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春同志,男,苗族,1963年4月出生,贵州松桃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9年9月至1983年9月,西南民族学院数理化系数学专业学习;1983年9月至1986年10月,贵州省铜仁民族师范学校教师;1986年10月至1991年8月,先后任贵州省铜仁地区教委办公室秘书、纪检组副科级纪检员;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副科级纪检员;1993年10月至1996年3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审理室副主任(正科级)(其间:1995年3月至1995年6月,贵州省铜仁地委党校第一期中青班学习);1996年3月至1996年7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办公室主任;1996年7月至1998年7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贵州省石阡县委副书记;2001年9月至2004年8月,任贵州省沿河县委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中央党校县市委书记进修班学习);2004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贵州省松桃县委书记(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松桃县委书记(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松桃县委书记;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2008年7月至2011年2月,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常委,瓮安县委书记(2008年4月至2008年9月,挂职任水利部农水司副司长);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长;2013年3月起,任贵州省黔南州委书记,都匀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17年4月,当选为贵州省委常委。
龙长春同志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