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还存在着另一种新史学派别,即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及由此形成的历史叙事结构。
这一史学派别具有几个重要特点。首先,它以社会形态理论为主导框架,将人类社会的历史描述为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不断演进的过程。其次,它具有明确的阶级视角,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视为理解社会结构和历史进程的主要维度。第三,它将斗争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力。这里的“斗争”是多维度的,它既包含与自然的斗争,即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包含与“人”的斗争,即劳动人民反抗阶级压迫的革命斗争。
20世纪上半期,历史唯物主义主要在上古史和社会史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而民族史并非其关注的重点。事实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关于人类整体历史发展规律的思维框架,并不必然会形成某一种关于多民族体系形成和演进逻辑的解释范式。但当这一思考路径聚焦到对于民族问题的讨论时,它又的确产生了若干独具特色的理论视角和理论问题。第一个问题来自于社会形态理论在民族问题上的应用。在传统的“华夏—蛮夷”秩序中,华夏之于“蛮夷”的优越性源自文明等级的差异。而在社会形态理论下,这一差异被解释为二者分别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形态理论提供了一种以经济基础这个科学、客观的标准来确定不同民族之相对位阶的新方法。
第二个问题源自阶级视角与民族视角的结合,具体表现为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之间的辩证关系。从概念上来讲,一方面,纯粹的阶级斗争是超越民族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正体现了这一诉求。但另一方面,纯粹的民族斗争又是超越阶级的,这正是在面对外国入侵时能够建立全民族统一战线的基础。那么,当我们讨论历史上汉族与非汉民族的关系时,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同时存在,应如何定义二者之互动关系的性质?
第三个问题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本身的关联并不大,而是产生于历史唯物主义与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则相协调的需要。前者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础,后者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问题时的基本原则。因此,二者的协调就关涉革命党政治理论的自洽性问题。在具体的历史阐释中,这一问题演化为对大汉族主义的深刻批判。
本节将对三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相关论著进行分析,它们都是在重建“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叙事过程中重要的理论尝试。
(一)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1941—1942年)
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被誉为第一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编写的中国历史著作(
蔡美彪,2000
),其上、下两册分别于1941年和1942年在延安出版。该书的叙事结构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特征,即以中国从原始公社经奴隶制度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再到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螺旋式发展这一演变过程作为理解中国历史的核心线索。
就涉及民族的内容而言,该书的基本立场与本文第二节梳理的国家史论著中所呈现的汉本位立场并无显著差异。首先,作者并没有明确区分中国史与汉族史,大体上还是以汉族的社会形态演进过程作为中国史的逻辑线索。其次,作者主要采取了斗争的视角来解释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并在叙述这些斗争的性质时,运用了“野蛮落后的游牧民族入侵”和“中国人民顽强反抗”等带有明显价值立场的话语。
与前述国家史论著不同的是,范文澜的汉本位立场并不仅仅源自传统的“华夏—蛮夷”认知结构或作者本人的民族身份,该书更重要的理论基础是由社会形态理论所引申出来的对各民族“先进”与“落后”的评判标准。游牧民族之所以是“野蛮落后”的,不仅因为其侵略行为本身,更在于他们与汉族相比处于更原始的社会发展阶段。因此,这些侵略行为就代表了“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对“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破坏。例如,作者对战国时期民族问题的论述就充分体现了这一价值立场。
战国时,中原地区已经没有华夷斗争的民族问题,但是北方游牧民族却不断向南侵袭。落后的游牧民族进攻农业民族,在军事上总是容易获胜,因此保护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不受落后民族的破坏,是华族面前的大问题。……秦统一全国,建立起中国民族的国家,消灭了华族内部的互相对立,团结华族一致对外,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是当时人民的要求。
(
范文澜,2000:86
)
对于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关系,该书并未展开专门讨论,但在一些具体分析中体现了将民族矛盾置于阶级矛盾之上的潜在认知。例如,在叙述汉族与异族的斗争时,作者只在汉族内部区分了统治阶级和人民群众,对异族则并未作此区分。也就是说,“异族侵略者”的形象是以一个整体的面貌呈现的,汉族反抗压迫的运动则在统治阶级与人民群众间存在差异。总体而言,作者认为统治阶级常常怀有投降主义的倾向,而人民群众才是反抗异族侵略的主力军。
作者的上述倾向与该书写作时正值抗日战争有关。历史学家的现实关怀反映在历史书写中,就表现为对“反抗异族斗争”的热烈颂扬。在后来回顾这部论著的主要特色时,范文澜(
2000:840-853
)自己的解释也反映了这一背景特征。
写阶级斗争,着重叙述腐化残暴的统治阶级如何压迫农民和农民如何被迫起义。……至于异民族入侵,我也着重写了民族英雄和人民群众的英勇抵抗。写农民起义和反抗异族侵略,本意在说明中国人民确有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伟大传统。
(二)翦伯赞:《中国史纲》两卷(1944—1946年)
在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翦伯赞是最关注民族问题的一位,他也是最早从历史观的高度出发,认识到应在国家史编纂中区分中国史与汉族史的历史学者。
在1943年的《略论中国史研究》中,他犀利地指出,“过去以至现在的中国史著述,都不是中国史,而是大汉族史”,而“真正的中国史”应该是“大汉族及其以外之中国境内其他诸种族的历史活动之总和”(
翦伯赞,1943
)。
这一历史认知在1944年出版的《中国史纲》第一卷《史前史、殷周史》和1946年出版的第二卷《秦汉史》中得以部分体现。但该书仅完成两卷,其中并未包含中国多民族体系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几个历史时期——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辽宋夏金元、清。可以说,该书前两卷尚未触及“民族史”叙事中最难解决的理论问题。因此,我们难以对作者是否实现了撰写一部“真正的中国史”的目标予以评判。但是,在已完成的部分中,确有一些独特之处显示出作者有意识地在国家史的整体框架中赋予非汉民族更重要的地位。
这项努力首先体现在该书独具匠心的结构安排上。对于每个历史时期,该书都从“民族构成与互动”“经济构造”“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如果说后三个方面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国家史的通用结构,那么以“民族构成与互动”作为叙述每个时期历史进程的起点则是这部著作的独创。事实上,这个时期大部分的国家史论著都将论述民族关系的内容置于每个历史时期的末尾部分,这种结构安排与传统史学将“四夷传”置于“列传”之末的安排是类似的。该书则反其道而行之,将多民族互动作为每个历史时期的背景置于开头部分,这正反映了作者力图超越汉本位窠臼的努力。
其次,在对各个时期“民族构成与互动”的叙述中,作者有意识地避免了传统国家史论著以“主—客”关系来定位汉族与非汉民族之历史地位的倾向。例如,在对先秦时期民族互动的总结中,作者借用考古学的概念,提出了“民族堆积层”的比喻,这显示了作者将“中国境内诸民族”共同视为中国史之主人的基本认知。
中原诸民族,若从纵的方面看,乃是中国境内诸民族在其向中原移徙中所沉淀下来的历史的堆积层。如最古层是“诸夏”之族与“有苗”之族;以后“夏族”与“苗族”层上又堆积一个“商族层”;更后又在“商族层”上堆积一个“羌族(周族)层”(其中尚有属于“苗族”系统之“濮”族的成分)。最后在“羌族层”上,又堆积一部分新的民族层,即“狄族层”与“新的羌族层(戎族)”。这些民族,一个跟着一个走进中原,或者同时走进中原。即使也有退出中原的,但并不是全部的退却,至少有些族类留在中原。这到春秋、战国时代,便构成了很厚的民族的堆积层
。(
翦伯赞,2010:319
)
(三)吕振羽:《中国民族简史》(1948年)
出版于1948年的《中国民族简史》是20世纪上半期唯一一部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的通史体、综合性民族史论著。从体例上看,该书遵循了上一节梳理的多部《中国民族史》所确立的叙事范式,即采用“各为专传”的结构分别叙述数十个民族的历史渊源。但这部著作的重要性并不止于此,而更在于其明确的政治立场和关于民族斗争的理论阐释。
事实上,吕振羽撰写《中国民族简史》的主要目的就是批判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一书中提出的“中华民族宗族论”,并由此提出对抗性的解释框架(
吕振羽,1948:1-4
)。在此背景下,这部民族史论著具有明显的“以论带史”的特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斗争精神、阶级视角与中国共产党“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政治立场等因素相互结合的产物。
1. 阶级视角下的民族斗争
与上一节梳理的多部《中国民族史》相比,《中国民族简史》最重要的特点是否定了“同化论”的解释框架,重新引入了斗争的线索,并将其作为理解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的主导逻辑。这与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呈现的观点类似。
但与范文澜不同的是,吕振羽并未站在汉族的立场上来定义民族斗争的性质,而是结合阶级的视角,发展出一条相当不同的理论解释路径。具体而言,各民族的历史发展动力既包括发生在本民族内部的奴隶反抗奴隶主、农民反抗地主、牧民反抗牧主贵族的斗争,也包括各民族被压迫人民反抗异民族统治阶级的斗争。因此,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的战争以及其中的征服,都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民族斗争,而应区分各民族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例如,汉武帝时期汉族的疆域扩张是基于汉族“大商人地主开发商路”的利益,十六国时期的战乱是“五胡贵族集团”“仿照汉族地主的模样”对北方各民族人民的压迫,五代辽金时期的战争是“契丹奴主贵族”“女真奴主贵族”和“南宋地主联军”间的争夺,元和清则分别是“蒙古奴主贵族”和“满族奴主贵族”建立的政权。换言之,在《中国民族简史》的叙事结构中,阶级斗争被置于民族斗争之上。
2. 作为斗争之客观结果的同化
强调斗争的理论视角反映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路,但在《中国民族简史》的写作背景下,它可能更多地与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政治立场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同化论”与大汉族主义具有天然的联系,它通常建立在汉族具有某种优越性的潜在心理认知上,并表现为单向的“汉化论”。因此,斗争的视角实际上就是对这一认知模式的批判。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民族简史》并没有否认历史上各民族间存在同化现象,甚至没有否认同化的主要方向是汉化。该书只是从几个方面弱化了同化的历史作用。首先,同化不再被视为一种具有内生动力的历史机制,它仅是斗争的客观后果,只有通过斗争才能发生作用。其次,尽管同化作为一种社会的历史过程是真实存在的,但它的历史内容是悲惨的。因此,同化政策是应该被批判的。第三,汉族常常处于优势方的原因并非是汉族具有任何特殊的、本质的优越性,而是它在以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总和力量上高于其他民族(
吕振羽,1948:34-35
)。
综上,与20世纪初的国家史论著和20世纪20、30年代的民族史论著相比,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于民族史的讨论显示出他们具有更强的理论性、更明确的意识形态与历史观自觉以及对民族平等原则的高度敏感。
对于汉族与非汉民族在中国史中的地位问题,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第一次从历史观的高度指出,应在国家史编纂中区分中国史与汉族史,甚至明确地将“反对大汉族主义”作为民族史研究的重要目标。对于历史上各民族间互动关系的性质,历史唯物主义重新引入了“斗争”的视角,并赋予“斗争”更为丰富的意涵,从而呈现了斗争与同化的辩证关系。
但总体来说,在20世纪早期,历史唯物主义对民族史研究的指导作用尚不如其在上古史、社会史领域明显。对于如何将民族议题整合到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框架下这一问题,这些早期的努力更多是自发的、探索性的,尚未形成清晰的问题意识。历史唯物主义与民族史观有意识的结合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逐步完成的。
新中国民族史观的确立: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与民族史的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和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则成为新时期民族史研究与写作的基本框架,但这并不意味着关于中国多民族体系形成和演进逻辑的历史阐释不再存在具有争议的理论问题。
在“文革”前与“文革”后,中国民族史学界各发生过一次关于中国民族史核心理论问题的集中讨论。第一次讨论发生在1960年前后,其主题可以概括为如何理解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主要参与者是在上一节中提及的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如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等,他们都在这个时期撰写了数篇与之相关的文章。第二次讨论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人文与社会科学各学科陆续开始重建的背景下,这场讨论的起点是1981年5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中国民族研究学会联合举办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这场会议的主要参与者是以翁独健、白寿彝等为代表的新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这次座谈会上及此后的几年里,学者们就民族史研究中几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翁独健,1981
)进行了持续的讨论。
尽管两次讨论在时间上跨越了“文革”,参与者也跨越了代际,但二者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及对这些问题的解释路径却一脉相承。1984年,翁独健(
1984
)在《论中国民族史》一文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史研究中的核心理论问题概括为六个:(1)怎样理解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这个概念?(2)民族平等的原则与汉族在历史上起主导作用是否矛盾?(3)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什么?(4)历史上不同民族之间战争的性质是什么?(5)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是什么关系?(6)历史上的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是什么?两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达成的共识,奠定了此后中国民族史(包括通史、断代史、地方史、族别史等多种形式)研究的民族史观基础。
本节将对这些历史学家围绕这六个问题所展开的讨论进行梳理,以展示新中国的民族史研究如何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体系相结合,从而形成一套建立在经济基础这一“硬核”上的民族史观。
在民族史的语境下,这个问题需要讨论的具体内容实际上是“古代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是否属于中国以及古中国的疆域范围如何计算的问题”(
翁独健,1984
)。该问题的雏形出现在翦伯赞(
1979
)于1960年撰写的《关于处理中国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一文中。在这篇文章里,翦伯赞提到了当时民族史学界正在讨论的两个问题:一是关于“中国史中民族的国籍”问题,即应当以什么判定标准来“决定一个历史上的民族是不是中国人”?二是应该将“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边陲地区建立的王朝或汗国”定义为独立的王国、汗国,还是定义为隶属于中原王朝的地方政权?翦伯赞认为,这个问题“攸关少数民族历史地位”。
在1981年召开的座谈会上,这两个问题以“如何理解历史上的‘中国’”这个题目被正式提出来,并且成为这次会议上最重要的议题。经过讨论,民族史学界明确了中国史与王朝史的辩证关系,确定了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国史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历史上的中国包含什么?我们认为,不能把历史上的中国与历代封建王朝划等号,更不能与汉族王朝划等号。……历史上的中国不仅包括中原王朝,而且也包括中原王朝以外的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或政权。……各族人民在历史上曾活动过的地区,都可以算是我国不同时期的疆域范围。……历史上的疆域不是固定不变的,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这应该成为我们理解我国历史上疆域的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