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下面这条新闻之前,咱们要先问问司机朋友们,您在夜间开车时,有没有遇到过对向车辆在市区内开着远光灯,无论你怎么提示,对方就是不切换近光。相信大多数司机都遇到过。据统计,30%到40%的夜间车祸,源于车辆滥用远光灯,因为人眼在受到车灯强光刺激时,瞳孔会收缩,进光量也会随之骤减,从而出现夜盲的现象,从本月的14号开始,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设6套自动抓拍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设备。一起来了解一下。
12号凌晨零点左右,记者在海口多路段随机性抓拍,就发现了多辆汽车在道路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使用远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来车150米不可使用远光灯;(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可使用远光灯;(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可使用远光灯(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情况下行驶,同方向行驶的候车与前车近距离时,不可使用远光灯;(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2013年12月29号,媒体曾报道过,福州南江滨州大道上,行车记录记录下,车辆在时速40公里每小时的快车道行驶时,道路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能够较清晰的看到路边行人和车辆的条件下,而就在这时对方行驶车辆使用远光灯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该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最终认定,对向使用远光灯的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对此,海口交警部门在近期投入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抓拍设备。而在12号晚上,技术部门对设备进行调试时,仅在一个路口就抓拍了600多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车辆。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唐南文介绍,国兴大润发路口在昨天,就是6月12号从(傍晚)7点半到第二天的5点钟,抓拍的车辆是660辆。
另外,从本月的14号开始,海口将全面启动6套自动抓拍机动车远光灯设备,前期将分别在长提路和平天桥路段;滨海大道明珠路路段;国兴白龙南路四中天桥路段;国兴大道大润发路段;南海大道金盘实验学校路;海府路汽车东站路段,安装抓拍设备。
海口市交警支队科技通信管理科民警符策鹏介绍,这是我们海口市首次对机动车乱用远光灯进行自动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将面临扣1分,罚款100块的处罚,下一步我市交警支队将逐步推广这个设备的安装,同时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在夜间使用灯光切换时,务必要注意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我们也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这两天被抓拍的车辆交警部门咱不会进行处罚。但是从14号开始,驾驶员朋友们可就要特别注意了。其实,我们交警部门抓拍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希望营造一个良好的驾驶环境,减少意外情况的发生。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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