。
一个人年轻时,外在因素——包括所遇到的人、事情和机会——对他的生活信念会发生较大的影响。但是,在达到一定年龄以后,外在因素的影响就会大大减弱。那时候,如果他已经形成自己的生活信念,外在因素就很难再使之改变,如果仍未形成,外在因素也就很难再使之形成了。
当然,“三十”不是一个硬指标,孔子毕竟是圣人,一般人也许晚一些。但是,“立”与不“立”是硬道理,无人能够回避。一个人有了“立”,才真正成了自己人生的主人。那些永远不“立”之人诚然也在生活,不过,对于他们的生活,可用一个现成的词形容,叫做“混”。这样的人不该再学孔子的口气说“三十而立”,最好改说“三十而混”。
不满足的人比满足的猪幸福
常有人问我:不去想那些人生的大问题,岂不可以活得快乐一些?
我想用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的话来回答:不满足的人比满足的猪幸福,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满足的傻瓜幸福。
人和猪的区别就在于,人有灵魂,猪没有灵魂。苏格拉底和傻瓜的区别就在于,苏格拉底的灵魂醒着,傻瓜的灵魂昏睡着。灵魂生活开始于不满足。不满足什么?不满足于像动物那样活着。正是在这不满足之中,人展开了对意义的寻求,创造了丰富的精神世界。
中国古话说:知足长乐。这也对。智者的特点正在于,在物质生活上很容易知足,却又绝对不满足于仅仅过物质生活。相反,正如伊壁鸠鲁所说,凡不能满足于少量物资的人,再多的物质也不会使他们满足。
那么,何以见得不满足的人比满足的猪幸福呢?穆勒说,因为前者的快乐更丰富,但惟有兼知两者的人才能做出判断。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头满足的猪,跟你说了也白说。我不是骂任何人,因为我相信,每个人身上都藏着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
最根本的责任心
我把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视为最根本的责任心,理由就在于,它是其余一切责任心的根源。一个人惟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建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发,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正如歌德所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所以尽责本身就成了生命意义的一种实现,就能从中获得心灵的满足。相反,我不能想象,一个不爱人生的人怎么会爱他人和爱事业,一个在人生中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坚定地负起生活中的责任。实际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人把尽责不是看作从外面加给他的负担而勉强承受,便是看作纯粹的付出而索求回报。
我相信,如果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那么,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上,他对自己的行为都会有一种负责的态度。如果一个社会是由这样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成员组成的,这个社会就必定是高质量的有效率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