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首席商业评论(ID:CHReview)
作者:阳明山人
特朗普遇刺,拜登的选情陷入绝境。前日接连两次关键口误——一次将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说成“普京”,一次将副总统哈里斯说成“特朗普”——早已将他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样的事故,也侧面为他年龄偏大不适宜再次竞选总统提供了有力佐证。民主党金主、党内大佬也纷纷发声呼吁他退出本次选举。
但苦于民主党无人啊,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代替者。眼看大选只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了,民主党彻底陷入了两难境地。
于是,一个颇有意思的想法被少数民主党支持者提了出来:
让前总统奥巴马再次下场,拯救民主党和美利坚于危难之中!
民主党人搬出奥巴马是有充分理由的。按美国政治学会发布的美国总统评比结果来看,奥巴马在仍在世的美国总统中,排名最靠前。而且,他在所有总统中的排名也非常靠前。能排在他前面的,要么是像华盛顿、杰佛逊这样的美国国父,要么是像林肯、西奥多·罗斯福、富兰克林·罗斯福等在历史关键时刻带领美国走向胜利的伟大领导者。
可以这么说,奥巴马在美国政治界就是一尊“活着的神”。
他在各个方面都很完美,极少有被人诟病的地方。
奥巴马的政治能力超一流,在国内政治和国际舞台上都有不少建树,而且口碑颇佳,人缘很好。这说明他很有政治头脑,八面玲珑,手握权力且不会乱来。同时,奥巴马在个人品行和家庭方面也无可指摘。家庭美满,夫妻恩爱,不像很多在政治上有能力的美国总统,在个人生活上也同样“有能力”。再加上他的种族背景,都使得他在美国这个多元化国家的普通民众中拥有很强大的号召力。
最后一点不得不说的是,相比目前的两位候选人——拜登和特朗普——退休8年的奥巴马拥有巨大的年龄优势!
1961年出生的奥巴马,目前还不满63周岁,比1946年出生的特朗普(78岁)和1942年出生的拜登(81岁)都要至少年轻15岁以上!
这样的年龄差真的令人愕然。
因此,暂且撇开法律限制不说,如果民主党方面真能祭出奥巴马这尊真神出来对决特朗普,我相信,特朗普的胜算将会非常小。而如若共和党方面不是特朗普,换成其他任何共和党大佬,面对奥巴马,也同样没什么机会。
但让奥巴马去选总统,却面临着一个最大的问题:
美国宪法不允许。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无论何人不得当选总统职务两次以上;无论何人在他人任期内担任总统或代理总统超过两年者,不得当选担作总统职务一次以上。”
奥巴马在2008年和2012年都通过总统大选当选为总统,因此已经达到“当选总统职务两次”的上限,没有资格再次参选总统。
但熟悉美国历史的人恐怕会说,美国历史上的总统虽然大多数都不超过两任,但也有例外情况,而且这种特例不止一次。
最有名的那位莫过于身残志坚、带领美国和世界在二战中走向胜利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了。他连续参加了四次美国大选,而且都获得了胜利。他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担任了四届美国总统的人。
富兰克林·罗斯福
而另一个著名的特例,同样也是来自罗斯福家族——富兰克林·罗斯福的远房叔叔,西奥多·罗斯福。他最先是作为麦金莱的副手赢得了大选,担任副总统。随后由于总统被刺身亡,使得他递补登上了总统宝座,任期超过两年。之后他又成功连选连任了一次。按理,他也失去了参选总统的资格,然而,他却在卸任总统3年多后,自组政党参与选举。虽然这次尝试失败了,但也没有任何人质疑他的参选资格。
西奥多·罗斯福
既然有例外,为何奥巴马不能也破例一次?
可惜,奥巴马连“破例”的机会也没有。
这是因为前文提及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是在1951年批准生效的。
虽然在此之前,美国总统也有不超过两届的说法,但那只是一种政治惯例,而非法律。惯例可以打破,但法律绝对不行,尤其还是被美国人奉为圣经的《宪法》。两位罗斯福总统去参加第三次和第四次大选的时候,都在这条修正案生效之前。而奥巴马当选的时候,这条修正案已经生效半个多世纪了。因此,奥巴马再次参选总统的资格已经被法律明确禁止了。
那,还有没有别的方法让他能直接助力民主党大选呢?
有的。
奥巴马参选总统受限,但是,
参选副总统并不受限制。
让前任总统自降身价去参选副总统……听起来很别扭,是不是?但仔细想想,尤其是考虑到副总统是总统的第一顺位继任者。这个思路就变得有意思起来了。
考虑到拜登多次因为个人身体健康原因受人诟病,而民主党这边又缺乏有竞争力的后备参选人,那么,
让风评颇佳的前总统奥巴马以副总统的身份去担任一个实质上的“储君”,在必要的时刻主动或被动地从拜登手中接过总统大权,听上去不失为一条可以尝试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