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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喊你来开庭?不!这一次你可以拒绝......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8-10-26 09:0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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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日前,罗湖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收到了粉丝关于开庭短信真伪的咨询,短信内容显示其已成为某刑事或者民事案件的被告,并附上一段“恐吓”话语,最后还留下了一个私人电话号码......

是不是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涌上心头?

没错,这就是诈骗“套路”


看下图:



第一眼看到确是有点吓人

但只要细心观察

其实这则短信

漏洞百出!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终结这个套路:


此类短信往往是陌生人所发,据粉丝反馈,短信还具有“广撒网”的特征(看下图),但只要发现名字不是本人便可以确认为诈骗短信!



就算名字对上了!通过短信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审判法院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本院没有第三审判庭 ),案号为(2018)刑176162028号【应为 (年份)+粤+“法院代字”+刑或民初+“案号”+号 】,这显然是“门外汉”所为。

自2016年1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施行后,案号统一规定为由 收案年度 法院代字 类型代字 案件编号 组成,罗湖法院的法院代字为0303。


至于短信后面的法律文书(开庭传票等)送达以及那有点“吓人”的处罚、判决,甚至还有那特意留下的电话号码无一不是在证明此举乃骗子所为!

这是怎么知道的?从哪里可以看出来?其实只要抓住一点,便可轻松破局!那便是法律文书送达!


法律文书送达

法院诉讼材料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在诉讼实务中,罗湖法院送达诉讼材料主要方式为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是指受理诉讼的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罗湖法院通常采用法院专递予以邮寄。

而在送达材料之前,法院工作人员通常会先以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通过来电来信号码的归属地也可以对信息真伪进行初步判断。另外,法院送达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上均会加盖法院公章,并明确告知案件承办法官。



看到这里

相信大家那颗悬着的心

也可以放下了

一般情况下

比如当事人联络畅通等

法院不会无故缺席审判

就算当事人无法联系

还有公告送达

(法院会通过官网、公告栏等进行公告)

当事人可以自行查看

最最重要的是

本院法官和法官助理办公电话(座机)

是公 开的 公开的! 公开的

在本微信公众号即可查询

碰到这种不明信息还可以

打座机电话核实!

打座机电话核实!

打座机电话核实!

一打就明白!

法官不会留私人手机号联系!

(对公手机号除外)

另外!

所有刑事案件不会缺席审判!

所有刑事案件不会缺席审判!

所有刑事案件不会缺席审判!

民事案件您尽管到法院应诉

摆证据摆事实,有理有据

法院都会依法审理,依法判决!

总之

如果您确实不放心

就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当面查询!

我们法院的地址是: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6号!

我们会热情为您服务!!



法官提醒


1.非自诉的刑事案件,例如信用卡诈骗罪等,一般均是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再移送法院审理,如有涉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会通知涉案人;

2.自诉刑事案件,通知被告人出庭时,我们也将会出具带法院院印的开庭传票,提前送达涉案人,而不仅是发送短信;

3.在不确定时可拨打电话咨询,亦可拨打12368服务平台咨询;

4.据民众反映还存在接到该类短信后,有冒充法援律师者拨打电话约见面谈。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背景下,法院均会为没有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辩护,法律援助律师是免费援助。民众在判断对方是否是法援律师时可要求其出示指派辩护公函(具有法援机构公章或法院院印)、以及有效的律师证件。


(综合汨罗市人民法院、律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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