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保障卡集军队供应人员身份认证、工薪发放、刷卡消费、持卡就医、依卡供装、住房档案管理、转接供给关系等功能于一体,2011年面向全军推广,给官兵带来了极大便利,为精确统计汇总后勤供应实力提供了信息化渠道。2012年实施深化应用以来,通过军人保障卡“单轨运行”以及军人调动持卡“一站式”转接供给关系,简化了供应保障流程,确保了各业务部门供应实力的一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部队在军人保障卡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疑惑,军人保障卡业务主管部门为解答官兵疑惑,通过开通呼叫中心、开办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优质服务官兵,从2015年1月新版专题网站上线至今,全军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卡办”)累计通过咨询电话、专题网站解答问题上万个,有效提升了军人保障卡管理水平和供应保障效能。在此,我们选取了一些部队反映较多的问题,由军人保障卡的业务主管部门给大家一一做出解答。
北部战区陆军某旅保障部定期组织机关人员深入连队提供服务,为官兵讲解理财知识,引导官兵树立科学消费和理财观念。图为4月10日,该旅财务科助理员马波为新战士解
答保障卡使用的有关问题。石敬德摄
军人保障卡的申请和制发流程是什么?
答:军人保障卡制作,需要将保障数据、银行信息、机要密钥等来自多个部门的信息要素整合到一张卡内,制作工艺和处理流程复杂,分为3类19项具体内容。保障卡制作过程不像地方普通银行卡办理那样简单,平均制卡周期约需45天(制发流程详见左图)。近期,军人保障卡业务主管部门正协调解决银行个人化流程优化问题,通过在5家合作银行与制卡工厂之间建立数据传输专线,将卡片制作和银行写磁两方工作集中到制卡工厂一家完成,进一步缩短制卡周期。
改革期间,申请军人保障卡有新的规定吗?保障卡丢失、损坏后如何申请更换新卡?
答:改革期间,军人保障卡申领业务正常办理,按照《军人保障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卡片丢失、损坏后,通过终端单位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逐级申请办理补换。确因单位隶属关系变更、供应关系调整等原因,无法按正常渠道申请补换卡的,由补卡人所在单位卡办向全军卡办申请加快办理补换,
联系电话:010-66872059,传真:010-66872060
。
为确保改革期间每个人都能够准确、及时地拿到新制作的军人保障卡,在2017年2月至7月期间,制卡工厂在发放卡片之前,会逐一与收卡单位电话核实该单位及制卡人员变动情况。若单位整体变动,收卡单位要及时将新机要地址(非邮政地址)传真至全军卡办,制卡工厂根据新机要地址发放。若本单位制卡人员部分变动,则核实每位变动人员情况及新单位机要地址后再发放。若无法确认变动人员情况,则暂不发放,并上报全军卡办。
改革期间,军人保障卡业务主管部门会针对部队关注主要问题,适时发布有关注意事项、勤务工作说明和具体问题解决办法,详见军人保障标识牌(保障卡)建设与应用专题网站
(http://www.hb.jw/xwzx/gzzt/jrbzk/,以下简称专题网站)
。
军人保障卡办理补卡如何收费?
答:《军人保障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个人原因造成军人保障卡卡片丢失、损坏的,本人还应当交纳60元成本费,并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办理交费手续。非个人原因造成的补换卡,均不应收取成本费,如“损坏补卡和消磁补卡”应区分人为损坏(或消磁)还是自然损坏(或消磁),自然损坏(或消磁)不应收取成本费,确因自然损坏造成保障卡起膜,由此产生的补卡,不应收取成本费。
为什么军人保障卡会出现起膜、磨损问题?
答:军人保障卡推广之初采用的是普通IC卡生产工艺,设计使用寿命为5年。目前,全军第一批配发的卡片均已超过使用期限,部分卡片出现了起膜、磨损现象,属于正常情况。2014年,制卡工厂通过更换制卡材质的方法,一定程度提升了卡片质量,缓解了卡片老化问题,但效果不是很明显。近期,军人保障卡业务主管部门正组织制卡工厂和相关科研单位研究制卡工艺升级问题,调研更具优势的卡片制作材料,拟结合保障卡银行功能由磁条向金融芯片升级的契机,为大家更换质量更好的保障卡。
如何为新兵办理保障卡?
答:《关于规范军人保障卡制作与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兵入营后7个工作日内由接收单位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采集个人信息(采集时人员类别选择为“在职”),并审核上报,10月10日前各大单位审核后报至全军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10月15日前提交制卡工厂,11月15日前完成军人保障卡制作。
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部分新兵长期未制卡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终端单位卡办未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采集并上报新兵数据;二是采集时未按通知要求将在职情况选择为“在职”,导致人员长期处于暂不制卡状态;三是未严格按照数据采集要求采集数据,存在采集的数据不规范、错项、漏项,比如照片不合规定、军衔为“未授衔”、血型不详等问题。因此,为确保新兵制卡及时准确,各单位卡办管理员一定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采集和上报新兵数据,及时关注上级下发的人员审核结果数据,对审核不通过的人员数据及时进行整改上报,确保按规定时间完成新兵保障卡制作。
终端单位卡办采集上报新兵制卡数据两周后,卡办管理员或新兵本人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个人制卡进度。对于终端单位卡办申请超过60天的,还可以通过专题网站上的“长期未制卡申告”栏目提报加快制卡进度申请,全军卡办工作人员将会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改革期间,使用军人保障卡办理调动手续有无变化?
答:改革期间,仍按《军人保障卡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动时,本人凭军务或者干部、人事劳动等部门(现为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保障卡人员增加(减少)通知》、院校和医院等单位要求转接供给关系的凭证,持卡到所在单位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办理个人供给关系转接。未领取军人保障卡的,采取拷贝数据的方式办理个人供给关系转接。人员调出时,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出具《军人保障卡人员调出登记证明》,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核算结账;业务部门将供给关系转接数据传送到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统一打印供给关系介绍信,签字盖章后刷卡调出。人员调入时,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接收调入人员信息和供给关系转接数据,出具《军人保障卡人员调入登记证明》,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更新人员实力和专业保障信息,其医疗保障关系由调入单位卫生部门办理。
1、凭政治工作部门开具
《军人保障卡人员增加(减少)通知
》,到卡办办理个人供给关系调出。
2、卡办将变更通知单(电子文件),以及
《军人保障卡人员调出登记证明》
,转交业务部门(财务、被装、营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3、业务部门将业务转接数据回传卡办,由卡办生成调出数据和
《人员供给关系介绍信》
,调出数据写入卡内或离线拷贝。
4、凭调入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开具
《军人保障卡人员增加(减少)通知》
、 供给介绍信及调动数据,到调入单位卡办办理个人供给关系调入,卡办开具
《军人保障卡人员调入登记证明》
,写卡更新卡内信息。
5、卡办将
变更通知单、调动数据、供给介绍信、《
军人保障卡人员调入登记证明》
交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接收数据后组织相关供应保障,卫生部门写卡更新医疗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