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整理旧藏,一枚全新的洛阳
“军地集邮有限公司”金卡
(图
1)
跃然而出,这是笔者当年应
“军地集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陈朝阳之邀而设计,由中国邮政印制发行的
1998
贺年有奖明信片,时称“企业拜年卡”,俗称“金卡”
(其上的微型数字“75595478”为笔者设计系列金卡的数码标志)
。
“军地”案发后,该枚金卡热俏飙升,一卡难求
(陈朝阳极具广告宣传意识,该卡自北京邮票厂一发到洛阳,陈即全国寄发,竭力扩大影响和业务。当时金卡热,集藏金卡者众多,甚至外地集邮者专程来洛上门求购,但陈坚持不卖,而且吩咐员工一枚不准出售,只赠送办理预订邮票业务者)。
看着此枚贺卡,不禁思绪万千,浮想联翩,立时打开了记忆之门
——这是曾经轰动全国的中国集邮界第一大案,其中的一些内情片段“花絮”般逐渐映现出来。
图1
1999
年
2
月
26
日,第
16
期《中国集邮报》第一版以“报告邮友”专栏,醒目标题刊出笔者所写的一则当时集邮热点时讯:《“军地”案最新进展 陈朝阳被判退返邮票预订款
217.5
万元》
。
一个月之后,《中国集邮报》专派记者赴洛阳实地调查采访,于
4月9日第28期以第1、第7两个整版的“特别报道”详细披露该案全过程,这是“军地”案发以来,权威集邮传媒客观、真实、全面、及时对“军地”一案最详尽的首次长篇报道,这一长篇专讯起到了揭露、警示的效果和作用。期间,中华全国集邮联会刊《集邮》杂志更以前所未有的关注度,连续6期刊出“军地”一案讯息;与此同时,国内其他集邮传媒也多次刊登相关报道,“军地”影响之劣、为害之大、祸患之广可见一斑。
时光流逝,岁月荏苒,不经意间,这已成了二十年前的旧闻,
今天重读,人们不禁会问:
中国集邮界第一大案的主体
——
昔日
“军地集邮有限公司”和
“主角”
“军地集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陈朝阳今安在?
让我们回到时光隧道的二十年前。曾经是一名退伍军人的陈朝阳经过短短五年时间的拼搏经营,从一个仅有十多平米租赁门面房的
“九都集邮书刊社”到拥有四个分店、固定资产近
500
万元、员工
30
多人的“洛阳军地集邮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集邮界一“巨头”,其资金膨胀之速、规模扩张之大、未来远景之宏伟、勃勃雄心之远
大(
其规划投资款项
480万元,在洛阳市西郊谷水区域购置土地拟建“军地集邮文化交流活动中心基地”, 其中,
8000
㎡
厂房生产车间将年产集邮册
100多万本,计划当年建成投产,可创利润百万元,几成除邮票之外全部产能供销“一条龙”的集邮产业“托拉斯”
),令邮人和世人不得不仰视和感叹。此情此景此例,堪为洛阳仅有,全国唯一、中国第一。
但是,建立在沙滩上的楼房,规模愈大,扩张愈快,坍塌愈速。没有坚实的根基,只靠表面的光鲜,注定了它的短命、乃至必然消亡的最终结局。
在初期的邮市经营中,借助邮人的不理性和邮市的不成熟,陈朝阳的
“军地”顺利赚取了第一桶金,但是,这对于进一步扩张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做的更大更强,建立集邮“王国”乃至“帝国”, 只有投入更多资金,需要数量更为庞大的资金来支撑。于是,陈朝阳及其“军地”通过预收年票款、办理“终身会员证”和“十年供票优惠卡”等非法集资手段来聚敛资金。然而,法律是带致命强电的高压线,不接触、不触犯,平安自由,任意践行。若有触犯者,以身试法,必受惩罚;敢于践踏者,必将身败名裂,灭顶之灾。
终于,陈朝阳的
“军地”资金链断裂,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浮出水面。面对必须退还储户本金近
200
万元、邮票预订款
217
万余元及违约金等共计约
440
万元(
尚不计并处罚金
5万元及诉讼费5.8万元等
)的巨额款项,陈的
“军地”全部邮品库存加上
3
处商品房、桑塔纳
2000
型轿车、所有办公设施等全部资产及其经营收益,全盘累计仍资不抵债,难以清偿。
终于,一朝案发,尘埃落定。
1998
年
6
月
,
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洛阳军地集邮有限公司”被查封,其“总经理、董事长”陈朝阳锒铛入狱,
6
年刑期从羁押之日算起。
高墙之内,陈朝阳认真反省思考,认真学习法律,努力洗心革面,力争重新做人。由于服从管教,接受改造,
2002
年
7
月,他依法获得了假释的刑事奖励,提前两年出狱。
走出高墙重归社会
,
有人建议陈朝阳还从原本熟悉的集邮业务做起,从头再来。出人意料的是,他拒绝了,
他
不再经营邮票和集邮业务,而是曾
在
部队和在
监狱学到的养猪技术,建
了
一
个
养猪场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经过艰苦努力,由最初的百头规模,发展成为存栏
1200
多
头的大型养猪场
。面对人们疑虑的目光,出人意料的是,第一年,扣除人工工资、猪种、饲料成本及设备投入等项开支,
一年
时
间
居然
赢利
5
万
多
元
,迎来了一个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开门红
。
图2
人们没有想到的是,
在
发展
养猪
事业
的同时,他身穿红马甲,走上街头
、闹市
,在大庭广众之中现身说法,以自己的
亲身
经历进行法制宣传。
而更让人们没有想到的是,
2005
年底,正当大家准备鼓足干劲
、
明年扩大
养殖
规模
大干一场
时,陈朝阳
再次出人意外,
当众宣布
要
把猪厂转让
,
他觉得养猪
影响和
牵扯
普法宣传的
精力
。有人建议,他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法制宣传,还有人说,也可以用部分正班时间进行法制宣传,但不必要不上班全部时间都用来进行法制宣传。然而,不顾
亲友的一片反对
意见,他坚持
将长势正旺的
生
猪悉数卖出
,彻底断了后路
。
图3
至此,他成为一名职业法制宣传人
。
他办起
了
“
朝阳现身说法工作室
”
,义务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在狱中学到的法律知识现身说法,告诫人们千万要学法、懂法、守法,切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
他以自己
沉痛
的
教训
告诫人们:
“
前车可鉴,以我为戒。法律是一柄利剑,是高压线,千万不要去触犯它!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遵法、守法意识,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守法公民
”。
图4
陈朝阳
引用古人
“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明是非;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
的箴言
作为
警
示,与听者共勉,为普法宣传。
为此
,他
成了
“
中国洛阳现身说法第一人
”,
《洛阳日报》
、《洛阳晚报》、
《今日安报》
(
原《河南法制报》
)、《
大河报
》、《
河南日报
》、
《民主与法制》杂志
、洛阳电视台、
河南电视台等对
其均
予
多次
报
道。
作为建国以来在邮票经营中以非法集资手段违法犯罪,且数额巨大的中国集邮界第一大案,
“军地”发迹的轨迹,耀眼的“光环”,虽曾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继而匆匆过客,黯然落幕,最终一失足,恨千古,成为反面教材,古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教训之深,令人深思。
图5
作为
“过来人”,陈朝阳的一段话颇耐寻味,值得人们一读和反思:“
我
曾经
错误地以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