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公积金政策有新消息啦!
四川全省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公积金终于实现全国“漫游”!
异地转移接续再也不用两地奔波咯!
据四川新闻网,6日,记者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获悉,四川全省25个单位(含省公积金监管处)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据悉,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
为方便跨地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安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部省培训、督促检查、跟踪进度、测试上线、分批接入,6月23日全省25个单位(含省公积金监管处)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
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职工住房公积金从外省市转入四川省后,可以同等适用本省提取和贷款政策,比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等,符合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过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能极大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而截至6月27日,13个公积金中心共计受理转出来函1214笔,正常办结833笔,转出资金2253.59万元;9个公积金中心共计发出转入联系函1722笔,正常办结1150笔,转入资金3260.67万元;10个单位尚无异地转移业务发生。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具体怎么申请?蜀叔以成都举例,大家看看需要注意些什么?
凡职工从外地市转入成都市,且在成都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凡职工从成都市转到外地,并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成都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
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地公积金中心传递的函件后进行审核确认,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转账的方式转至外地公积金中心。
如果职工申请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的,应当在《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中准确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职工预留的手机号,及时通知资金入账或者转移失败等业务办理结果。
如果职工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业务办理结果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告知职工。
看完以后
问题来了
对于公积金,你真的了解吗?
跟蜀叔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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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去年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均1.27万元。
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3064.50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6562.88亿元,人均1.27万元,比上年增长13.84%。
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626.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2%,提取率70.20%,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八成。
此外,还出台了很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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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规定: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可你会用公积金吗?
除了买房,公积金还能怎么用?
蜀叔用一张图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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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小伙伴们get到了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的新姿势了吗?
蜀叔和你在留言区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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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四川新闻网
实习编辑 邓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