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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不文明随手拍,动手指拿大奖

科尔沁都市报  · 公众号  · 内蒙古  · 2017-05-18 17:37

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增强广大群众文明旅游意识,提升通辽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强化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通辽市文明办决定开展“不文明旅游行为随手拍”活动,倡议广大市民和旅游行业员工共同增强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自觉性,搭建媒体互动平台,引导大众参与,通过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倡导文明理念,营造文明、优质、诚信的旅游环境。


这是我们生活的城市,

这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我们渴望城市文明而卫生,

家园整洁而舒适。


总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破坏城市形象,损毁家园和谐。许多人痛恨不文明行为,却在不自觉中随大流。放任就是放纵,漠视就是漠然,无动于衷就是助长不文明行为的滋生。



即日起,随手用手机、相机,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拍摄各类文明旅游不文明的行为,均有机会获得丰厚奖品!



☆活动主题☆


  “不文明旅游行为随手拍”活动

 


☆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5日—6月25日



☆参与方式☆


1、将不文明旅游行为照片或视频发送至通辽市文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在邮件主题上标注:【不文明旅游行为随手拍】 。


2、关注“文明通辽”微信公众号直接发送图片、视频和文字即可。


要求图文并茂,视频要横拍,每张图片、视频不少于100字以上的说明,图片越多越好,中奖率越高。



☆征集要求☆



  1、拍摄工具不限,但要清晰可辨。作品可以是一张相片、也可以是组图或视频(视频长度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格式为MP4格式,大小在500M以内。真实捕捉,拒绝假拍。


  2、作品须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拍摄地点、时间、标题、拍摄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主办单位承诺全程为拍摄人严格保密。


  3、作品必须保持真实性,原创首发,不得摆拍,风格、表现形式不限,单幅、组照或视频均可。


  4、摄影作品用数码形式,以jpg文件格式提交,入选后再提交不小于1000 万像素的原始图像。主办单位有权在网络、报纸、杂志、电视台、展览和出版画册等中使用所有征集作品。



☆征集内容☆


  要紧紧围绕“文明旅游”这个主题,将通辽市(含各旗县市区)内各景区、各旅行社组团在境内外旅游活动中所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记录下来,要求画面清晰完整。


  旅游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包含:

  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污染公共环境;

  2、在非吸烟区吸烟,打喷嚏不掩口鼻,危害他人健康;

  3、坐公交车、乘电梯、购物、买票、参观、就餐时争抢拥挤、插队加塞,不谦让老幼病残孕;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

    4、在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饭店、剧场影院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猜拳行令、喧哗吵闹;

  5、在景观文物、服务设施上乱刻乱划,踩踏禁行绿地,攀爬摘折花木;

  6、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不尊重当地居民风俗;

  7、不听劝阻喂食、投打动物,危害动物安全;

  8、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

  9、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遇到纠纷或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

  10、强拉外宾合影,违反规定拍照、录像;

  11、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离开宾馆饭店时取走非赠品,贪占小便宜。



☆评选规则☆


  1、“文明通辽”微信制作投票页面,同时在通辽文明网新媒体栏目版刊播。

  2、由专家评审组进行集中评审。

  3、若照片涉及个人隐私,将会进行模糊化处理。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奖项为:

  1、一等奖:3名 (价值300元奖品)

  2、二等奖:6名(价值 200 元奖品)

  3、三等奖: 10名(价值100 元奖品)

  4、优秀奖:20名(价值50元奖品)



☆媒体宣传☆


  1、通辽日报、通辽广播电视台、科尔沁都市报、通辽文明网、微新社、文明通辽微信、微博刊播活动征稿启示。

  2、文明通辽微信制作不文明旅游行为征稿图片投票页面进行展示。

  3、通辽文明网、文明通辽微信、微博刊发获奖作品。


通辽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