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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屡遭损毁、私藏!这样任性当心违法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15 06:59

正文


因为解决了人们日常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摩拜、OFO等平台的共享单车忽然以席卷之势,出没在不少城市的大街小巷。伴随着新生事物带来的便利,一些乱象也纷纷出现。

3月7日,一则天津两男子直播扔共享单车的视频在网上传开。视频里,一男子一边爆着“粗口”,一边把共享单车扔下海河。另一男子则一边用手机拍摄一边网上直播,扔车后两人还欢呼大笑。

无独有偶。3月11日,福建省泉州市也有市民发现有共享单车被沉在内沟河中。

3月10日,泉州市区发现一辆共享单车被人撬掉车锁,磨掉了车身上所有的标志。接到市民举报后赶来的工作人员,怀疑有人想将这辆共享单车占为私用,已报警处理。

3月10日,上班早高峰,在西安市安东街附近居住的许女士想借用共享单车的便捷,缩减上班时间,没想到街边停靠的两辆共享“小绿车”,都被人野蛮地卸掉了脚蹬子,无法使用。

法制晚报近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国美第一城外发现堆放有大量被破坏的共享单车。ofo共享单车片区运营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有千余辆被人为损坏的小黄车。

“车牌鄂AP86A*的哥们,你这样太过分了吧。” ofo共享单车3月9日深夜通过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紧急寻找车牌号为鄂AP86A*的车主,请求其归还带走的共享单车。

据了解,以上种种共享单车被肆意损毁,甚至私藏私用的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如永安行单车在成都投放了约两万辆共享单车,但截至目前,公司通过GPS查询到的被破坏无法使用的共享单车,已经超过了3000台,接近总投放量的六分之一。而损坏的单车也只回收了1100辆,还有近1900辆不知去向。



这类不文明行为不仅关乎个人素质,也影响着城市的文明形象。有不少网友表示不能接受这种现象,更有网友认为应该出重拳整治,加大当事者所付出的代价。


@安静的天使 素质何在,修养何在,道德何在!买得起别克还买不起自行车了,盗贼行为,小偷。


@肥猫 我楼下有几辆共享单车,放了几天,不是半小时一元吗?放小区过夜不收钱吗


@费 今天我楼上家里的保姆,搬了一辆摩拜单车回来,车狂报警,她还见人就说捡了一辆新车,我也是醉了


@小马哥 难道偷自行车不犯法吗 破坏公私财物不犯法吗


@阿木木 罚款呗……偷一罚十.......然后计入个人信息,今后贷款、招聘、受影响……


@telecom 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人,就应该记入征信记录,让其行为受到惩罚


@来光胜 有关部门太仁慈了吧,这种没素质的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太低,建议把这类人拉入老赖行列,终身不赦免。这种行为要下重手整治。


任性对待单车不是小事 已经违法


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崇景表示,恶意损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损毁行为造成的损失,轻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损毁财物的价值达到5000元,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刑事责任。而藏匿共享单车则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盗窃行为,低于2000元且次数少于三次的,同样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三次以上或金额满2000元的则涉及刑事责任。


天津市公安局3月7日下午发布通告称,经过调查取证,已确定了扔车视频中的嫌疑人王某某和许某,并在辽宁葫芦岛绥中火车站将刚刚潜回原籍的二人抓获,两人因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分别行政拘留10天和5天。


完善法律法规 堵塞管理漏洞


3月3日,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联合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明确全体市民而不仅仅是使用者,都要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法将被追责。这是我国省会城市出台的第一个共享单车管理办法。据了解,上海市共享单车标准正在制定,预计年中施行。北京市交通部门也表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共享单车的管理必将日益规范,不文明行为的成本也会大为提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城市里的骑行风景将会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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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法制晚报、湖北日报新媒体、长江网、泉州晚报、江南晚报等

编辑:刘凝、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