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家人齐心协力,可以做成大事;但如果这家人将力气用到了邪门歪路上, 则他们也可能一起倒霉。”
源自:每日经济新闻、东方财富网
股市赚钱本就不易,但有些人却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操纵股价,将其他人当成韭菜一样收割。比如这位来自深圳的唐汉博,将弟弟、表叔、表弟集合到一起,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新希望等股票,违法所得超过2亿元!
自认为躲在香港就可以高枕无忧,孰料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唐汉博还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证监会没收了唐汉博等人的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两项加起来金额达到了12.73亿元!
被罚超12亿元,4年内3次遭顶格处罚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中国证监会与中国香港证监会密切合作,果断出击、迅速查办了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以及唐汉博、唐园子操纵市场案。
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从重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两案罚没款合计达12.73亿元。这是中国证监会成功查处的第一起利用“沪港通”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
唐汉博在中国证监会早已是“挂了号”的人物。记者注意到,他曾于2014年、2015年两度遭中国证监会顶格处罚。
2014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唐汉博于2012年2月27日~3月2日,控制了“张某金”、“陈某”等9个账户交易华资实业。具体方式是虚假申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而这一次非法交易是在北京一家酒店用电脑完成的。
2012年2月26日至3月4日,唐汉博入住北京亚洲大酒店。
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唐汉博控制的10个账户主要使用同一台电脑在北京亚洲大酒店进行下单委托。其中,唐汉博控制的9个账户中的大部分账户都在亚洲大酒店使用A电脑下单交易“华资实业”,使用其它电脑下单交易“华资实业”的账户在当日均有使用上述电脑在亚洲大酒店登录的记录。
据酒店官网介绍,北京亚洲大酒店系五星级大酒店,位于繁华的北京东二环商务地段,毗邻使馆区和工人体育场。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换言之,处以五倍罚款就是“顶格处罚”。唐汉博上述操纵的违法所得为649.40万元,彼时中国证监会就作出了处以3247.02万元的五倍罚款顶格处罚,合计罚款和没收款共3896.42万元。
2015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唐汉博于2012年8月1日~13日、9月6日~10日期间内,4次通过实际控制的“陈某学”、“戴某君”等12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的方式,影响银基发展(000511,现名*ST烯碳)股票价格,获利共计252.89万元。最终,中国证监会没收唐汉博违法所得252.89万元,并处以1264.45万元的顶格罚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3月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唐汉博操纵过的股票遍布A股主板及中小创各个板块,如来自沪市的小商品城;来自深交所主板的广发证券、新希望;来自深交所中小板的杰赛科技、博云新材;以及来自深交所创业板的同花顺。不难看出,上述股票均为市场上较受关注的“人气股”,相对而言,这样的股票成交量大、关注度高、股价易于操纵。
值得一提的是,3月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篇幅相比以前要大了很多,字数多达9955字,加上操纵广发证券等个股,合计宣布的罚没金额高达12.73亿元。而2014年公布的处罚决定书全文为2233字。
此外,此次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唐汉博账户组操纵股票的具体发生时间,甚至精确到毫秒。
证监会在2014年、2015年对唐汉博的行政处罚中,虽然其控制了很多他人账户,但最终受罚者都只有唐汉博一人。
而在中国证监会2017年3月10日公布的处罚中,还包含了对袁海林(唐汉博表叔)、袁超(唐汉博表弟)、唐园子(唐汉博之弟)、唐渊琦(唐汉博表弟)和王涛的处罚。其中,袁超仅有27岁,是一同受罚的当事人最年轻的一位。
不怕死的男人:三次操纵股市风格皆相似
在唐汉博三次操纵股市的过程中,其特征也都是十分明显,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连续集中交易,
第二,大量反向交易和对倒交易,虚增证券成交量。
第三,虚假申报撤单,诱导投资者跟风。
最近一次:操纵小商品城
3月10日,证监会披露,2016年2月4日至6月23日,唐汉博的账户组在56个交易日中交易小商品城,期间累计买入4.60股,成交金额33.89亿元,成交均价7.36元,累计卖出4.60亿股,成交金额34.38亿元,成交均价7.47元,至期末无余股,共计获利4188.42万元。小商品城一案中,没收唐汉博涉案操纵行为违法所得4188.42万元,并处以2.09亿元罚款对王涛处以60万元罚款。
我们不妨来看看其对小商品城股价是如何操作的?
第一阶段:
1、2016年2月4日至15日,初步建仓阶段,其买入小商品城1429.10万股,成交1072.84万股,成交金额6680.19万元。
2、16日至18日,是其拉高式建仓阶段。
3、2月19日、2月22日是初步卖出获利阶段
4、 2月24日至2月25日,维持股价阶段
5、3月1日至3月2日,再次拉升股价阶段
6、3月3日,卖出获利阶段
第二阶段:
1、2016年3月4日至3月16日,维持股价阶段
2、3月17日至3月18日,再次拉升股价阶段
3、3月21日,卖出获利阶段
第三阶段:
1、3月23日至3月29日,加仓阶段
2、3月30日至4月8日,逐步卖出阶段
3、4月11日至4月14日,加仓拉抬股价阶段
4、4月15日,拉高出货阶段
第四阶段:
1、4月20日至4月25日,加仓及维持、拉抬股价阶段
2、4月26日至2016年6月23日,卖出获利阶段
往前追溯唐汉博的前两次被处罚,也基本都是同样的套路。
市场分析认为,之所以没有把唐汉博类似的操纵市场案移交公安机关,主要原因是现在的证券法标准,是按照此前坐庄的标准来界定操纵市场,而按照坐庄的标准则意味着持股比例很高,这对于唐汉博类的案件并不合适。不过,证券法修改之后的标准会降低,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操纵市场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比如徐翔。2016年11月10日,徐翔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被提起公诉。2016年12月5日,徐翔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开庭,2017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徐翔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半,罚金110亿元。
而徐翔和唐汉博相比,恰恰就是其在很多操纵的股票中,其持股比例相当高,如宁波中百,徐翔旗下的西藏泽添投资是第一大股东。
虽然唐汉博未受刑罚,但是逾12亿的罚款也足以让唐汉博倾家荡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