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络信息越来越发达,不少商家开始在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售卖信息,甚至为了招揽客源,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提醒,
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且必须在许可证规定地点开展经营活动。
在网络平台售卖烟花涉嫌非法经营,如果用私家车运输烟花送货上门,还可能涉嫌非法运输
,轻则被行政处罚或拘留,重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由于销售旺季产品需求量大,部分商家会将货物堆放在自家民房内,不仅给自己和周边居民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还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在1月7日就查处了一起相关案件。当事人虽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烟花爆竹存放的地点在自家民房,与许可证划定的地点不一致,涉嫌‘超范围经营’。”开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
2024年,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办理烟花爆竹领域行政处罚案件38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5起,移送涉刑案件1起,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有力震慑了相关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通过线上宣传、线下走访,及时向群众、商家发出安全提示,普及烟花爆竹相关法律知识、政策信息,引导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文明燃放,共同守护社会安全、守护蓝天白云。
下一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执法,重点查处未经许可经营、超范围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