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信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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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26杭州“信贷法律风险管理落地实操班”—6大模块+143个法律问题+合同范本讲解+分组讨论+案例研讨+全套合同文本!

信贷风险管理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11-05 20:20

正文

课程推荐


11月16—19日 深圳 “信贷风控52个精选案例详细解读与财务报表风险防范的要点识别”高级研修班


12月1日-3日  成都  “小微信贷市场营销、风控技术与贷前调查实战技巧及逾期清收”实战研修班!


(点击链接报名吧!)


精细化信贷法律风险管理落地实操班

时间:2017年11月23日-26日
地点:杭州

6大模块+143个法律问题

合同范本讲解+分组讨论

案例研讨+随堂测验

(送全套合同文本)!


风险管理能力是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信贷机构面临的信贷风险某种意义上就是法律风险或者最终将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激增,很多信贷机构因为忽视法律风险的管理而给自身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信贷担保法律风险有其特殊性,在法律方面出了问题往往是致命的,只有既懂信贷业务又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才能把其讲清楚。


随着竞争的加剧及实体经济下滑,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有效提高自身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已经迫在眉睫, 法律是规范和严谨的,容不得半点含糊!我们发现,对于很多法律问题,上述机构的认识是模糊的,


比如:
借款人财产被别的债权人查封迟迟不进行处置,怎么办?
配偶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设定抵押是否有效?

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开发商预售的函,抵押权是否消灭?

银行能否将单笔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企业或个人从而盘活不良资产?
民营医院或民办学校能否做保证人?

借款展期和借新还旧需不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物保人保并存,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是否必须先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当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时,如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和分配?

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

“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执行?
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能否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

面对承租人、房屋买受人、共有人等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阻碍执行,债权人怎么破?


我们认为, 一个好的培训,不能仅限于知识的讲解和灌输,还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方法,教给学员如何将学到的东西落实到实际业务中,实现知行合一,从知道到做到,到有效实施落地。 为了有效提升信贷和担保机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本机构特举办本次法律实务培训班。本次授课老师孙自通老师本身是律师,专注信贷、担保领域多年,孙老师不仅精通法律,对信贷业务流程也有详细的了解和实操经验,其出版的专著《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及法律实务》(上下册)获得了99%以上的好评率。孙老师在本次授课中把信贷机构和担保机构常见的法律风险浓缩为6大模块143多个问题并结合自己经验进行详细解读。鉴于法律的专业性,为了让培训有效落地,在本次培训中,我们将通过 课堂讲解、互动问答、分组讨论、小组展示、案例研讨、随堂测验 等多种方式让学员通过“重复”和“参与”切实掌握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结束,会 附送孙自通律师起草的最新全套业务合同文本(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债权转让合同等)。

本次课程由孙自通老师一人主讲,能有效保证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大纲上所有问题都会讲到,不会有遗漏。

还在等什么,赶紧报名参加吧!


开班 时间、地点


2017年 11 月2 3 日— 26 日, 培训时间共计3天 11 月2 3 日为报到时间。

地点:杭州


收费标准


3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


王老师

手   机:13683397058(可加微信)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扫一扫添加王老师微信)


主办单位


律商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贷风险管理”微信公众号


课程大纲


模块一  信贷法律基础

问题1:借贷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两个条件:借贷合意+交付。

问题2: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法院会如何认定?(大额现金借贷有哪些风险)

问题3:债权人只有银行转账凭证能否认定成立借贷关系?

问题4:出借人委托会计、出纳等第三人付款有什么风险?

问题5:经借款人授权将借款打给第三人,有什么风险?

问题6:常见三类借款主体资格分析(公司、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问题7:分公司做借款人是否有效?

问题8:公司和老板哪个做借款人更好?做共同借款人是否有效?

问题9:“老板”个人借钱,钱用于公司经营,能否要求公司一块儿还?

问题10:“老板”以公司名义借钱,钱用于个人使用,能否要求个人一块儿还?

问题11: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要求其配偶一块偿还?

问题12:夫妻一方对外担保,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问题13:借名贷款,能否要求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一起偿还?

问题14:冒名贷款的法律风险?

问题15:如何理解担保和反担保?(担保的作用和局限)

问题16:担保公司不代偿,银行能否直接行使反担保权利?

问题17:担保公司不代偿的情况下,能否向债务人和反担保人追偿?

问题18: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为借贷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19:网贷平台的借款人逾期,网贷平台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问题20:假公章和冒名签的法律后果分析及防范?

问题21:债权转让,通过口头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问题22:银行能否将单笔不良债权转给普通自然人和企业?

问题23: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的法律风险?

问题24:独立担保在国内商事交易中是否有效?

问题25:如何更好的约定担保范围?(示范条款)

模块二  抵押担保法律风险

问题26:什么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法律特征?

问题27: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是否有效?

问题28:按照法律规定,常见抵押财产的范围?

问题29:按照法律规定,哪些财产不能设定抵押?

问题30:被查封的财产能否设定抵押?

问题31:社会公益设施抵押面临的法律风险?

问题32:集体土地和农村私房能否设定抵押?

问题33:抵押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问题34: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是否有效?

问题35: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35:车辆抵押只签订车辆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是否有效?

问题36:如何理解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问题37:抵押合同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是否有效?

问题38:他项权证仅登记本金数额,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包括利息、违约金,优先债权范围以哪个为准?

问题39:当抵押遇见租赁——如何应对抵押人倒签租赁合同对抗我们的抵押权?

问题40: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保和人保并存,是否需要先处置债务人提供的抵物保?(物保和人保并存)

问题41: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是否必须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问题42: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43:分公司以其名下财产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44:划拨土地能否办理抵押?拍卖划拨土地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问题45:办理房屋预抵押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问题46:消费者优先权、工程款优先权与在建工程抵押权那些更优先,如何控制风险?

问题4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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