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有网友以图文爆料,在珠海市西部南水镇发现有人“宰杀”贩卖海豚,立即引起网友高度关注。
图片显示两名中年男子蹲在路边切割白海豚,画面血腥,海豚头部清晰可辨,血水积满半箱。
有网友鉴定出图中海豚为幼龄中华白海豚,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珍稀程度堪比大熊猫。经网友举报后,三名涉事村民已被传唤到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31日,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发布通报:
经初步调查,涉事渔民称,29日上午钟某某驾驶渔船出海打渔,在南水附近海域,发现一条“大鱼”(当地人称“白忌”)漂浮在海面,发现时该动物已死亡。随后涉事渔民将其带回村里,三人在将腐烂发臭的部分分割丢弃后,原本是打算自己拿回家食用,但一些村民看见要求购买,因此按10元一公斤出售给个别村民。
对此许多网友也表达了愤怒和质疑:
另外在网友爆料中,称涉案动物残体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对此,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表示,根据网络照片及涉事人员口述,初步认定该动物为海豚,涉案动物残体所属物种已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通报称,一旦证实为海豚或白海豚,即使发现时已经死亡,当事人贩卖野生保护动物行为都构成犯罪。
海豚有着友善的形态和爱嬉闹性格,还经常拯救人类。中国沿海已知有18种海豚,除其中中华白海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他海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素有美人鱼、水上大熊猫之称,现全球不超过2000头,中国海域也不超过1500头。
然而,这么可爱的生灵,却经常由于因为一些人类无知残忍的行为受到伤害或死亡。
2015年12月,福建福清兴化湾江阴半岛有渔民误捕一只海豚。随后,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江阴中队与江阴边防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鉴定,该海豚学名为东亚江豚,系国家保护动物。据目测,该海豚的头部,鳍部都有明显外伤,且生命迹象已经不明显了,没过多久就死亡了。
2014年10月02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反映,温州洞头有人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豚。据海洋渔业部门了解到,这三只死海豚是渔民在海上捕捞到的,准备贩卖时被他人阻止并举报。
2013年6月16日,有市民在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海域上发现一头搁浅的海豚,在等待专业的救援人员到达的过程中,一些正在海面上游泳的游客和市民纷纷拿出手机拍摄,更有甚者,不停地要求救生人员将已经奄奄一息的海豚抬出水面与之合影。
6月16日晚,海豚被渔政人员救起后终因失血过多而死。
2016年1月,据广州日报,有网友爆料称,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甲东海边有人非法炸鱼,已致4条海豚死亡。据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调查,也在该海滩发现两具疑似鼠海豚尸体,确有外伤。
当地渔民称,常看到有不明人士在此用“水炮”炸鱼。“炸鱼者使用的炸药跟手榴弹一样,用手指勾拉后抛出去就会爆炸,威力极大;他们的渔船开起来就像飞机一样快……”
每年9月中旬,日本南部渔村太地町就会举行名为“杀海豚节”的庆祝活动。在随后的6个月中,将有2300多头海豚在一个名叫太极湾的水域遭到屠杀。在屠杀时,海豚的血液几乎将整个湾内的海水染红。而这仅仅是开始,日本每年猎杀的海豚数量高达2万头,巨头鲸数千头。
每只海豚身上取下的肉可以卖50000日元(约合330英镑),而特别一点儿的海豚甚至可以卖到9万英镑。面对全球社会的抗议和抵制,日本官方一直以“杀海豚节为几个世纪以来的传统习俗”、“捕鲸食鲸为日本国文化及饮食传统”为由,坚持着对鲸类的残酷猎捕。
这些年来,因为无知而乱捕、乱买、乱卖、乱吃野生动物触犯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还有很多人以吃到“野味”为荣。
“穿山甲公子”
女子朋友圈晒吃熊掌照
很多人事后表示并不知道这些动物是珍惜保护物种,然而,无知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未经批准捕猎、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将面临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频发的海豚误捕、误吃事件也再次暴露了一些渔民相关常识和法律知识的匮乏。
两条被误捕的鲸鱼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已经死亡的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捕捞作业时误捕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
网友总结的“搁浅海豚救助指南”:
不论如何,应该时刻保持对自然的敬畏之心、爱护之心,守住行为底线、管住口腹之欲,对自然的馈赠要取之有道、取之有度,在法律红线面前更要有禁忌。
不能乱采滥捕、随意售卖食用不明身份的野生动物、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举报,这些也应该成为公众的常识。
编辑:付慧敏
资料来源:新浪微博、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新民网、中新网、就爱厦门、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