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快报 记者郑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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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欢乐颂2》完结了,蒋欣演的樊胜美与剧中男友王柏川折腾了几十集,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
两人间的问题有很多,但压垮这段恋情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房产证上那个小小的名字。
从6月10日开始,“王柏川要买房”,一度上了微博热搜首位。
观众、网友议论纷纷,观点迥异,各不相让,甚至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
王柏川、樊胜美买房情感崩溃是《欢乐颂2》的第53集(剧终55集)。樊胜美起了大早去售楼处排队,王柏川却姗姗来迟。
排到了,要签合同了,售楼小姐问了他俩一句:“房子写谁的名字?”
小美脱口而出:“我们俩的!”然后掏出了身份证要登记。
王柏川一番思索后,从售楼小姐的手里抽出了小美的身份证,放上了自己的一字一句说:“写我的名字。”
小美当场蒙掉,两人站起来在售楼处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吵……
王柏川终于忍不住了,噼里啪啦说了小美家人一顿。
王柏川一番话让樊胜美很震惊。原来他生意失败,积蓄打了水漂。这次买房,首付全靠爸妈。为了儿子,爸妈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王妈妈把钱给儿子之前,提了一个要求,房产证上,只能有儿子一人的名字。
王妈妈说,她不是不信樊胜美,只是樊胜美的家人太流氓了,存心压榨她,还闹着要跟她打官司,“万一把这套新房子搭进去,王家也要完蛋了……”
而樊胜美也很委屈,且不说王柏川在上海有一番事业,全靠了她的人脉,她本人今后也愿意跟他一起还房贷,如今王柏川连一个名字都不肯给她加,简直冷血!
电视剧片段
剧中的这场大吵,把粉丝们全炸了出来,一场该不该给樊胜美加名字的大讨论经久不息——
@cute-and:樊的人脉对王相当重要,她还愿意一起还房贷,就这样王还不愿意加名字,口口声声说爱,令人觉得恶心。
@xin唏:站在女人的角度上想,王柏川是个混蛋,但假如王柏川是我哥、是我弟,我也不希望他的房子写上樊胜美的名字。
@被时光掩埋的爱:樊很讨厌啊,义正辞严,说是安全感问题。好好笑,如果不是她逼人家买房,王也不会破产,王完全可以慢慢赚钱。安全感是自己给自己。
@18线X丝:远离樊胜美。
……
为了更多了解不同角色在类似情境下“加不加名字”的态度,昨天下午,记者分别采访了一批男孩子、一批女孩子和一批父母亲,总计二十几位身边人,听了他们的想法。
小杨31岁,航空公司上班,家住复兴路。
他父亲有远见,省吃俭用,在他上初中的时候就为他全款买下了复兴路的这套房子。结婚的时候,妻子并没有跟他提起加名字的事情。
“我老婆算是很明事理的了,房子虽然在我名下,但毕竟是我爸妈用积蓄买的,她要加名字,我很难做。”小杨说,他现在收入非常不错,妻子也不差,夫妻俩正商量着再买一套房子。
“第二套房,她主动要求跟我一起付首付、还房贷,这肯定会写她名字无疑的。但是说实话,就算她一分钱不出,我一个人出钱也足够了,但这套房子我还是会给加她名字,这是我自己挣来的,我愿意。”
小方,社区工作者,将满30,刚刚因为长辈阻挠,跟谈了9年多的女朋友分手。
两年前,他父母出首付,在杭州城东给他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房贷一直是他一人承担。因为拆迁,他家里又分了几套回迁房,房贷压力并不大。
“我觉得真心待自己老婆的话,就算她一分钱没出,也该给她加个名字。不过我实践出真知,这种事情,老婆的家里人是好是坏也很重要的。如果我再找个家里来事情的、爸妈那么难弄的女孩子,给不给她加名字我要考虑考虑。”
小陆,刚工作了两三年的公务员,刚开始谈女朋友。
他也是由父母出首付,在杭州市中心地段买好了新房,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加不加名字问题,他的想法有点听天由命。
“不管她跟不跟我一起还贷,首付这个大头到底是我爸妈出的。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一定理解男方的立场,对加名字的事情提也不提。但是如果她提出来了,说要加,我也一定会给她加上,给她这个安全感。我爸妈很尊重我的意见,不会反对的。”
胡女士儿子3岁了,丈夫常出差,她平时大都住在娘家,空的时候做做微商。她是本地人,显得更有安全感些。
“我名下虽然没房子,但有什么万一,回爸妈家总还是可以的。我们的新房是我老公婚前买的,他爸妈付首付,他一直一个人还贷。我问过他,愿不愿意给我加个名字,他说愿意的,有他这个态度就够了,我没有真的要他给我加。”话虽如此,胡女士口气还是有几分失落。
陈女士是个漫画家,家在温州,现在找了个杭州男朋友,今年国庆就准备成婚。
房子也是男朋友父母出的首付。“我现在收入还比他高,肯定也会帮他一起还贷的。他爸爸妈妈都很好沟通,毕竟家里车子、家具、电器都是我爸妈出的钱,已经说好房子会加我名字。我是觉得都做了夫妻了,这点信任是最起码的,他们家要是不肯加的话,真的很伤感情。”
王女士是湖州人,现在杭州从事金融业,结婚4年了,住的房子并没有她的名字。“我很理解我老公,房子是婚前他爸妈全款买给他的,一生积蓄都在里面。但是理解归理解,房子上没名字,我就是觉得没有根。我还是打算靠自己再买一套房的。
路归路桥归桥,不是不相信儿媳女婿,在财产问题上还是明明白白好
金先生在文创企业上班,儿子已到适婚年龄。十几年前他就在滨江给儿子买好了婚房,全款,不过现在还没有过户到儿子名下。
“非常纠结。早几年我就想过户给他,手续都办到一半了,最后还是放弃,就怕他遇人不淑,把半套房子搭进去。这几年他女朋友换个不停,看他那么不稳定,我就更加纠结了……”
陈先生身在机关单位,有个视若珍宝的女儿。女儿如今也上班了,在投行工作,收入相当了得,对这个问题,他的意思是看情况。
“到时候如果男方家里经济上不大方便,要我跟我女儿出钱买房子,那我肯定不赞成给女婿加名字的。但如果小两口能和衷共济,哪怕女婿只是一起还贷也好,我也主张给他加名字,毕竟是有利夫妻感情的事情。”
杭先生从事广告业,家有一儿一女,虽然子女才上高中,但他已经都想好了。“儿子讨老婆也好,女儿出嫁也好,房子我都会买好。我们家条件也一般,勉强能挤出两套首付的钱,但是这个是我对子女的心意。这套房子我就是给他们的,儿媳妇、女婿半点都不要想分,我也不要他们出一分钱,房贷我小孩还不上,我来。”
徐女士也是位公务员,她的想法跟前几位很不同。
“如果到时候首付要我们出的话,我建议我女儿跟她老公商量好,夫妻俩写一张欠条给我们二老,这笔首付就算是借给他们的,这样我同意给女婿加名字,促进夫妻感情。如果他们白头偕老,我一分钱不会叫他们还,但如果不幸分开了,起码减少了经济损失。”
都市快报“律师来了”签约律师、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卢晓倩:
《欢乐颂2》王柏川母亲担心“房屋产权登记在王柏川与樊胜美二人名下,如果樊胜美与其哥哥打官司输了,房屋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担心不无道理。
若房屋权属证书加上樊胜美名字,该房屋就属于王柏川与樊胜美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最高院观点,法院判决夫妻一方承担个人债务,若该债务人不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
另外,樊胜美与王柏川还没结婚,王柏川的母亲在二人婚前出资给儿子买房,要求房产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其想法无可厚非。
至于樊胜美说婚后愿意共同还房贷,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樊胜美跟王柏川离婚,她可以要求王柏川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你怎么看?做个小调查,认为不应该加樊胜美名字的点赞,看看有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