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人的一生就是崩溃的过程,但是,那些带来严重后果的打一个人应该能够看清事情毫无希望,却仍然下定决心要使之朝反方向发展。这个哲学与我青年时代的生活颇为契合,那时我看到未必会发生的事、难以置信的事、通常是“不可能的事”,变成了现实。要是你能行,生活就是由你主宰的某种东西。生活轻易就向智慧和努力,或者二者某种程度的集合体屈服让步。
做一名成功的文人似乎是件浪漫的事——你永远不会像电影明星那么有名,但是你拥有的关注可能更持久;你永远不会像怀有强烈政治或者宗教信念的人那么有权有势,但是你必定更独立。
二十年代已然消逝,我自己二十几岁的时光更是先一步不见了踪影,我青年时代的两大遗憾——身材不够高大(或者技术不够好)以致没能在大学里打橄榄球,以及战争期间没有远赴海外——也随之消解为孩子气的白日梦,虚构的英雄主义梦想。这些梦很美好,足以让人在不眠之夜安然入睡。好在人生的重大问题似乎都已迎刃而解,否则,如果这些问题解决起来颇为困难,那么人就会太疲惫,无法思考更宏观的问题。
十年前,人生基本上是一件私事。我必须在“努力也徒劳”和“必须要奋斗”这两种感觉之间保持平衡;虽然确信失败不可避免,却依然决意要“成功”——不止这些,还有昔日的不散阴魂和未来的勃勃雄心之间的矛盾。如果我能平衡这些矛盾,穿越寻常的烦扰——家庭、职业和个人的烦扰——那么,自我就会如同一支箭,无休无止地从虚无射向虚无,其力量之大,只有重力才能把它最终拉回地面。
十七年来,除了中途有一年故意游手好闲、休息放松——日子就这样继续,新任务只是对第二天的美好期望。我也活得很艰难,但是:“到了四十九岁,一切都会好起来,”我说,“我可以指望那个。对于一个像我这样生活的人来说,那就是你所能要求的全部。”
——然后,距离四十九岁还有十年之久,我忽然意识到,我已经过早地崩溃了。
如今,人崩溃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可能是头脑崩溃,在那种情况下,你的决定权将被别人夺走;或者是身体崩溃,那时人只能屈从于白色的医院世界;或者是神经崩溃。威廉·西布鲁克在一本冷酷无情的书里,用某种骄傲和电影结尾式的语气,讲述他如何成为政府救济对象。导致他酗酒,或者说与酒难解难分的原因,正是他的神经系统的崩溃。尽管笔者没有如此无法自拔——六个月来没有品尝过一杯啤酒——但是我的神经反射也在失控——太多的怒火,太多的泪水。
此外,回到我的论题——人生的攻击变化多端,对于崩溃的认识并非随着打击而来,而是在打击暂时缓解期间。
不久前,我坐在一位杰出医生的办公室里,听着一道严重的判决。如今回想起来,当时似乎有些镇定,我喋喋不休地诉说我当时居住的那座城市里的事务,对于留下多少事没完成却没有留心考虑,也并没有像书里的人一样,顾及这类或那类的责任;我本人有良好的保障,不管怎样,我也只是我掌中之物的平庸保管者,即便对我自己的天赋也不过如此。
但是,我突然有个强烈的直觉:我必须孤单自处。我根本不想看见任何人。我这一生,见过那么多人——我是个交际能力平平的人,但是有个倾向超过平均水准:想让我本人、我的观念、我的命运,和那些我所结识的各阶层的人保持一致。我总是在拯救或者被拯救——只要一个上午,我就能体验一番威灵顿在滑铁卢时情绪的起伏跌宕。我所生活的世界里,有高深莫测的敌意,也有不离不弃的朋友和拥护者。
但是,现在我想要绝对孤独,所以准备在一定程度上与平常的烦恼隔离。
这段时光并非不快乐。我远走他乡,那儿人少些。我发觉自己情绪良好、身体疲倦。我到哪儿都能躺下,也乐于有时候一天有二十个小时都在睡觉或者打盹,在睡觉的空隙我竭力绝不思考——相反我列清单——列出清单再撕碎,数百个清单:骑军领袖、橄榄球队员和城市名字,流行歌曲和棒球投手,快乐时光,爱好和住过的房子,退伍以后穿过多少套正装、多少双鞋(我没算上在苏莲托买的缩水的那套正装,也没算上那些我随身携带了好几年从来没穿过的帆布鞋、礼服衬衫和领结,因为帆布鞋返潮有了纹路,衬衫和领结泛黄了,上面的浆粉发了霉)。还列出我喜欢过的女人,我被别人故意冷落的次数,那些人在性格或者能力上从未比我出色。
——然后,出人意料地,我忽然感觉好些了。
——一听到新闻,我便像旧盘子一样碎裂了。
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真正结局。对此到底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将不得不搁置在以前所谓的“时间的子宫”里。不用多说,我孤零零地抱着枕头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开始意识到,两年来,我的生活一直在榨取那些我并不拥有的资源,我一直在彻彻底底地抵押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与之相比,生活回赠我的小礼物又算什么呢?——那段时间,我曾经为自己有追求方向而深感自豪,而且有信心坚持独立。
我意识到,在那两年,为了保存什么东西——也许是内心的宁静,也许不是——我已经放弃了自己以前喜爱的所有东西——生活的每项行动,从清晨刷牙到晚餐会友,都变成了一桩费力劳神的事。我发现,很久以来,我没有喜欢过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只是跟着别人虚张声势老气横秋地假装喜欢。我发现,即便是我对那些至亲至爱者的爱,也变成了一种仅仅为爱而做出的尝试;那些漫不经心的关系——和编辑、烟草商、朋友的孩子的关系,只不过是基于旧日之交,我记得自己理应维系的东西而已。就在同一个月,诸如收音机里的声音、杂志上的广告、火车的鸣叫、乡村的死寂这样的东西,都让我感到痛苦——我轻视人类的温和柔情,我动不动(虽然秘而不宣)想吵架争论,近乎顽固苛刻——在我无法入睡的时候憎恨夜晚,也憎恨白天,因为白天之后就是夜晚。现在我睡在心脏那一侧,因为我知道,我越是早点筋疲力尽,即使只是有一点累,那个做噩梦的幸福时刻就会越早到来,噩梦像是一种宣泄,能让我更好地迎接新的一天。
一些特定的地点、特定的面孔,我尚可看看。如同大多数中西部人一样,我只有一丁点最模糊的种族偏见——我总是偷偷地渴慕那些可爱的斯堪的纳维亚金发女郎,她们坐在圣保罗饭店的门廊上,可惜,她们的抛头露面不够节制,进不了所谓的社交界。她们太正派,做不了勾人的“小鸡”,又未免太鲁莽,匆匆走出乡村,要在这片阳光下抢得一席之地。不过,我总记得绕道几个街区,只为瞥一眼那光彩照人的金发——领略一个我永远不会结识的姑娘的鲜艳愉快的魅力。这个话题很都市化,没有人感兴趣,也扯得太远,偏离了刚才提到的事实——最近这些日子,我无法忍受看到凯尔特人、英格兰人、政治家、陌生人、弗吉尼亚人、黑人(浅黑或者深黑)、猎人,或者店员、广义上的中间人、所有作家(我小心翼翼地避开作家,因为他们能把麻烦写下来,使之永垂不朽,别人可做不到)——所有被冠以某某阶层头衔的某某阶层,以及某某阶层里的大部分成员……
为了有所依持,我喜欢上了医生,大约十三岁以下的小女孩,还有大约八岁以上、有教养的男孩。我只能和这几类人和睦愉快地相处。忘了补充,我喜欢老头——七十岁以上的老头,有时候六十岁以上也行,只要他们的脸看起来饱经风霜。我喜欢银幕上凯瑟琳·赫本的脸,无论别人怎么议论她的装腔作势,还有米丽娅姆·霍普金斯的脸,以及老朋友,只要我每年只见他们一回,并且能记住他们的幢幢鬼影。
一切都相当不近人情、枯槁贫乏,不是吗?好吧,孩子们,这就是崩溃的真正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