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名年轻女子走进南漳县城关派出所,向民警自首,说自己前一天将三个月大的女儿卖掉了,现在后悔的她,请求民警帮忙找回女儿。
报案的女子姓郭,17岁,广西人。2016年,小郭与一名南漳男青年恋爱并同居,后来生下了女儿小玉。生下孩子后,小郭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她便有了不要孩子的想法。
后来,小郭经王某介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静”的人,小郭收下对方一万元现金后,将孩子交给了对方。
据小郭回忆小郭,来买孩子的人说的是河南口音,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且交易地点在高速路口附近。所以警方判断这个人一定是开车来的。
于是民警立即调取了高速上的监控,重点查找河南牌照车辆。双方见面交易的地点是在麻竹高速南漳入口,这个高速路口是南漳县城通往外地的唯一一个高速路口,车流量很大,短短两个小时就有数千辆车通过,其中河南牌照的车子就有600多辆,这无疑于大海捞针。
与此同时,警方又掌握了介绍人王某的动向,并快速将其控制。然而,王某交待他不认识孩子的买主,那个网名叫“静”的微信号是一个朋友给他的。
王某交代,他以前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一个朋友李某,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小孩子。原计划是想把这个孩子介绍给李某的,李某不想要,所以就给了他另一个人的微信号,让他试试看看,于是他又把这个微信号给了小郭。
正当案情进入僵局的时候,调查高速监控的民警传来了好消息,已经锁定了嫌疑人所乘坐的车辆牌照,属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于是专案民警立即奔赴汝南县,寻找这辆车的车主。与此同时,专案组对于李某的调查并没有停止 ,通过周密的分析,我们认定李某属于拐卖儿童团伙成员的可能性不大,决定直接正面与其接触。
刚开始李某出于朋友义气,一直不透露买主也就是网名为“静”的信息。民警一方面给他做工作,另一方面讲明拐卖儿童的严重性,终于突破了李某的心理防线。
李东告诉民警,买主邓某是河南省驻马店确山县刘店镇赵洼村人,因为他的女儿没有生育能力,所以买了这个孩子给女儿抚养。
在河南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很快就找到了邓某的家,并成功解救了出女婴小玉。从小郭报案,到成功解救女婴小玉,专案民警连续作战,仅用了30个小时,就将这起跨三个省市的拐卖儿童案件破获。
案子虽然破了,但是留给我们警示却很多,买卖婴儿是违法行为,而且也会给孩子的父母留下一辈子的痛。(垄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