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提醒,涵盖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管理、延续及变更,排污登记单位的主要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文章旨在帮助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更好地履行排污许可管理责任,为推进美丽云南建设作出贡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要求
详细介绍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流程、有效期及变更手续,强调了排污单位需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污,并按时完成年度执行报告的报送。
关键观点2: 排污登记单位的主要责任
指出排污登记单位应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在信息变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时进行变更填报和延续登记。同时,强调了排污登记单位应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排污主体责任。
关键观点3: 其他事项提醒
提醒忘记账号密码的排污单位如何找回账号,并建议排污单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强调了排污单位在延续前应进行自查,并主动补充工业噪声登记信息。
正文
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云南省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感谢您对推进美丽云南建设作出的努力和贡献。为
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全面落实“一证式”管理
,更好帮助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和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登记单位”)落实法律责任,我们梳理了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持证排污单位主要责任
(一)主动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或重新申请手续
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项目的,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的,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的,应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按证排污,主动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口、排放去向、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规范实施排污行为。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包括开展手工监测并记录原始数据、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等)、公开排放信息、记录环境管理台账、提交执行报告等要求。
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报送请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报送时间的公告》要求,火电行业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2024年统一信息报表年报填报,其余行业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报送。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登记管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当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排污登记单位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二十日内进行延续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排污登记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化排放口,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控制污染物排放。
2025年我省约
4.1万
张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将陆续到期,请各排污登记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延续。
在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时,若忘记密码及账号可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找回,若变更绑定手机号或忘记所绑定的手机号,请联系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修改手机号。
(二)办理延续前先开展自查吗?
排污登记单位延续前自查,主动补充工业噪声登记信息,若因排污单位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