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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己经营的P2P网贷平台被评为信用风险C级,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久亿公司”)将发布评级报告的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融世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删除与评级相关的文章、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2016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据悉,此案是全国首例网贷评级不正当竞争案,被业界称为“网贷评级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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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缺乏有效的行业和政府监管的情况下,此案不仅仅是两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竞争纠纷,也体现了司法裁判从新兴市场良性秩序建立、投资人权益保护等利益平衡角度,对企业主体开展网贷评级活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判断。
海淀区法院通过审理此案,专门就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首先,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法院不会从专业性、技术性角度评判网贷评级行为,而是从行为本身是否满足商业诋毁构成要件的角度进行评判。尤其是认定商业诋毁,必须要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该恶意情节的认定,要有充分的论证基础,不能以可能出现负面结果进行推论。
其次,当前的网贷市场环境下,相对客观、科学的网贷评级对网贷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P2P网贷行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发展时间短、风险高,部分投资人的专业能力和风险评判意识较弱,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措施尚未出台。为了能让投资人获得更客观、有价值的投资参考,督促网贷平台充分披露信息、规范经营,促进我国网贷行业良性竞争秩序,网贷市场需要以更宽容的姿态接受相关主体开展多维度、专业性,且能基本反映客观现状的网贷评级。
来源:正义网(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