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Dana
今日(7月17日),浙江发布一则通告,3个药品被价格投诉,起因是未执行全国最低联动价,浙江核查后暂停了这3个药品的交易资格。
通告还强调,相关企业要加强对浙江全国最低价格联动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具体是哪些文件?
浙江在今年3月1日就正式执行全国最低价,《关于执行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关于我省在线交易产品执行全国最低价联动和2017年度医保支付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两个文件的发布甚至没有公示环节,不给申投诉机会,直接出通知执行,可见政府态度的强硬和决心。
这两个文件对药企有什么影响?第一,中标价执行全国最低联动结果,浙江当时公布的第一批执行联动结果的药品有8000余个,不少产品价格已经触及企业底线,但是考虑到浙江这个大市场,企业只能被动适应“新低价”;
第二,最低中标价后,还不是最终成交价,还有医保支付价门槛,意味着浙江药品在全国最低价后,还要面临医保支付标准价的“再调控”,
既要市场又想保住价,是企业的小心思,但为了防止“价格欺诈”,浙江也有三大杀手锏,供企业参考权衡,自行避雷:
1.举报投诉。这个不用多解释;
2.严惩警示。浙江正在逐步将医药购销领域诚信记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签订“阳光协议”,对违规供应商实行黑名单制,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失去的可能就不止浙江一个市场,毕竟黑名单是全国互通互联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企业要重视“信用”的地位;
3.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监管系统。浙江的药械采购平台从诞生之日起就牵着不少企业的心,这些年平台功能循序渐进不断完善,就在4月19日,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监管系统首批功能已上线,在原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药品采购监管服务基础上,开启医疗机构内部监管服务功能,
从而形成了四级联动监管模式,还增加分析预警功能,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不当行为,以及药品价格水平进行动态监测、发出预警,意味着各级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可以随时清晰掌握药品采购情况的趋势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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