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几个月,在一篇文章里提到了文笔,评论里有人提议讲一讲,这题目我记着,但一直没有找到好的材料,便搁着。
今天不算正经做这个题目,只是正好重读了
张爱玲的《异乡记》
,恰恰是好文笔,便随手记一记。一面是读书过眼录,一面也瞧瞧好文笔是怎样的。
这本书是张爱玲的遗稿,写的是一九四六年张从上海到温州去看胡兰成途中的札记。
这一路,从上海到内陆,张爱玲一路走出自己的舒适区,为了胡兰成。
胡兰成不知道张爱玲会来,张爱玲是否知道她来了也是白来?我猜她隐隐地知道的,但不亲自来一趟,究竟不行。
这本短短的札记,是残稿,只三万多字,还没写到见到胡兰成的那一刻就戛然而止。若真想知道那一番相见到底如何,可以去看《小团圆》。
《小团圆》里九莉终于见到之雍,问他,“你决定怎么样,要是不能放弃康小姐,我可以走开。”
之雍很意外,微笑道,“好的牙齿为什么要拔掉?要选择就是不好……”
话既然这样说了,九莉也懂了。他最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她已经知道了答案。书里写,“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
上面这些,是前因后果。知道这前因后果,再看《异乡记》,会觉得悲悲凉凉的,张爱玲还在路上,我们已经知道了结局,好像是看着一路必然要相撞的火车,轮子终于会滚到那一刻。
然而,此刻,火车还在路上。我们看着一页页文字,跟着张爱玲旅行。
这段札记写得很密,大概是新鲜经验,从前没有遇过,从火车上的诸多乘客,到乡下的景致人家,张爱玲没有丝毫放松,一点一滴全部记在纸上。
描写虽细,却并不繁琐,这就是功力,一方面是文字和视角贴得紧,没有缝隙;另一方面是文字本身有节奏感,读起来不会累。
当然,张爱玲冷峻逼人的观察力,更加让一切变得不凡起来。说不凡,其实是很平凡的,就是一趟往乡下去的旅途而已,但才能就在这里,一样的经验,不同的眼睛,看见的,感受到的自然不同。
刚出门去汽车站,她写:
“出差汽车开到车站,天还只有一点蒙蒙亮,像个钢盔。这世界便如一个疲倦的小兵似的,在钢盔底下盹着了,又冷又不舒服。”
火车上,她写:
“中国人的旅行永远属于野餐性质,一路吃过去,到一站有一站的特产,兰花豆腐干,将麻雀、粽子。”
我小时候坐火车,也是这样,现在有了高铁,情况似乎有了变化。
最令我惊喜的是这一段写杀猪,写到末尾:
“几只鸡先是咯咯叫着跑开了,后来又回来了,脖子一探一探的,提心吊胆四处踏逻。但是鸡这样东西,本来就活得提心吊胆的。”
一般人可以写鸡的“四处踏逻”,但后面这一句“本来就活得提心吊胆”,却让人不得不佩服、惊叹。谁也想不到一个朴素的句子会落到这个地方。这句话,让整个段落的意涵跌宕起来,饶有余味。
这余味,便是我们所说文笔中,最难以把握的东西了。
张爱玲的文字耀眼,不仅在于文字,更在于文字背后的那一颗心。那颗心是真实敏锐的,文字自然也会显出相应的色泽;如若那颗心干枯绸涩,文字自然也不会有光彩。
很多文笔干涩的文章,我们都看得出来。但有一种做作的文艺腔,却颇受人欢迎。是的,我又要黑白落梅了。
下面是从白落梅写张爱玲的《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中,随便摘选的一段:
“月色倾城。这是上海滩,一座遍地都是传奇的都市。多少人,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人间剧场,一意孤行地导演悲欢。从繁华灿烂,到寂寞黯然,消耗的也不过是数载光阴。时令徙转,浪里浮沉,有些人想要记住却被遗忘,有些人想要遗忘却总会记起。今夜,不知道那场沉睡多年的海上旧梦,又将被哪个行色匆匆的过客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